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000
附件2-1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规范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州内景区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和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出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以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迪庆优秀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走出去。
13.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全州文化艺术人才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选拔,推进文化院团与搞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资源开发科、行业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科、财务统计审计科、文化遗产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迪庆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
3.迪庆州非遗中心
4.迪庆州图书馆
5.迪庆州文化馆
6.迪庆州民族歌舞团
7.迪庆州博物馆
8.迪庆州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123456”工作思路
锚定一个目标。即锚定世界的“香格里拉”总体目标;
打造两个高地。即打造自然生态旅游和文化生态旅游双高地;
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迪庆文旅产业从“观光门票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补齐四个短板。即补齐“三老一弱”问题短板;
做好五篇文章。即重点做好“大香格里拉”旅游集散中心文章、“动车时代”立体交通旅游文章、“香格里拉味道”主题美食文章、“踏雪观鸟赏花”自然景观旅游文章、“香格里拉记忆”非遗文化+旅游文章;
抓好六大行动。即抓好文化兴旅、产品创新、市场壮大、宣传推广、服务创优、环境提升六大行动。
2、工作目标
力争2024年全州接待游客达2700万人次以上,同比增长约10%;文化和旅游总收入3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约10%;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
3、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高起点文化兴旅行动。打造1台艺术精品剧目、4台体验式沉浸式文化演艺节目。举办世界的“香格里拉”广场舞展演展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400场次以上。打造独克宗古城非遗一条街。推进红军桥、金上江片区2个红色旅游景点建设。
(2).抓好高质量产品创新行动。编制17家A级旅游景区“一景区一策”工作方案。做好虎跳峡景区、梅里雪山景区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的包装策划和提升改造等工作。推进巴拉格宗、松赞林5A级景区创建,推进碧水蓝天、同乐3A创建。重点打造哈巴雪山户外登山运动产品。按“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思路,举办12个节庆活动。
(3).抓好高规格市场壮大行动。力争培育年营收5000万以上的文旅骨干企业2家。每县(市)新谋划重点文旅项目不少于10个,新增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州、县(市)各举办的精准文旅招商活动不少于4次。每县(市)落地5000万以上新签约文旅招商项目不少于3个,落地资金不低于签约总额的30%。
(4).抓好高引流宣传推广行动。制作1部迪庆文旅宣传视频。重点围绕8条以上内外互通、布局合理的旅游主题线路推向市场。
(5).抓好高水准服务创优行动。成立迪庆州旅游协会及各行业分会,制定旅游行业经营行规行约。建立舆情防控机制。认真落实《迪庆州文旅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6).抓好高品质环境提升行动。目前已草拟《2024年全州文化和旅游工作思路和要点》及考核办法,争取将其纳入州级目督考核体系。已草拟《迪庆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最大化整合相关奖补资金,推动全州文化事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155人。在职实有1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3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27.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11.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225.70万元对减少了286.69万元,同比下降3.49%,
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州歌舞团招录29人,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结余资金减少815.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迪庆州精品自驾旅游项目建设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27.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27.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2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598.38万元对比增加了528.9万元,同比增长9.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州歌舞团招录29人,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增加和调整使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39.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2.23万元,与上年同期数5352.73万元对比增加529.5万元,增加9.89%;项目支出245.05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45.65万元对比减少0.6万元,减少0.24%,主要原因分析:是州歌舞团招录29人,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调整使项目收入减少。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取暖;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637.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2070104,图书馆394.7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及失业保险,购书款;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889.78万元,主要用于歌舞团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535.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及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470.8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非遗中心、艺研所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专项资金;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6.05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项目相关支出;
2070201行政运行213.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等;
2070204文物保护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调勘和配备相应消防设备;
2070205博物馆313.9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职工工资、包干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801死亡抚恤7.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31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6.61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方面;
2101103公务员医疗支出203.78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体检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8.55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州文旅局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州文旅局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州文旅局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2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14.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2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4.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127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8项规定,厉行节约,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4.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原因:处置了一辆报废车辆,减少了车辆编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3.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4.项目预算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州歌舞团招录29人,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384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3.78万元,固定资产30245.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983.90万元,无形资产3067.53万元,其他资产2679万元。与上年总额36575.81万元相比减少390.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55.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5.《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6.《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
7.《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纲要》;
10.《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11.《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2.《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兴州”行动纲要》;
1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办非遗函〔2013〕4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2013年2月5日文化部批准同意实施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要求,在近期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文化生态采取整体性保护,建立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良性传承机制,申报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承人,保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的全面顺利开展,完成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已建传习中心运营正常化,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助力,群众受益面主要涉及传习中心所乡镇村,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2.通过项目、传承人的申报,不断丰富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项目数量、传承人数量,为保护实验区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通过宣传、展示、展演使全州各民族增强文化自觉性,增强文化自信,使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用于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及日常工作开展支出: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宣传展示(展示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展):1-2次、开展全州代表性传承人评估考核(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代表性传承人):2月-12月、开展日常下乡调研工作:1月-12月、开展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营造氛围:1月-12月、开展全州性传承培训活动2次及以上:5月-11月、开展日常工作:1月-12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继续实施重点保护区域、传承中心设立,辐射各个传承点;逐步摸索建立州、县(市)、乡、村四级传承保护机制体制的实践经验;在全面普查,抢救与重点保护并重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传承活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乡土教材进校园并录入迪庆非遗数据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宣传。传承培训2次以上,保护区宣传覆盖三县一区,保护区得到广泛宣传。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