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迪庆州审计局于2023年3月20日至4月7日派出审计组对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7月27日反馈了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围绕审计报告反馈四个方面5个问题,2023年8月21日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制定《迪庆州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见行见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审计反馈问题为导向,着力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系统谋划、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同时,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修订完善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将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计整改成果。
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组反馈问题5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针对预算执行进度未达目标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站位,压实责任。局党委始终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定期专题研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科室协同配合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到2023年第三季度末,我局支出进度已达66.21%,按照我局近期各项业务工作推进情况,预计到2023年第四季度,我局资金支出进度能达目标值。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的提醒函或约谈通知。三是财务人员常态化督促提醒经办人及时进行财务报账。
2. 针对在往来款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处理经济业务,真实核算收支,严格按照资金性质进行列支和核算,及时做好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清理工作,做到入账科目准确,核算规范。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3.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将《云南省司法厅预算绩效体系》作为预算编制标准下发各科室,财务室督促各业务科室做好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制定,同时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和绩效监控具体实施。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方询价的方式,确定云南旺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盘查,全面核实单位家底,对单位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着重解决历年来形成的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等状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二是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三个结合”,即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5.针对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3年6月30日,我局已完成1位编外人员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局已无编外人员。二是从2023年4月起,根据《迪庆州州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局门卫及厨师(2023年9月1日起厨师已解除合同)的工资通过政府购买后勤服务方式进行支付。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定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恒心。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此次审计反馈问题为标尺,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自检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坚定一颗钉子钉到底的决心。将审计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条对条对账销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纠正,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定审计成果转化的信心。通过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审计成果综合运用。围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任务,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本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迪庆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