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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6-01-16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6-01-16 16:24     浏览次数: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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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销售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经营秩序,守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销售行为有关要求,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各销售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农机销售业务。要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广大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严守经营行为红线,杜绝违法违规

一是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机产品,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即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排放环保信息的农机产品);

二是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仔细核对产品合格证明及各类标识,确保所售农机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三是严禁实施非法改装、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严禁销售安装国Ⅱ及以下标准发动机的拖拉机等农机产品;

四是严禁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农机产品;

五是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如实向消费者说明产品性能,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三、明确违规惩戒后果,警示切勿触碰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共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如发现有销售劣质拖拉机、国Ⅱ及以下标准发动机农机、“三无”农机等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我局举报。我们将对举报线索逐一认真核查、依法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请各销售单位高度重视本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坚决维护农机市场秩序稳定,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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