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全国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卫健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各民营医院: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要求,2022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9、10、16、17 日举行。为保证我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条件及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相关规定的人员。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 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指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规定,由各级人社、财政、卫健部门根据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要求审核通过,并报国家卫健委审核通过领取到国家财政部拨付的一线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的人员。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 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七)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八)取得省级合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其它相应报名条件,经县(市、区)、州(市)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报名参加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考试报名
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进行网上预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县市辖区内报考人员到各县市卫健局报名点现场确认,州级各医疗单位于12月26日前由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报州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确认。(各报名点联系方式:香格里拉市卫健局:8222751;维西县卫健局:8626512;德钦县卫健局:8413556)
(二)现场确认
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进行考生需带上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各县市卫健局现场确认工作,州直各医疗单位请于12月26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州卫健委中藏医科完成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
12月31日各县市卫健局将考生报名材料报送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藏医科。
(四)考生缴费
收缴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逾期未按考点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相关要求
1.审核原则
各县市、各单位应积极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做好服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和考生信息确认、提交工作,对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2.责任追究
州卫生健康委将对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督导,对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报名条件把关不严格的,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二章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二章第十条:对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并按第七条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项:对考试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考试工作人员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使其取得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外,由考点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4月1-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香格里拉市卫健局:8222751;维西县卫健局:8626512;德钦县卫健局:8413556
附件:1.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
4.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 :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212 | 心理治疗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216 | 眼视光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03 | 内科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09 | 内分泌学 |
310 | 血液病学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11 | 结核病学 |
312 | 传染病学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18 | 骨外科学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30 | 妇产科学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32 | 儿科学 |
333 | 中医儿科学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34 | 眼科学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40 | 精神病学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44 | 放射医学 |
345 | 核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51 | 病理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58 | 疼痛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卫生 |
363 | 职业卫生 |
364 | 妇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药学 |
367 | 中药学 |
368 | 护理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70 | 外科护理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72 | 儿科护理 |
373 | 社区护理 |
374 | 中医护理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82 | 营养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85 | 消毒技术 |
386 | 心理治疗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92 | 急诊医学 |
393 | 眼视光技术 |
附件2 :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
证件类型 | 民族 | 照 | ||||||||
证件编号 | 联系方式 | 片 | ||||||||
报 考 信 息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 育 情 况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 作 情 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曰 | 考点审査意见 考点负责人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曰 |
备注:① 上一年度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者,如证件号码与上一年度不一致,须向考点申请合并成绩处理。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
审核承诺书
根据考试考务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云南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积极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做好服务;
二、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把关;
三、按时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四、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在考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的考生信息符合考试文件要求。
以上要求若未做到,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022年我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人,已经单位审核确认。
承诺单位: (公章)
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历史考生 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料 | 2 | 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并打印的《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注: | 1.历史考生指上一年度参加考试并且报考专业与本年度报考专业相同; | |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 )报名 初级(士)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 |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 初级(师)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 4 | 初级(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料 | 7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8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9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 |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 中级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4 | 初级(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6 | 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博士、硕士和提前报考的本科考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
7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料 | 8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9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10 |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相应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 |
11 | 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证明和全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
12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