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1253/202200263
文  号
来 源
州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1-16
迪庆藏族自治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0:46     浏览次数: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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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四)

 

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5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迪庆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州政府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认真执行州人大各项决议,狠抓财政运行质量,着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突出保障重点,全力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2%。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增长15%。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85万元,返还性收入169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67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8173万元,调入资金7233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45万元,上年结转87546万元,收入总计17944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2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0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28万元,年终结转124325万元,支出总计1794481万元。收支平衡。

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下降6%。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增长15%。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47万元,返还性收入169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67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817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077万元,调入资金1098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0万元,上年结转55393万元,收入总计16054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32万元,返还性支出139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305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981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0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5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0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336万元,年终结转49493万元,支出总计1605404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下降3%。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增长17%。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97万元,返还性收入169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67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817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02万元,调入资金1016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0万元,上年结转53037万元,收入总计1598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766万元,返还性支出140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327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040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9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0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336万元,年终结转46960万元,支出总计159860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下降16%;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下降53%。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55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2723万元,收入总计18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63万元,调出资金68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60万元。

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5%,增长10%;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下降32%。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55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2313万元,收入总计13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489万元,调出资金8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60万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8%,增长10%;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下降34%。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55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2294万元,收入总计13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9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659万元,调出资金7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增长730%。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增长730%。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14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增长7%。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4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增长2%。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71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0113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1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下降3%。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9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16%。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12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199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18年全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3.7亿元,比上年新增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9亿元。2018年全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1.0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债券66.57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68.59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2018年全州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8年全州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5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08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二、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州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州人大常委会要求,着力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民计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财力组织,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切实加强形势研判、联合办税、协税护税、督导督查,开展收入真实性核查,促进财政收入从数量型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85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84552万元,增长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4%;非税收入29733万元,下降16%。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环节、多层次向上反映迪庆的特殊州情和困难,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项目支持和政策支持。全州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突破120亿元大关,达到1291867万元,增长16%。其中:返还性转移支付16919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576775万元,增长21%;专项转移支付698173万元,增长12%。四是财政支出规模稳步扩大。强化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和会商机制,加快预算指标下达,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有力支持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150亿元大关,达1616215万元,增长15%。

(二)强化政治担当,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集中资源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渠道增加财政投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全州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757万元,增长31%;筹措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988万元;坚持资金源头整合与扶贫规划引领双管齐下,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达199436万元;落实沪滇帮扶资金8826万元,由原来的直接拨入专户调整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争取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984万元;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九项工程资金需求。同时,筹措资金15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美丽乡村+文化”试点。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83万元,支持农村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场所、饮水安全、村庄美化亮化。筹措资金442万元,支持3个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筹措资金3448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二是坚守底线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搭建数据平台,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按期完成,申请发行置换债券28400万元,调整优化存量政府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8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2000万元,增长66.7%,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务利息资金并及时拨付,维护了政府良好信誉。多措并举完成年度化债目标,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三是突出重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争取落实中央、省发展资金90795万元,州级安排政府债券资金50000万元,全力推进云南供暖项目建设。筹措资金32556万元,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陡坡地生态治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政策;争取省级资金1613万元、州级安排1613万元,支持全州淘汰黄标车工作。筹措资金4850万元,稳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及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河长制和绿化造林等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坚持为民理财,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准完善民生政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全州民生支出完成1339888万元,增长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3%,为全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州教育支出156155万元,增长13%。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全覆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奖励、减免学费等政策,继续实施14年免费教育“三包”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实现教育公平。争取“三区三州”教育扶贫资金180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和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密织医疗保障网络。全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894万元,增长6%。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支持就业政策。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87万元,增长68%。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居家养老、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支持就业服务、就业帮扶,提高就业质量。四是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全州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28万元,下降8%。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开放“五馆一站”,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成功举办第十届康巴艺术节系列文化、体育、商贸等庆祝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各族干部群众一心向党、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决心和信心,推进平安迪庆建设。五是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全州住房保障支出91389万元,增长87%。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放租赁补贴等。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六是积极支持基层党建。深化“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把基层党建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抓手,筹措资金200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支持“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筹措村级“四位一体”试点资金750万元,实现农村发展和基层党建双推共促。七是全力落实“三保”支出。开展县市“三保”情况调研,通过向上争取、明确“三保”清单、压实责任、下沉财力等措施,保证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八是精准发力稳增长。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五网”基础设施等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稳增长政策全面实施。全州财政八项支出904825万元,增长5%,有力支撑了全州GDP的增长。

(四)坚持深化改革,财政管理监督机制日益完善。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理好减税与增支之间的矛盾,全面落实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预计全年共减税29040万元,其中:“营改增”减税7993万元,小微企业减免税10380万元。费税制度实现平稳转换,全州共征收环境保护税127万元。二是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纳税准备、税费办理、税费缴纳、便利度等方面,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创业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积极营造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三是坚持预算管理体制“横向到边”。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管理新框架,初步形成中期规划、年度预算和项目库“三合一”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编制体系;实行“零基预算”,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绩效管理顺利起步。初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运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部门预算中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并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下达。首次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五是监督检查机制更加完善。统筹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促进的财政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管理“三大检查”。六是依法理财能力持续提高。将预算法实施与深化财税改革协调推进,做好各项改革具体方案与预算法的衔接。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认真吸纳和整改。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改革的各项工作。七是财政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专户,严控银行账户规模。加大财政对外借款清理力度,清理财政借款7500万元。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明确时限,统一格式,细化内容,规范渠道,集中会审,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明显提升。八是财政管理基础得到夯实。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提升优化,全年采购预算4640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001万元,节约2402万元,节约率5%。深入贯彻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完善和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考。其他一些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的长期性问题也在积极推进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州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有力地保障了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坚强领导、科学施策的结果,是州人大、州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薄弱,受我州产业结构、财源建设、宏观经济去杠杆、新一轮减税降费、“挤水分”等强基础、利长远的调控措施等因素叠加的影响,特别是营改增后税源与税收分离问题更加突出,税收增长基础不牢、持续稳定增长难度加大的基本面未发生根本改变。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过高,收入结构不优问题突出。二是财政困难问题凸显,在财政收入仅为恢复性增长的同时,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支出增加较多,各级财政“三保”面临较大压力,财政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财政运行困难的局面进一步加剧,情况不容乐观。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优,部门支出安排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和“撒胡椒面”问题亟待破解,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存量资金屡清屡累,增量有限与存量闲置沉淀的现实矛盾依然突出。四是财税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绩效目标编制不实、自评流于形式,绩效管理责任还未全面压实,改革进度落后于预期,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要下更大功夫。五是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全州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压力加快向预算安排传导,部分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债务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强,有些地方存在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隐性债务风险较大。六是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现象仍未禁绝,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经济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大机遇。一方面,我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转型升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任务非常艰巨,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减收效应加速显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支持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各级收支矛盾更加尖锐;另一方面,我州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中央、省对“三区三州”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实施倾斜扶持,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财政持续增收具有许多有利条件。我们将迎难而上、紧抓机遇,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重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预算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三是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五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1353万元,增长5%。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664万元,增长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353万元,返还性收入152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2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929万元,调入资金61878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28万元,上年结转124325万元,收入总计1211404万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6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0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700万元,支出总计1211404万元。收支平衡。

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971万元,增长5%。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65万元,增长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71万元,返还性收入152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2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9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764万元,调入资金27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700万元,上年结转49493万元,收入总计1019548万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65万元,返还性支出123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18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88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64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38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870万元,支出总计1019548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9268万元,增长5%。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938万元,增长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68万元,返还性收入152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2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9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987万元,调入资金27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700万元,上年结转46960万元,收入总计10115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938万元,返还性支出123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4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63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27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78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70万元,支出总计101153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69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85万元。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6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400万元,上年结转1560万元,收入总计17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8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00万元,支出总计17285万元。收支平衡。

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5万元,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6万元。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6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400万元,上年结转1560万元,收入总计12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0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00万元,支出总计12911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61万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2万元。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6万元,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400万元,上年结转1560万元,收入总计12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2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00万元,支出总计12677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万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6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3914万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662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72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7399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291万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83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94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1442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省政府批准和财政厅下达后,州人民政府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详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本次会议召开时间相对较早,2018年度财政预算尚在执行中,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是预计数,待财政厅批复我州2018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二是全州党政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等改革事项尚未明确,中央、省、州为民兴办实事、重大项目支出需求信息尚不全面,只能预留资金根据改革部署和工作进展予以保障,导致部分项目难于细化,造成预算草案编制相对简略。为此,对本次提交会议的预算草案进行后期调整很有必要,我们将结合预算具体执行情况,再行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三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全州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州级财政代编,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将及时汇总,报州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源建设,提高资金绩效,推进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监管,重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千方百计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强化税源涵养培育。围绕“三张绿色牌”,综合运用财税支持政策,丰富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内涵,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实施“旅游+”行动,积极支持园区转型升级、中藏医药及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和能源企业绿色发展。发挥好企业和银行合作平台的作用,调整优化银行资本支持企业生产发展,解决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和财政降成本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厚植财源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大收入组织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质量管理、计划分解、部门联动、督查督导、协调沟通等各项组织机制,积极应对做好税务部门合并后税源属地划分,运用合并后增强的稽查力量,加大税源监控和征管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弥补减税政策产生的收入缺口。加大对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贯彻力度,鼓励各地加大财源税源培植力度,引导各地切实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挖掘云南特殊因素和比较优势,紧盯中央、省的战略侧重和政策导向,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前期工作,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重点项目、资金、债券和政策支持。四是强化制度抓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运行机制,更好把握财政支出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采取预拨、垫支等方式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均衡性和实效性。

(二)坚定不移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紧盯防范债务风险不放松。加强财政约束力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的同时,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额度,以及增加我州在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等领域专项债券规模,发挥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对隐性债务梳理结果开展再核实再排查,夯实底数,建实台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分步分类分级化解工作,建立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问责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控债务风险。二是助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完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机制,在扶贫领域开展实施脱贫资金绩效全面管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网络化扶贫资金监控机制,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倒逼项目和资金的安全运行。三是积极支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狠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统筹资金支持云南供暖、创建“四美”家园、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河长制、城乡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低碳经济,培育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三)多措并举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统筹考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重点支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改革事项,夯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发挥好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运用好预算安排、中央专项、地方政府债券、PPP模式等各类资金,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和产业、民生发展的投资比重,增强投资的综合拉动效应。加大政府引导和服务力度,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持之以恒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州既定的相关民生政策,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统筹谋划和实施好2019年民生项目工程,重点支持实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项目,进一步破解民生难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民生需求。二是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在经济发展可持续、财力可支撑的基础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范围或提标幅度,不作不切实际的承诺。四是压实各级政府“三保”责任,督促指导县市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大统筹,优化结构,严格落实人员保障顺序和预算安排顺序,切实兜住“三保”底线。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督促各县市切实履行弥补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支持深化平安迪庆建设,支持“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支持以“红旗工程”为载体的基层党建,推动完善社会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全力支持灾后重建。通过汇报争取、整合存量、集中增量、调整结构等多种渠道,积极支持灾后重建。

(五)坚持不懈深化财税改革。一是继续抓好预算法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及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引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提升全州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密切关注、认真研究云南与各地财政的事权关系变化,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州长远发展的财力分配格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各项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完善州对下收入划分体制。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动前期改革政策落地,全面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完善重点支出预算保障机制。加快启动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以全面落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硬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重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五是做好机构改革保障。妥善处理好党政机构改革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问题,做好预算编制与机构改革的衔接,按照“钱随事走”、“钱随人走”的原则,切实做好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的划转。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全州国有资产“家底”,积极推进完成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工作。配合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七是强化财政监督。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配合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抓好政府债务风险、资金安全、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规范等方面检查,并选择扶贫、灾后重建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专项资金领域开展检查。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八是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干部管理,提升理财本领,为财政改革发展凝心聚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大跨越要有大担当。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始终同全州各族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勇于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强化财力保障和财政支撑,奋力谱写新时代迪庆财政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报告中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1.现代财政制度。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和中央的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3.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4.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5.零基预算。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6.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7.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8.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9.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10.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11.新增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12.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13.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4.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15.“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16.“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18.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9.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我省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州(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前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的基础上,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2016年8月,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两免一补”,及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公用经费)、对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二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三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2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54号)精神,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85个国家试点县和44个省级试点县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开始为每生每天3元,每年600元,从2014年11月起,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每年800元。

22.生均经费。是指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包含学校支出的各种费用,包含财政性经费和非财政性经费,如: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支出、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23.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25.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是指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13类项目,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元,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省级财政对各州(市)实行分类补助,各州(市)和县(市、区)财政按配套要求补齐补助资金,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当年人均补助标准。

2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后,为尊重多数农民意愿,由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实行上限控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劳务,量力而行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27.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27.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就是要根据各级政府“谁该干什么事”决定“谁掏钱”,再通过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让“钱”与“事”相匹配,让办事与花钱、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28.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为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8月省委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研究制定了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在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省级实行备案制管理。省级部门不得限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3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29.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30.全州。包括州级和3县(市),州级包括州本级、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

 




 

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2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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