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聘请
第三方开展《迪庆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经州民族宗教委研究,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迪庆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尼旺路289号(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报名电话:0887—8227223,13988757089;
电子邮箱:175398707@qq.com。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对象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报告编制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研究经验与研究成果。
3.报名对象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公司,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或者公司(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价截止时间。
四、成果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需包括:迪庆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主要做法及成效、现阶段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下一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对策措施与政策建议。形成阶段性成果《新时代推动迪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5000字,决策咨询报告;最终成果《迪庆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报告,共计15000字左右。
(二)形式要求
成果以调研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体现。第三方机构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报告通过评审后方可上报我委。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每套参选文件封面页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申请参选的机构,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简历等;
(6)项目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负责人取得的成果材料;
(7)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信用查询、采购网站相关记录等(盖章)。
2.项目报价
报价单自制,本项目总预算不得超过50000.00元(伍万圆整),包括项目咨询费用、项目税费、项目相关差旅费用、食宿费用、资料费用、专家评审费用、项目的交通费等。
六、相关说明
1.我委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参选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2.评选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参选机构。未被选中者,相关评选材料不予退还;我委将对评选过程中获取的参选机构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3.在项目评选期间以及整个工作开展期间,如发现参选机构或是中选机构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虚等情形,我委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一切责任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4.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评选所发生的费用。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