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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4-01-05
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拟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5 16:57     浏览次数: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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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拟推荐全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及

先进个人公示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确定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郭晓明、马国伟、扎史农布3名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按照评选推荐程序要求,现将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属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独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政策,拟定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族传统文化调查、申报、保护和理论研究,搜集、整理、编撰和出版保护区建设成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传统文化展示、展演及对外文化交流交往活动。有人员编制12名,实有11名。

主要事迹:着力于争创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示范区,致力于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标杆,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自始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制定《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将总体规划列入迪庆州“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融入“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发展战略。通过出台《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完善政策法规;建设传习馆(中心)15个,传习所69个,传习点135个,省级、州级传承基地15个,省级工坊2个等方式全力保护非遗存续空间;以年均组织培训人次近300人、“非遗进校园”活动覆盖迪庆90%以上学校及民众普及率达80%等显著成效拓宽非遗传播普及平台;出版发行教学带30余盘,影像刊物以及书籍42册等一批保护成果专箸巩固拓展保护成果等系列措施及方式方法,推进迪庆非遗系统性保护及保护区文化形成整体性保护工作,在大力推动迪庆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切实有效及可推广借鉴的迪庆保护区创建经验的同时,极力促进了全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了全州各民族共同体意识。

 

郭晓明,男,藏族,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副研究馆员职称,本科学历,现任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主要事迹:协调编制《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起草出台《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带领深化申报保护,全州代表性项目数上升至253项,代表性传承人增加至501名。牵头建设传习馆(所、点)219个,省、州两级传承基地15个,省级工坊2个;组织出版发行教学带30余盘,影像刊物以及书籍42册;年均组织传承培训人次近300人。个人公开出版发行《尼汝锅庄》一书及《尼汝锅庄DVD》。论文《让古老的文化遗产“活色生香”》在中国民族报文化周刊刊登;《浅谈文化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美丽乡村文化建设中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探究》两篇刊登在《颂雅风》。制作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微纪录片“深呼吸”和云南省2021年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尼汝藏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牧场迁徙转场”纪录片。2020年度,被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马国伟,男,藏族,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副研究馆员职称,本科学历,现任香格里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为香格里拉市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

主要事迹:牵头组织申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15名,各级代表性项目39项;云南省“伴手礼”8项;省级非遗工坊1个,公布首批市级非遗工坊7个。组织公开出版发行《尼汝锅庄》、《香格里拉民间歌谣谚语集萃》、《香格里拉民间故事集萃》三本;编撰出版《格萨尔抢救性记录成果》、《遇见东旺》、《多彩格咱》、《腾跃白水》、《非遗进校园系列刊物虎跳峡小学校本课程——彝元素手工图谱》、《香格里拉多民族葫芦笙打跳曲U盘》、《香格里拉建塘藏族婚礼唱诵U盘》、《建塘锅庄DVD》、《腾跃白水DVD》共九项3500册(盘)内部刊物。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藏族黑陶烧制技艺”、“纳西族东巴造纸技艺”抢救性记录,拍摄《藏族黑陶烧制技艺抢救性纪录片》和《香格里拉市尼汝峡谷牧区藏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牧场迁徙转场纪录片》两部纪录片。累计组织开展传承培训16期,培训代表性传承人1250余人(次)。2020年获“迪庆州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21、2022两个年度连续被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评为“先进集体”,2023年获“香格里拉市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称号。

 

扎史农布,男,藏族,1984年3月生,中共党员,馆员职称,本科学历,现任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主要事迹:协调健全完善全县保护机构、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规范申报认定工作体系。落实县级传承人补助,同时将保护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主导策划和建设非遗传习中心5个、传习所2个;编写《德钦县第二次非遗普查成果汇编》;率先完成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徐桂莲抢救性记录工作。组织编辑出版《德钦锅庄歌词集》《德钦弦子歌曲集》;独立编纂《梅里神山祭祀》《觅籍与寻忆:关于德钦的“格萨尔”》等成果专著;《藏族弦子歌舞艺术特点探析—以云南德钦地区流传的弦子歌舞为例》等多篇个人专著频登各类学术刊物。创新非遗+扶贫模式,组织贫困村群众制作弦子乐器1000把,创收50万元,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弦子文化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梅里高端论坛等多期论坛;累计宣传推介萨尔说唱、德钦弦子50多期,德钦弦子教学资料90期,持续组织开展“生活中的弦子”传习交流活动6年。2018年度被原德钦县文体广电局评为“优秀工作者”;2019年度被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评为“优秀工作者”;2021年度被中共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度个人作品《别具一格的德钦射箭节》在城市党报新闻奖评选中荣获全国副刊作品类三等奖;2023年度被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拟推荐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 年1 月12日前送达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 : 香 格 里 拉 市 建 塘 镇 阳塘路38 号;联系电话:0887-8288099 。

 

     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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