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丽敏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3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部也将配备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纳入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查内容。迪庆州高度重视,从2022年开始,州县市陆续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同时每年开展迪庆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班,要求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开学第一课必学内容,不断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全州中小学已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已达25人,其中州民专4名,州香中4名,州民中2人,州藏中1人,州一中1人,香格里拉市3人、维西县5人,德钦县5人。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教师中,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招聘达4人。
再次感谢您对迪庆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的关心和支持,迪庆州将严格按照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要求,逐步配齐全州中小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好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按要求开设好心理健康课程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师生抗压能力,帮助师生缓解心理压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