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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2-27
2023年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局内任务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7 11:23     浏览次数: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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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两会和全国、全省、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行风建设等工作,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统领

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带好头、做表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坚决有力贯彻执行,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二)深化理论武装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党员教育基本任务,采取“第一议题”重点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三会一课”经常学,办班培训专题学,理论宣讲深入学,网络平台随时学,构建全面、立体的学习教育体系。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三)夯实组织基础

继续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覆盖各级党组织的党建标准化体系,用好“云岭先锋”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系统。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加强分类指导和挂钩帮带,科学分类定级,积极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巩固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成果。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四)从严正风肃纪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常态化推进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全面从严执纪问责反腐,着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纪律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人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求,开展统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健全统计工作内控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表彰奖励与规划财务科

    配合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工资福利养老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健全内控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五)抓牢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检查督导,强化阵地管理和建设,筑牢安全防线。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开展好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六)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在一线考察和识别干部,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

责任领导:和绍光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

注重岗位锻炼和能力培养,常态化开展“大练兵、大竞赛、大比武、大讲堂”系列活动,强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人社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七)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五年规划,实现法治整体推进和业务重点突破有机统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云南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年”行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探索实施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综合审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二、就业创业工作

(八)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以就业为导向的政策优先机制、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抓实多渠道灵活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创业等充分就业支持措施的完善和落实,落实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倾斜支持,稳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61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0.06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05万人以上。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配合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养老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九)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云南省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完善培训补贴工种(专业)目录,统筹培训资源,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6万人次以上,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向精准化、高层次转变,提高技能等级类、专项能力类证书取证比例规范职业培训项目招标管理,加强培训机构资质审查,压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杜绝培训项目分包、转包。严把培训评价“关口”,做好机构公开遴选,建立目录清单依托使用“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功能,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要求,实施开班审批、过程检查、资金申领、核对拨付全程监管。落实平台培训数据预警机制,实现线上培训进程可查验可追踪。立足职能配合推动职业培训与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技能人才评价等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人防+技防”培训信息核查机制,提高审核精确性。加大违规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查处力度,推进职业培训和评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资金风险防控制度,建立覆盖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落实机制,深入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以4100%”为责任目标,以“1311”精准服务为手段,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确保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上年水平。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举办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等措施,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兜底帮扶,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一)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市场主体培育,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融资支持政策,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支持更多重点群体创业,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二)持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科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三)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健全常态化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持续跟踪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群体情况,扎实做好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增强风险预警研判能力,分级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储备,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失业保险政策落实等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和绍光、和国栋

配合部门:办公室、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确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

责任领导:和绍光、和国栋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养老工伤保险科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部门: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持续推进新增定期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工作,提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覆盖率。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部门: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十五)稳慎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养老工伤保险科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待省级制定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后抓好执行。

责任领导:和绍光、和国栋

责任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养老工伤保险科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养老工伤保险科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做好先行城市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和绍光

配合部门:养老工伤保险科

(十六)推动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增效

持续深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扩面增效重点对象实名库,压实挂钩包保责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引导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部门:养老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按人社部、人社厅统一要求,完善跨省转移业务资金划拨流程,建立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资金定期清算机制。

责任领导:和绍光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确保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7.39万人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39万人以上,其中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3.2万人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1万人以上,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3.37万人以上,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5.22万人以上,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责任领导:和绍光、和国栋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养老工伤保险科

(十七)严格社保基金监管

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抓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监督约谈办法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提升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发文层级,做好外部协同,健全案件协查、联合追缴等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十八)强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智享数据”“智联业务”“智惠服务为主线,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实施一制六化”7个项目继续完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功能。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部门: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扩面增效”“适老化关爱为重点,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服务理念,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党委、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养老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四、人才人事工作

(十九)扎实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

从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各项政策和管理服务规范,按照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推动全州职称评审工作,赋畅通民营企业等人才评价渠道,贯通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深入实施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落实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开展“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省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增加高层次人才供给。实施全州专业技术职称业务政策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服务能力,推广使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提供职称资格查询验证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科

(二十)加大技能人才发展力度

持续实施技能云南行动落实十个一批”“六个一万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根据我省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做好入选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级号召,结合实际争取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技工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有意愿人员入读省内技工院校接受技工教育,推动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积极引进省内技工院校参与地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真做好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选拔赛各项工作、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选手选拔集训工作。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00人次,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80人次。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十一)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力度,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布局,培育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零工市场建设,细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能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活动。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十二)深化公共人才服务工作

开展人才服务“暖心行动”,落实“兴滇惠才卡”35项人才礼遇服务事项,持续打造“云南人才服务月”等人才服务和人才交流品牌。开展人才档案“放心行动”,强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开展流动党员“凝心行动”,加强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持续落实省、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十三)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管理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政策,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政策,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岗位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考核规定、处分规定健全退役军人安置、面向特殊群体定向招聘政策规定,稳慎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设工作。继续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清理排查“回头看”。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一件事”改革,整合人事管理、专技、工资、社保等信息平台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二十四)加强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

统筹推进全州表彰奖励项目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化管理,建立受表彰人员信息库,加大对违规评选评奖的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领导:和绍光

    配合部门:表彰奖励与规划财务科

(二十五)深化人事考试工作

严格“考前、考中、考后”安全风险防范,抓实“考卷、考生、考点、考场”规范统一管理。配合推进属地化考试、实现考生就近参考,全面落实重要事项、重点变化温馨提示、“一对一”告知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人事考试中心

五、劳动关系工作

(二十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导服务。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在全州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创新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方式方法,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实好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

    配合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科

(二十八)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长效化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力度,探索仲裁在线庭审模式,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诉调对接。贯彻落实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发布类案处理标准和具有办案指导性质的典型案例。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

责任领导:汪林

责任部门: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

配合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十九)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以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为底线,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夯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建设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察预警平台。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加强欠薪重点问题治理,有效遏制欠薪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决纠治就业歧视、超时加班、非法职介等突出违法问题,适时开展相关领域专项行动。推进创建“无欠薪企业”三年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累计创建“无欠薪项目部”不少于2个。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察员能力水平。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察执法机制,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汪林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

六、收入分配工作

(三十)优化企业工资分配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按照省级统筹原则,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数据运用,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国有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十一)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级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分类管理要求,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统筹义务教育教师等相关群体待遇,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督促指导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工资福利科

七、人社服务工作

(三十二)提升数字化水平

推进人社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持续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防护能力。加快推进省集中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等业务经办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内、系统内、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开发应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电子社保卡应用。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配合部门:局属各有关科室、中心

(三十三)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发布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全省人社系统贯彻实施,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办事大厅的窗口设置、服务模式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大力推行“一门办、一窗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积极拓展网点化外延服务,丰富上门办、免申即办等服务手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完善窗口设施,开通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厅局长走流程、青年干部暗访调研。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有关科室、中心

持续深化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创新采取政策解读“二维码”、政策宣传“情景剧”、政策宣讲“直播间”等手段,不断丰富宣传产品,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增强人社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提升应对能力。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有关科室、中心

不断完善窗口服务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好差评”,提升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7%以上。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有关科室、中心

(三十四)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力争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严格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

责任领导:汪林

责任部门: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

    配合部门:局属各有关科室、中心

抓好安全生产、保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养老工伤保险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十五)扎实做好人社帮扶工作

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的倾斜支持政策。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接受技工教育意愿的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

责任领导:和国栋

    配合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推进人社领域东西部协作,加强劳务对接。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表彰奖励与规划财务科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和国栋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十六)持续实施人才服务基层活动

实施专家人才服务基层三年行动,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带动一批产业项目发展,培养一批本土本实用骨干人才。组织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实施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配合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十七)精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入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及时兑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责任领导:和国栋

责任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定期调度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确保符合代缴政策的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责任领导:和绍光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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