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300324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5-17
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7 15:59     浏览次数: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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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曾丽芝代表

您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51号建议,移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来的统一规划房屋风貌标准的工作建议很好,与我们的当前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我们将在城乡风貌管控及阳光棚规范整治工作中认真参考您的工作建议。下面,我们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措施与您共同探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推进情况

一是目前迪庆州城乡建筑风貌主要在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做到了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体现了地域民族特色化。二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目前已开展对全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独克宗古城、仓房街区、等12个保护规划,为下一步保护传统建筑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加大在建设项目的风貌管控力度。前期规划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新建的房屋进行有效管控,在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阶段按照审批内容加大管理验收。四是加强对老城区的风貌提升工作。全州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分片区改造与整体控建相结合原则,实施了立面特色风貌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风貌。

(二)阳光棚整治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王宁书记到独克宗古城调研提出的“保护好独克宗古城建筑和风貌”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州阳光棚乱象让迪庆城乡特色风貌得到进一步保护、传承和提升,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迪庆州阳光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编制《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二是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要求,香格里拉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选取对神鹰路两侧共28栋民房进行试点改造,同步对香格里拉市土投公司回迁安置房(原青稞酒厂位置)31栋阳光棚作为新建阳光棚的试点建设三是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综合专家意见,对《导则》进行修改调整,阳光棚存量整治在高度上的控制由绝对数据改为相对关系总体原则上高度不得超过主体建筑高度,在不同区域要求不同的高度,调整后的《导则》与最初提出的阳光棚高度有了相应的提高,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诉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出台相关通用图集根据目前国家对民族文化、传统建筑风貌的保护要求,结合《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为加强农村传统建筑与现代居住要求相融合、相适应,充分体现民族文化与现代居住的融合性,进一步规范农村居住建筑的建设行为,计划年内编制完成《迪庆州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为下一步农村建房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依托基层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宣传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并充分利用“村民公约”,正确引导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主动性、积极性。

)健全机制。统筹州、县(市)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将传统建筑风貌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建设审批机制,杜绝城乡居民无序建设行为。

传统建筑风貌的保护和传承关乎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建设目标,关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阳光棚的整治不仅是为了给居民带来更好更安全的生活,更是为了保护我们高原藏族民居建筑特色,保持我们的城乡风貌。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始终将传统建筑风貌的保护和传承作为建设“世界的香格里拉,民族团结的示范区”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完善城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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