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通过随机选取统计调查对象,对其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等情况开展现场统计执法检查,督促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全州基层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础建设情况
(一)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严格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报送至省统计局政法处(执法监督处)、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迪庆州统计局有完善的“四上”和“四下”统计调查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抽查库建设要求及时在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更新维护抽查名录,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比例或者检查所需数量开展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增录新申领人员,注销证件到期人员。目前,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4人,云南省行政督察证持证1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1人,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执法人员动态更新维护管理。
(三)熟练掌握省级平台操作规规范。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议,年内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会上听取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平台操作的业务培训,参加州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成员单位业务培训会议,并督导县级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能够熟练操作平台流程。
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情况
(四)制定2023年度部门抽查计划。参照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订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计划在全州范围内随机抽取8户调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
(五)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部门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实现“一计划一方案”。按时完成部门抽查计划。我局结合统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执法检查,在8月11日-9月21日,按照年初规定时限内,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完成部门“双随机”监管抽查计划任务。
三、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六)制定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参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牵头制定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拟在全州范围内抽取的8户调查对象中,随机抽取4户开展联合抽查。
(七)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根据部门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实现“一计划一方案”。按时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我局结合统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执法检查,在8月11日-9月21日,按照年初规定时限内,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与州市场监管局共同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抽查计划任务。
四、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理情况
(八)我局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全面、规范公示。2023年我局开展24个单位(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其中4个单位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4个单位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后,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结果进行汇总,经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审议结果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迪庆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分别进行公开公示。
(九)执法结果后续处理。24个行政执法检查对象中发现9个单位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发现问题反馈意见,向检查对象下发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长期坚持,约谈4人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进一步树牢依法统计意识。
五、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截止2023年11月,迪庆州统计局虽然于2020年9月加挂了法规科、统计执法队牌子,但未增加人员编制,没有专职统计执法人员。香格里拉市未单独设置统计执法机构,执法工作属综合股合署办公;德钦县设有统计执法大队配备事业编制12名、维西县地方经济调查队加挂执法队牌子配备事业编制5名,事业编制人员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
二是基层统计执法力量不匹配。迪庆州及各县(市)公务员编制相对较少,导致全州各级具有统计执法资质人员与统计执法工作要求不匹配。截止2023年11月,全州执有国家统计行政执法证仅有6人。其中,州统计局4人,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和维西县统计局各1人,德钦县统计局无统计执法资质人员,县级统计部门均不具备执证2人以上独立开展统计监督执法基本条件,从而导致有职责而无资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职能
六、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求,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的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与省局沟通,通过选派执法人员参与省局执法检查,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并积极争取统计执法证考试名额,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积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
(二)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继续汇报推动《监督意见》持续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工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做依法办事的表率,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速度观,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统计法权威,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科学决策。
(三)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作为一种常态,加强对调查单位的随机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办法》,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协同,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通报曝光制度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