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城镇职工授权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关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是我们的共同职责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我中心在接到提案交办后,第一时间组织专题会对您的提案进行了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结合我州公积金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我中心正在修订完善的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拟将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按照会议审议结果我中心将出台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争取6月份内开展按月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稳步推进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各项工作,切实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增加缴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