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二十二)
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迪庆州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州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州财政部门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重点民生资金保障有力,扶贫攻坚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凸显,全州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104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109353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4494万元,调入资金4200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400万元,收入总计15334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78412万元,为预算的12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30万元,增长18%;加上解支出337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4598万元。
州本级(含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076万元,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109353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3800万元,调入资金413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400万元,上解收入3528万元,收入总计14077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0502万元,为预算的147%,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80817万元,增长72%;加补助下级支出834709万元,上解支出11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74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3938万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144万元,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109353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0923万元,调入资金4137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400万元,上解收入3528万元,收入总计13998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06376万元,为预算的15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06495万元,增长103%;加补助下级支出848795万元,上解支出7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624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15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97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3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57万元,收入总计28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5786万元,加调出资金39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462万元。
州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7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3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62万元,收入总计21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134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6483万元,调出资金39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238万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5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3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54万元,收入总计21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000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6617万元,调出资金39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2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20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77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275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4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89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498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末,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752700万元。其中:政府债务716400万元,或有债务36300万元。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685400万元,专项债务31000万元。或有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200万元。
2017年,省转贷我州置换债券571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其中:州本级使用20000万元,县市使用37100万元,优先用于置换2017年到期政府债务。
2017年,省转贷我州新增债券1080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其中:州级安排87700万元,转贷县市20300万元。突出资金安排重点,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五网建设等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省下达并报请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全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57000万元,比上年新增10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7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9000万元。截至年末,全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限额。
以上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厅批复我州2017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迪庆州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表》。
(三)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一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要求,以“收入做实、财力做强、支出做精、体制做活、管理做细”为工作目标,努力增收节支,狠抓财税管理,确保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1.对标管理,多措并举抓收支。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大力培植新兴财源。认真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减税降费效应。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政府统计、国地税、重点产业管理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严查虚收空转,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强化制度抓进度。将规范加快支出进度作为贯彻落实“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抓牢抓实,全力保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等支出。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针对我州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在州委州政府的带领下,以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筹备举办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和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等领导迪庆调研时的有关指示为重要契机,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93532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55504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21109万元、返还性收入16919万元。
2.优化结构,精准发力稳增长。一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省、州各项经济稳增长措施,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全州财政八项支出预计完成858221万元,增长27%。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筹措资金90584万元,持续支持我州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州级安排2700万元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州庆重点项目建设,夯实迪庆发展基础。争取落实2017年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0万元、州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政府专门安排补助资金60000万元,用于重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努力补齐发展稳定短板。三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争取上级脱贫攻坚资金268200万元(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600万元),州级安排1912万元,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要求,统筹用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项目建设。四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足额兑现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农机购置补贴4600万元;争取水利建设资金40435万元,支持全州重点水库、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04万元,支持各县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另外,通过争取上级资金5340万元,州级安排44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项目6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5个、普惠制项目23个、美丽宜居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21个。五是支持培育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按照“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争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州级安排航空市场培育及州内重点景区营销经费1083万元,支持“全域旅游”建设;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专项1426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畜牧业发展、葡萄和烟叶等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高原特色农业。
3.强化保障,竭尽全力惠民生。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全州民生支出1105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一是全力补齐教育短板。教育支出131148万元,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营养改善”、“两免一补”、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费奖励和优秀学子奖励政策;继续实施并完善学前至高中阶段“十四年”免费教育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优质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5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30万元,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管理有关事项。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442元/月提高到505元/月,增长14%;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694元/年提高到3175元/年,增长18%;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推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四是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775万元,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出版传媒事业,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我州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综合素质。五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取落实中央、省发展资金74233万元,集中力量抓好“暖入户”工程,全力推进云南供暖;争取上级资金12090万元,抓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体系建设;筹措资金32164万元,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效益补偿、陡坡地生态治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政策;州级安排1700万元,支持香格里拉城市人居和路域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六是切实保障基本支出。通过加大向上争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等举措,全力保证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同时,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州“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财政支出导向更加明确。
4.正视问题,补齐短板强管理。一是在加快预算执行上下功夫,落实月度支出任务,着力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全年支出呈现“两头低,中间高”的态势,与往年支出“前低后高”的情况相比,支出序时进度进一步趋于均衡,支出进度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上下功夫,加强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强化履约验收督查,建立常态检查工作机制,规范代理机构和定点供应商执业行为,着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三是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上下功夫,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债务余额大、偿债压力大、局部风险加剧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上下功夫,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对财政资金安全、扶贫资金管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管理和使用、预决算真实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进度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及时整改。
5.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度中除政策性增支以及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追加支出事项;确需追加的支出,按法定程序报批预算调整。严格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州本级2015年、2016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实现清零目标。二是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评价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强化绩效目标前置作用;积极引入专家评审和第三方评审机制,初步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三是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州级2018至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四是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推进预算公开常态化、机制化,在州市县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搭建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等信息,突显“阳光财政”建设成效。五是税制改革持续加力。稳步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配合推进增值税、资源税等立法,做好各项税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成立迪庆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着力加强全州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管理、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政府债务违规风险管控。七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入实施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完善试点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
总体来看,2017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确保了稳定、保证了运转、惠及了民生、促进了发展、助推了改革,是州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州人大、州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同时,全州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一是平衡压力更大。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加之结构性减税等减收因素,新增财力和调剂空间更为有限,但脱贫攻坚、“五网”建设、保民生、促改革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部分县财政困难初显。二是改革任务更重。随着转移支付、财税体制调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资金整合等改革深入推进,逐步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利益格局调整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管理要求更高。《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财政管理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都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但现行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难以完全与之相适应。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也发现,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甚至“屡查屡犯”。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手段、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当前,全州面临的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同时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很多,面临一系列难得的历史机遇。编制好2018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更多财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一)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整合使用力度,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精准扶贫、民生实事、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入安排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既积极又稳妥,财政收支预算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财政财力相适应。二是保证重点,严控一般。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顺序安排预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继续“只减不增”。三是零基预算,一年一定。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编制预算支出,做到统筹安排、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对基本支出、政策性专项支出精确测算,据实安排,对资产购置、更新、维修、维护严格控制。
(二)2018年全州及州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州级和地方预算,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6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82272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0573万元,调入资金428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转贷收入110843万元,收入总计1143004万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15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加上解支出26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100万元,支出总计1143004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含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46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822722万元,上解收入4300万元,调入资金4281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8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0834万元,收入总计1036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64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2%;加补助下级支出651133万元,上解支出98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周转金2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3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627万元,支出总计1036242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8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82272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5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8727万元,调入资金428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0834万元,收入总计10275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9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加补助下级支出659770万元,上解支出7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3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627万元,支出总计102754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州级和地方预算,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96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6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62万元,收入总计27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5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549万元。
州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6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6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38万元,收入总计21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3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463万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1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6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10万元,收入总计2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6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1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43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15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州级和地方预算,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83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07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7613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76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8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73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会议召开时间相对较早,2017年度财政预算尚在执行中,准确预计2017年收入难度相对较大;上级转移支付、财政结转等事项也还不明确;省、州为民兴办实事、重大项目支出需求信息尚不全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部分项目难于细化,客观上造成预算草案编制相对简略。为此,提交本次会议的预算草案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需要再次进行调整,我们将结合今年财政预算具体执行情况,再行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18年,州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紧紧围绕州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注重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紧盯目标,全力以赴培财源、抓收支。围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一是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筑牢收入增长基础。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涵养和厚植财源。创新体制,狠抓乡镇财源建设。二是着力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非税收入设立、征收和缴纳的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乱收费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不断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三是有效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可用财力。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区建设长效财力保障课题研究,将示范区建设政策化、项目化、具体化;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及财政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的政策要义和扶持举措,加强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重点在财力性转移支付、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五网”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争取中央和省更多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为保民生、促发展提供有效财力支撑。
(二)落实责任,调优结构保民生、保重点。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精心实施民生工程。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优化支出结构,并重点向脱贫攻坚、“五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倾斜。二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税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资金保障任务。三是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确保各项涉农补贴及时兑现,找准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四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投入,确保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五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基金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继续完成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六是继续加大对公共安全、民族、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投入。
(三)聚焦发展,尽心竭力抓脱贫、打基础。一是全力突出精准脱贫攻坚。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突出深度贫困地区,大力整合资金项目,紧盯薄弱环节,创新帮扶方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费,积极支持滇藏铁路和滇藏高速公路、香格里拉至西昌高速公路、香格里拉至稻城高速公路、古水电站、奔子栏电站、旭龙电站、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丽香铁路、丽香高速、维兰二级公路、香格里拉机场改扩建和口岸机场建设、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补短板项目建设。
(四)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抓融资、增投入。创新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遵循“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效应。整合部分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设立州级专项引导资金,加快推广PPP模式,支持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供热管网、公共停车场等 PPP 项目建设。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普惠金融,继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发放,广泛吸引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经济发展。
(五)深化改革,锲而不舍抓监管、强绩效。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正视不足,理清思路,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省关于共同事权改革、收入划分改革、地方税体系改革动向,扎实做好改革政策对接和数据测算等前期工作;结合税制改革和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适时完善州对县市“十三五”财政管理体制。二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适度调整地方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三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做到“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项目,及时调整资金用途,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四是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五是切实加快建设绩效预算。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确保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相统一。六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堵后门、开前门严控增量,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建立全口径、全过程政府债务风险监控体系等,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处置风险的能力,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七是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努力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八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加强对县市库款运行情况的按月考核督导,引导地方保持合理库款规模。深入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九是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扶贫领域重点专项资金,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薄弱问题,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十是加快建设廉洁财政和财政法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细、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履职尽责。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一法一条例”作为从事财政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确保财政收支的各个环节都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责任彰显新担当。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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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本级收入、中央和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6.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7.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8.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收支都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来编制预算。
9.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
10.调入资金。是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12.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13.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14.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15.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
16.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是指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对导致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的不稳定管理状态和不正常因素产生的警兆进行分析,并在债务风险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发出警示提示,债务管理部门据此查找警源,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整改,把债务风险降低到相对安全程度的机制。
1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18.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19.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是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必要途径。通过改革将有力解决当前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的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不断规范政府在市场关系中的职能定位,有效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重点解决包括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职能不清、政府财政事权划分不合理和州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等。解决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的问题。明确政府定位,避免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供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政府财政事权划分不合理问题,不断促进政府决策权和执行力相协调,推动一个事项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有效解决部门出现利益争着上、责任忙着推的不履职担当问题。解决州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规范的问题,要着力构建事权法治化、规范化,逐步消除当前“策”等事权设立与调整的随意性等现象,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
20.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通常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补助。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地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由上级指定具体使用项目的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21.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用于解决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和实现上级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2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精神,2011年起,在全州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在校200天计算,实施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从2014年7月1日起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我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以自愿在户籍地的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养老待遇;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中史财政对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补助70元,省财政同时补助每人每月5元。省财政对参保的城乡居民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对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保费。从2012年7月1日起,我省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到55周岁领取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和缴费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省级及各地还出台了相应的多缴多补、长缴多补政策。
2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的标准对参保人进行补助。2016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此项制度建立以来,新农合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16年的120元。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27.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式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28.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2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