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04538231/202500371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6-17
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7 15:22     浏览次数: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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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迪庆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28号建议的答复

 

曾丽芝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和提高优待政策的建议28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是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发展社会救援力量,可提高对事故灾难的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社会救援力量是专业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对建立密切协同的应急处置灾害事故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我州目前登记管理在州应急局下的仅为蓝天救援队。自2019年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每年支持一定资金共享装备,在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推广科普知识、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州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倾斜政策提高社会力量造血功能的回复

一是目前我州应急部门购买政府服务主要为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对非煤矿山、危化行业监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必须是3A级社会组织,我州蓝天救援队在组织评定时未达到标准,蓝天救援队伍应急加强自身建设,通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达到3A级社会组织是蓝天救援队是我州重要的民间公益救援组织,在我州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体现了责任担当。作为应急部门,我们将加大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公益性专业救援力量的共建联建活动,推动优势互补,做到共同发展。

二、关于完善志愿者风险保障机制的回复

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管理范畴,经向上级反馈后开发并上市“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保险险种涉及意外伤害、医疗、住院生活津贴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覆盖抢险救援及培训演练全流程,极大提升了社会应急力量人身风险保障水平。

二、关于提高社会救援力量的福利优待的回复

我局积极向州委宣传部文明办、州民政和州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反馈,回复如下:一是州委宣传部可以向省委文明办推荐的先进典型为“云南好人”,其中包含四个类别“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社会救援组织可每年向州应急管理局申报以上类别的先进典型,由州应急管理局汇总报送推荐资料至州委文明办,州委文明办将按流程积极报送至省委文明办。二是各部门组织评定的劳模、先进和其他荣誉称号,基本上是面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推荐的,社会救援组织可向州应急部门推荐先进事迹,我们将积极对接宣传部、工会等部门,做好先进典型集体和人员推荐工作。三是社会救援人员因公负伤可参照当地消防救援人员标准得到有关部门的医疗补助、因公殉职的社会力量专业人员纳入民政部门的烈士追认机制的优待政策、救援人员在职期间享受机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通道”等出行礼遇等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接。

三、关于提供社会力救援装备支持和机制问题回复

一是加强对纳入体系的社会救援力量的能力建设,强化技能提升,纳入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培训、演练、竞赛体系。在应急部门集中培训活动中,我们每年邀请蓝天救援队参加地震第一响应人、灾害信息员培训,不断增强志愿者们的安全意识和救援技能;和军分区结合,将部分社会救援队伍队员编组基干民兵,进行专业培训。二是我们将积极向州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争取救援器材设备,不断提高社会救援力量的抢险救援能力。三是应急部门将积极协调州级相关部门为争取州委、州政府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参加救援活动的社会救援力量提供基本保障。四是应急部门建立完善与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战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单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吸纳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规范正向引导。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保证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审查程序。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本地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谋划、一体建设;自觉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审查标准、程序,切实让那些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应急力量投身到应急管理事业中。三是根据国家印发的测评办法,规范队伍建设。拟在相关文件印发后,在全州范围内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依据社会应急力量的专业特长实施重点建设,打造不同救援方向上的社会应急力量梯队,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发展格局。四是强化协同配合,规范救援行动。六是强化培训演练,规范训保体系。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灾害事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13988703228           联系人:张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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