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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 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及其职能职责并入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及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事宜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对口支援与区域协作科、帮扶科、农办秘书科、农办督促协调科、宣传与科教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 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2. 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3. 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4. 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5. 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6. 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7. 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 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9. 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扛牢政治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守牢耕地“红线”。持续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排查农业大棚6981个,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主体257个。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累计采集土壤样品4126个,测试化验土壤样品4222个,已初步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全省排名第一。完成2024年省级下达我州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2.03万亩)。积极推动2024年农田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项目建设4.54万亩,概算投资27507.4万元,已建设完成1.6万亩。组织开展202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完成92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和送检工作,出具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迪庆州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71,较2022年提升0.01个等级。二是粮油生产再获新高。全州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5.06万亩,同比增长0.09%,完成目标任务101.34%,产量达17.21万吨,同比增长0.96%,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积极开展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行动,完成大豆播种1.92万亩、油料种植3.61万亩。三是畜禽生产小幅下降。全州生猪存栏33.14万头,同比下降8.56%,增速全省排名第9位;出栏生猪35.75万头,同比下降7.89%,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牛存栏16.88万头,同比下降13.89%,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牛出栏3.34万头、同比下降1.85%,增速全省第4位;羊存栏18.21万只,同比下降5.11%,增速全省排名第9位,羊出栏10.02万只,同比下降9.12%,增速全省排名第5位;家禽存栏103.74万羽,同比下降9.81%,增速全省排名第14位;出栏100.45万羽,同比下降2.57%,增速全省排名第2位。肉类总产量3.61万吨,同比下降5.23%,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全州畜禽产品市场保供实现平稳。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恢复脱贫攻坚州级工作专班和县(市)级指挥部设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全州完成80945户农户的全覆盖集中排查。受理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服务事项749件,办结739件,年内新识别监测对象198户749人,消除风险109户396人,累计认定监测对象2260户7953人,累计消除风险1758户6169人,全州未发生1户返贫致贫对象。二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稳步提升。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免费教育资金、高原农民子女生活补助,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做到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州36种大病脱贫患者已入院或签约1230人,就诊率达100%。全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慢病签约服务人数7728人,签约率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报销比例达83.49%。实施农房抗震改造4093户、危房改造197户,推动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实施33件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改善1.65万人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60%。三是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投入6.56亿元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360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三类低收入人员18859户44560人,实现产业帮扶“双绑”全覆盖。兑付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707人372.2万元,兑付率100%,兑付省内跨州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779人37.15万元。在册管理就业帮扶车间41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786人,加强公益性岗位选聘2.3万人次,年度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63万人。四是各项帮扶政策实现有力落实。完成消费帮扶21858.53万元,兑付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2098人495.15万元,秋季雨露计划2056人485万元。新增小额信贷6344.91万元,“富民贷”14999.89万元。指导培育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959人,培养乡村工匠20人。2024年脱贫县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提升。五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加强与上海、省内定点帮扶地区及省属企业集团的工作对接,强化规划落实,拓宽智力支持、产业就业等领域的合作,全年共到位上海市对口支援资金17314万元,实施计划内28个项目,完成消费帮扶7448万元。
3.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推进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围绕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基地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累计认定州级绿色食品品牌产业基地72个,现有备案养殖场170个。全州建设提升葡萄基地887.71亩,葡萄种植面积达1.12万亩;建设提升中药材基地7000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46万亩;巩固提升特色畜禽养殖基地4个;巩固提升5个野生食用菌(松茸)保育促繁基地建设,推广种植食用菌12080亩。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以高原特色农业强链延链补链、农业经营主体等为主的“三农”领域系列提升行动。全州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达34.97亿元、同比增长13.39%;年度休闲农业接待达561557人次、同比增长9.87%,营业收入达14.39亿元、同比增长11.71%。三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全州新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州级龙头企业6家、县级龙头企业15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到117户,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26家、州级60家、县市级28家。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34个,示范合作社10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3个,州级示范社48个,县级示范社87个。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数量达1228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9家。四是培育农业名特优新品牌。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年内新认证绿色食品24个、有机产品9个,累计达220个;新认证名特优新产品8个,累计达10个;新认证特质农产品1个;入选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品牌26个,其中新入选10个、复核通过16个。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年内累计组织62家次企业参加8场次展销推介活动,向外界展示迪庆州乡村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完成策划待包装项目3个,新签约项目1个,全州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到位资金15332万元。2024年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5.18亿元,比2023年增长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其中:农业产值16.02亿元,同比增长3.8%;林业产值7.37亿元,同比增长10%;牧业产值9.8亿元,同比下降3.7%;渔业产值0.56亿元,同比增长1.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4.3%。
4.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认真落实《迪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2024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504元,同比增长7.9%,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一是做强产业促收入。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认真落实《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兑付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资金3328万元,带动农户44346户。全州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7493元,比上年增7.9%,占比达到51.7%。二是抓实就业促增收。围绕文旅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度实现转移就业13.43万人,实现务工收入156000万元。2024年全州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42个,群众获得劳务报酬4351.05万元。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991元,比上年增8.0%,占比达到20.6%。三是激发农村活力促增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深入实施集体经济“集中攻坚”提升行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农房租赁。全州19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实现了全覆盖,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达146个,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村达到48个,全州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10.59万元。全州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达到121元,比上年增8.0%,占比达到0.8%。四是全面落实政策促收入。发放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4169.21万元,惠及农户73263户;发放草原生态奖补资金6495.25万元,惠及农户73432户;补发上年结余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0.03万元,惠及农户2户。兑付农机机械购置补贴资金703.50万元,惠及农户5607户;兑付厕所革命户厕新建改建补贴资金197.64万元,惠及农户1198户。全州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3899元,比上年增7.8%,占比达到26.9%。
5.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种业振兴。采集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111份,推进2个马铃薯、2青稞品种登记工作;建设青稞良种繁育基地3个1300亩、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2个1100亩、普通玉米制种基地857亩、马铃薯制繁种基地4200亩;完成41个玉米新品种引种及展示工作。二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推介发布主要农作物的主推技术10项、主导品种24个;完成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脱产培训213人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共6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9个,招募特聘农技员18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为95%以上。三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4万元、补贴机具5517台套,惠及4907农户,已结算资金544.503万元,结算比例89.6%;农机报废更新结算资金9.22万元、报废机具54台套、惠及52农户;超长期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65万元、报废机具478台套、惠及450农户,已结算资金152.231万元。全州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8.95万千瓦,同比增长1.03%;农机化作业面积达176万亩,同比增长2.3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0.44%。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全州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人数561人次、完成率101%、评价率为100%、培育对象满意度为100%。成立科技特派团3个,共有成员86名,科技特派团21个产业组对接服务21个产业、140个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各类84场次,共计培训5953人次;引进试验新品种58个、新技术19项,建设示范基地8504亩。认定刘鸿高专家工作站、赵永昌专家工作站为2024年我州农业领域州级专家工作站。
6.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库管理,及时开展项目库中期调整,加强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调度,衔接资金管理水平实现明显提升。全州纳入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57个,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243个,完工率94.55%,资金支出9.4399亿元,支出率97.57%。省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比2023年有了较大提升。二是涉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全州计划实施涉农重点建设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6.72亿元。全年开工项目17个,开工率94.44%,完成投资5.88亿元,完成投资率87.5%。三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明显增长。全州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5.8259亿元(含农业建筑安装投资14.5989亿元),同比增长62.15%。四是排查盘活经营性资产项目。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帮扶产业项目资产清查,巩固经营性项目资产369个,升级经营性项目资产27个,盘活经营性项目资产5个。
7.学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提升行动,围绕示范村、提升村评价标准,对标对表进行核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2024年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26个,提升村255个。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卫生户厕改建3152座,完成率150%。全州镇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84.6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全州镇区、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5.68%、95.95%。全覆盖建立垃圾运维处置收费制度,年度收取垃圾处置费394.92万元,县(市)财政补助农村垃圾处置费用200万元。全州197个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9271吨,清理村内沟渠5845公里。三是推进绿美乡村建设。以道路绿化、房前绿化、庭院绿化为重点,开展全民绿化活动,积极推进6个绿美乡镇、10个省级绿美村庄、244个州级绿美村庄的创建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完成各类人才培训5646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五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以纳帕海和金沙江流域为重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建设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14万亩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7.6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71%,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率达84.67%。六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店38家、渔具销售经营店34家。没收非法钓具83个、清理违规网具3张、查处违规垂钓人员97人,办理案件26起,司法移送22人次。全州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3次,放流土著鱼类123.25万尾,经监测,我州长江水系土著鱼种类已由2022年的15种上升到现在的20种。
8.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有序推进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指导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三坝乡、上江乡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工作,完成建塘镇、三坝乡16个行政村的土地权属摸底调查工作,涉及承包农户8394户,29760个集体成员,44682块承包地,面积109949.44余亩,完成了总任务量(11000户)的73%。二是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省级下发和地方增补的问题图斑,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分类实施整治。目前,省级下发我州任务图斑505个,完成421个图斑排查核实录入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地方增补15365个问题图斑。三是统筹推进全州农业农村领域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召开迪庆州2024年州委深改委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定期督促调度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州委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共涉及3个类型13项改革任务及1个专项督察项目,先后出台4份改革措施完成1项专项督察项目,除省级未出台文件的3项任务及不需要州级出台改革措施的任务外,全面完成各项改革台账任务,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全州排名第1。
9.防范农业安全风险,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压实农机、农村沼气、农药、渔业和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抓好源头管理、宣传教育、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农业行业安全事故。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大农药残留速测力度,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8批次/千人”704个检测任务。持续落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三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风雹等灾害,强化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和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粮食作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损失控制在8%以下;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的覆盖率分别达53%、43%以上。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防工作,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100%。四是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州财政局完成了迪庆州 2024—2026年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不含森林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青稞、能繁母猪、育肥猪、藏系羊、奶牛、牦牛等11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政策。
10.加强部门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迪庆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全州农业农村系统讲政治、顾大局、严纪律、守规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机构挂牌、办公用房调配、人员转隶、国有资产账目划转、制定“三定”规定等工作,州、县(市)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并验收评估,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对标对表、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全局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聚焦“清廉迪庆”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三是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发现210条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174条、完成率82.86%,整治资金5127.2万元、整改率74.99%,推动县级以下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数3个,剩余的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统筹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平安建设、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工青妇、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21人。在职实有1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9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663296.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899514.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00000元。
与上年2024年部门财政总收入57766527.25元对比增加10896769.71万元,增加18.86%,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业务项目经费比2024年增加;3.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增加了原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各种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63296.96元,其中:本年收入63899514.48元,上年结转收入2963782.4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89951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13560.08元对比增加5286254.4元,增加 9.3%,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增加了原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各种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63296.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863296.96元,其中:基本支出58259514.48元,与上年支出53463560.08元对比增加4795954.4元,增加8.9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导致2025年度人员及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项目支出8476092.48元,与上年支出3350000元对比增加5126092.48元,增加1.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增加了原乡村振兴局各种项目经费,且2025年有些项目经费额度有所调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308”招商引资10,832.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7708.12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2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用取暖等。
4.“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支出。
5.“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3665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学技术类项目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18844.47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84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8.“2080801”死亡抚恤128328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一般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2408.91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00456.92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63589.46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743.59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含退休人员)。
13.“2130101”行政运行12145757.04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支出。
14.“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驻迪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等。
15.“2130104”事业运行30438279.6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6.“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337001.15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17.“2130108”病虫害控制2173849.5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18.“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36267.3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项目支出。
19.“2130110”执法监管5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出。
20.“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45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1.“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413660.79元,主要用于迪庆州农业科技教育资金;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经费。
22.“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177378.5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项目支出。
23.“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95555.18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4.“2130148”渔业发展140174.94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渔业发展等方面项目支出。
25.“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00000元,主要用于迪庆州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项目经费支出。
26.“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支出。
27.“2159802”制造业127690元,主要用于用于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28.“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22,939.58元主要用于缴纳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费:迪庆州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项目经费“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00,000.00元,主要用于迪庆州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类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1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2200元,较上年增加72800元,增长(下降)21.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比对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2200元,较上年增加22800元,增长57.8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增加了原乡村振兴局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公务用车数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二期)专项经费;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450,000.00元;绩效目标:1.全面查明查清我州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开展迪庆州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土壤利用适宜性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和耕地酸化、耕地质量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题评价,撰写完成迪庆州土种志、迪庆州土壤志。
(二)项目名称:迪庆州2025年州级乡村人才队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
金额:50000元
绩效目标:
1.完成高素质农民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培训80人次以上
2.完成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
3.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培训10次以上。
4.完成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指导服务2次以上。
5.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100条以上。
6.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设备保通率达100%。
7.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
8.培训人员合格率、及时率、受训学员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州级农业农村系统新闻事件采编报道率、服务、培训对象满意度、州级农业农村系统各部门信息化服务及信息宣传满意度要明显增强。
(三)项目名称: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50000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
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
1.产出数量指标:
完成技术培训3期,培训300人次;
完成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建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覆盖率50%;
召开业务培训会3次;
按要求完成国控点采样任务6个;
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点采样30个。
2.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
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100%覆盖。
3. 满意度指标:
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四)2025年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重点项目2025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情况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按照全国及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红线理念,以促进农机安全发展为主线,构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农机安全措施落实,注重业务培训、安全宣传,搞好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三率”水平,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一、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1.加大对农机安全的检查力度,确保全州农机得到有效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降低农机事故风险。2.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增强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1.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培训活动,培训农机操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向广大农机用户普及农机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推进农机安全信息化建设; 1.建立农机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农机的登记、检验、维修等信息的实时管理和监控,提高监管效率。2.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农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如在线咨询、预约检验等。 四、促进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1.加强对农机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可靠的装备保障。2.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7万元;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2年-2027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广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提高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供有力支撑。完成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推广农机具200≧台套、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00人次、完成州级督促检查≧4次;补贴政策知晓率≧95%以上、购机者满意度≧85%以上;
2、项目实施目的、意义: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促进农机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应用水平,振兴农机工业,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四化同步”推进大局。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选择性政策,组织实施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加,政策实施涉及面越来越广,监管难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对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廉洁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隶属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直属的正科级全民所有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机推广、培训、管理、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负责全州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培训和推广;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引导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2)、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农牧局管理,有一套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的管理,有较强的领导班子。
(3)、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负债,无财政、审计部门的不良记录。
4、项目实施单位人员构架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编制8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具有农机高级工程师职称2人,农机工程师3人,助理农机工程师2人。中心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推广培训室,责任落实到科室、个人。
5、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及建设目标
(1)实施内容:全面完成2025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建设内容:1.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2.全面公开补贴信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3.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为民,确保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4.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3)建设目标:全面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现预设如下:
1.推广农机具200≧台套;
2.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00人次;
3.完成州级督促检查≧4次;
4.补贴政策知晓率≧95%以上;
5.购机者满意度≧85%以上;
根据以上绩效目标和迪庆州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向迪庆州财政局申请州级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项目差旅费3.00万元;
2、汽车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3、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用材料费1.4万元;
4、网络维修维护费0.3万元;
5、项目委托业务费0.3万元;
以上四项共计资金7万元。
(六)项目名称:2025年州级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90.00万元;绩效目标:1、完成5个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建设2700亩,示范片亩均较上年增产3%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95%以上;2、亩均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500人次以上;3、项目区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2%,4、服务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农户满意度≥8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七)项目名称:2025年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金额:50000.00元;
绩效目标:1.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3.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4.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作。5.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年度任务。6.完成全州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半年报、预测报、全年统计报表的调查统计布置工作。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村合作经济)资金;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1号;
金额:160000.00元;
绩效目标:1.充分运用我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发展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3.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4.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5.完成年度农经统计、减轻农民负担等相关工作任务。
(八)项目名称:迪庆州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批复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迪财农[2025]6号
金额:50,000.00元
绩效目标:
完成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品一标”2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
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配合认定申报等工作,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1.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二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四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对绿色食品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定期进行化验检测,实行绿标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五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完成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品一标”2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配合认定申报等工作,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九)项目名称:2025年迪庆州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迪财农2025年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25.00万元;绩效目标:(一)动物疫病监测诊断≥5000份;(二)采集送省检样品≥2000份;(三)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项目州级配套=70㎡;(四)采样及实验室检测技术下乡指导;(五)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十)根据迪财农[2025]6号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重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70000.00元,为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如下:1.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2.项目竣工验收个数3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4个,完成2.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产量增产5%,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事务: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5)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9)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原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2,139.94元,与上年620,024.20元对比增加452,115.74元,主要原因为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5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并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后增加了职工人数人头经费和原乡村振兴局一系列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36304655.17元,其中,流动资产1616634.35元,固定资产31049150.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638870.7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53339.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29785.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60,41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5年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二期)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1、迪政发〔2022〕110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2、云政发〔2022〕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3、国发〔2022〕4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2〕4号。4、迪农发〔2024〕147号关于申请将农业农村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纳入2025年度州级财政预算的请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完成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基础上,开展迪庆州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土壤利用适宜性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和耕地酸化、耕地质量等级等专题评价,撰写完成迪庆州土种志、迪庆州土壤志。
五、项目实施内容
查清我州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项目测算450,000.00元,财政实际安排部门预算支出资金45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迪庆州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土壤利用适宜性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和耕地酸化、耕地质量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题评价,撰写完成迪庆州土种志、迪庆州土壤志。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全面查明查清我州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4-2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5年州级乡村人才队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人才支撑”从健全乡村人才体制机制、分类培育农村人才、促进农业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个方面对乡村人才振兴进行了法律方面的明确规定。
(三)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农人发〔2021〕9号)
(四)《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 “ 三农 ” 领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农领〔2024〕4 号) ——2024 年迪庆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五)迪庆州乡村振兴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乡振发〔2023〕57号)
(六)《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
(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5号)
(八)《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云播〔2024〕33号)
(九)《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
(十)《云南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十一)《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20〕19号)。
(十二)《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注“香格里拉三农”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迪办发电〔2019〕1号)
(十三)《关于印发〈云南“三农通”涉农实用信息服务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云农办发〔2014〕2号)
(十四)《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云农办办〔2018〕361号)
(十五)《迪庆州财政局 中国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
(十六)《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137号)
(十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十八)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迪财农〔2014〕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迪庆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州农业农村局,属独立预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州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教育和农民转移就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三农”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处置、数字农业应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培训,承担全州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技术和双创培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农村远程教育;配合做好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乡村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农业统计等培训工作;“三农”信息服务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提升乡村人才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拓宽农民培训渠道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农村青年创造创新活力、吸引农村青年在农村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凸显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现代农业发展有坚实基础;才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确保乡村振兴建设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带动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开发,促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广大农民持续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是全州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时宣传和报道我州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提高“三农”工作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信息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民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总之,2025年是信息化、数字化引领我州农业农村全方位变革的关键期、是数字赋能农业产业转型和乡村治理全面提升的“破冰”期。必须顺应新时期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新机遇、新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州市的经验做法,抓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让我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红利。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要建设任务
1.完成乡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外出培训工作。
2.充分打造农民培训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全方位、多功能开展农民培训。
3.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本级农民教育技能培训工程项目任务,完成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任务。
4.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摸底调查和申报省级田间学校工作。
5.根据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农办开展《迪庆州 “ 三农 ” 领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能力”行动,做好统筹、调度和汇总工作。
6.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服务能力,建成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户的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应用与服务体系,
7.积极开展信息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信息采集、发布等基本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民信息素质显著提高。
8.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和特色做法、典型亮点,多角度、多层次、高质量、全方位展示迪庆农业农村形象。
(二)预计完成数量指标
1.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暨冬春农民大培训80人次。
2完成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
3.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全州打造农民田间学校2个。
4.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200条以上。
5.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
6.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
7.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迪庆州2025年州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实施方案,申请迪庆州州级预算5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租赁费18000元。用于支付2025年度线上培训视频会议系统中国移动专用通信网络及设备租赁费用共计18000元整。
2.差旅费17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农民田间学校指导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培训、调研;开展信息化调研,新闻采编,信息化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住勤补助和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城市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3.其他交通费1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培训期间车辆租赁费。
4.委托业务费3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香格里拉三农”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营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1.1月—3月,根据各县培训要求及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要求,选择培训内容和实施地点。
2.4月—10月,开展一期高素质农民培育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培训,完成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
3.1月—12月,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培训、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4.12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促进学员之间的互相学习交流,增长见识,开阔眼界。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了视野,给学员带来了全新体验,实地学习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让学员们得到前所未有的视听效果,学员们充分利用培训平台,相互交流探索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景,相互之间形成资源共享。
(二)提高生产销售水平。学员们通过授课教师在销售渠道开拓、品牌塑造等培训内容知识引导帮助下,逐步认识到销售技巧的重要性,有的学员经过学习后,对产品进行重新改良包装后,增加了不少的经济效益。
(三)增强学员务农信心。通过三农问题、现代农业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体验式的农耕文化、社会责任等培训,把握了宏观形势。培训中还融入支农惠农政策、农业项目申报、合作社法规、财务管理、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认定、农业金融等内容,提升了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培训,建立了对农产品生鲜电商、渠道建立、品牌塑造等问题的深层次认识。让学员对从事农业充满了希望。
(四)经过省、州、县(市)各级农业部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等形式,扩大队伍,逐步在全州建立一支专业技术和分析应用相结合、精干高效、干事创业的农业信息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组织,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报送有价值的宣传信息。
(五)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逐年实施,引进信息化工作理念、程序、方法和工具,更快更好更准确地向农户和经销商提供商品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挖掘资金、市场、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潜力,服务广大农民,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附件4-3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迪财预〔2022〕125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每季度开展1次全州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工作,全年抽查检查率50%。
(2)开展全州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我州农村能源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做好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确保完成2025年受污染耕地措施100%落地,为全省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以上提供数据支持,并对其中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目标任务。
(2)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修复治理技术措施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3.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疫工作:
(1)结合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做好全州外来入侵植物防疫工作。
(2)做好农业外来生物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农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主要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调查、技术服务,按要求配合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双月一调度工作,编写汇报相关材料,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环节监管工作,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开展国控点例行监测采样工作;
完成国控点例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制样、送检工作。
7.开展1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开展一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让群众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8.开展1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培训;
开展一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及农膜回收处理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1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开展一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秸秆回收利用意识,做好秸秆禁烧、秸秆五化利用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3)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疫工作;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5)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6)开展国控点例行监测采样工作;
(7)开展1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8)开展1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指导培训;
(9)开展1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0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资金用途 | 投入资金 | 投资年限 | 合计资金 |
1 | 开展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国控点采样、制样、送样工作,进行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督导指导。 在我州范围内调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分布情况,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主要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调查、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全州范围内户用沼气摸排调查工作。 | 差旅费 | 25000元 | 2025年 | 25000元 |
专用材料费 | 25000元 | 2025年 | 25000元 | ||
合计 | 50000元 |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安排:
2025年预算批复后,根据批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安排科技培训,2025年每季度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各一期,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2025年2月-2025年11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出差下乡,完成国控点及农产品协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户用沼气摸排等各项工作。
资金使用方面:
2024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3月底完成预算的25%,4月底完成预算的35%,5月底完成预算的50%,6月底完成预算的60%,7月底完成预算的67%,8月底完成预算的75%,9月底完成预算的80%,10月底完成预算的90%,11月底完成预算的100%。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
1.产出数量指标:
完成技术培训3期,培训300人次;
完成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建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覆盖率50%;
召开业务培训会3次;
按要求完成国控点采样任务6个;
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点采样30个。
2.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
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100%覆盖。
3. 满意度指标:
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附件4-4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5年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重点项目2025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情况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按照全国及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红线理念,以促进农机安全发展为主线,构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农机安全措施落实,注重业务培训、安全宣传,搞好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三率”水平,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一、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1.加大对农机安全的检查力度,确保全州农机得到有效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降低农机事故风险。2.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增强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1.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培训活动,培训农机操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向广大农机用户普及农机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推进农机安全信息化建设; 1.建立农机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农机的登记、检验、维修等信息的实时管理和监控,提高监管效率。2.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农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如在线咨询、预约检验等。 四、促进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1.加强对农机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可靠的装备保障。2.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附件4-5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18号
5、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迪政发【2021】7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8、《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
9、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10、《迪庆州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4】17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促进农机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应用水平,振兴农机工业,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四化同步”推进大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作为一项选择性政策,组织实施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加,政策实施涉及面越来越广,监管难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对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廉洁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隶属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直属的正科级全民所有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机推广、培训、管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工作。负责全州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培训和推广;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引导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2、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有一套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的管理,有较强的领导班子。
3、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负债,无财政、审计部门的不良记录。
(三)项目实施单位人员构架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编制8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具有高级农艺师2人,农机工程师2人,农艺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助理农艺师1人。中心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推广培训室,确保任务落实到科室、个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
全面完成2025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建设内容
1.组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2.全面公开补贴信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3.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为民,确保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4.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三)建设目标
全面完成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现预设如下:
1.推广农机具200≧台套;
2.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00人次;
3.督促检查≧4次
4.补贴政策知晓率≧95%以上;
5.购机者满意度≧85%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迪庆州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4】170号)申请迪庆州州级预算资金7万元,保障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概算如下:
1.差旅费3万元,占项目资金的42.85%。用于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技术指导、绩效考评等。
2.其它交通费2万元,占项目资金的28.57%,用于开展项目的汽车租赁费、燃油、过路过桥费;
3.专用材料费1.4万元,占项目资金的2%,用于项目实施需要的宣传资料费用等;
4.委托业务费0.3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资金经费收支审计费用;
5.维修维护费0.3万元,用于财政专网网络维护费;
以上5项共计项目补贴资金合计7万元整。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指导,重点开展县级补贴方案审核、补贴资金需求审核、督导检查、违规查处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细化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进一步引导购机者通过系统手机端申报补贴,加强网上申报申请的核验、导入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受益对象、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晰相关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结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的特殊性,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
八、项目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全面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各阶段任务,成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与农机科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和项目实施小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保障措施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编制8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农艺师1人,农机工程师2人,农艺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助理农艺师1人。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项目承担单位本着求实创新的精神,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及省州多项农机科技推广项目任。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项目的成功实施,既显示了农机化技术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充分显示了我服务中心的技术实力和工作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5年-2027年) | 全面完成202年-2027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广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提高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 |||||||
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 | 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2025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促进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推广农机具 | >= | 200 | 台套 | 001 | 推广机具大于等于200台套为优;150台-199台之间为良;100台-149为中;少于100台为差; | 2025年推广实用的新机具数量; | 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
农机培训人次 | >= | 100 | 人次 | 001 | 培训人次≧100人次为优;70-99人次为良;50-69人次为中;<50人次为差; | 完成农机技术培训人次 | 2025年 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
州级督促检查 | >= | 4 | 次 | 001 | 州级督促检查次数≧4次为优;≤3次为良;≤2次为中;≤1次为差; |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季度检查; | 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
社会效益 | 空 | 空 | 空 | ||||||
补贴政策知晓率 | >= | 95 | % | 001 | 购机补贴政策知晓率≧95%为优;在70%-94.99%之间为良;在50%-69.99%之间为中;知晓率<50%为差; | 反映单位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购机对象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 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空 | 空 | 空 | ||||||
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001 | 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5%为优;在70%-84.99%之间为良;在50%-69.99%之间为中;满意度<50%为差; | 反映项目受益对象对该项目的满意度; | 205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
附件4-6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2025年州级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州级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3、《“十四五”全国种业发展规划》;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3号);
5、《云南省“十四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 〕53 号;
7、《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13〕4号);
8、《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论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
9、《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迪财农【2025】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全州三县(市)主要产粮乡镇实施以玉米、青稞、水稻、马铃薯为主的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示范应用优良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农机与农艺相融合的集成配套技术,综合种养示范,加大项目区群众的科技培训力度,使项目区实现粮油作物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3%以上、亩均经济效益增长5%以上;项目区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500人次以上,绿色防控技术与统防统治融合全覆盖。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全州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依靠现代农业科技提高粮油产量和品质,确保我州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合理水平,保障全州农资市场平稳有序。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上二项共计9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第一阶段(2024年10月-12月):落实迪庆州主要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州级财政资金,完善充实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确定项目示范乡镇及示范区,筛选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对项目单位技术指导员开展科技培训,做好农资筹备,于11月10日前完成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和冬青稞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的培训、播种工作。
2、第二阶段(2025年1月—2025年3月):按照农时搞好小春粮油作物实施项目示范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对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以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检查基地各项技术措施及基本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对物化补助农资发放情况跟踪检查、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小春科技增粮项目中期检查、指导,督促农业科技人员做好病虫害防治等中耕管理工作。
3、第三阶段(2025年4月—2025年6月):根据农时做好小春粮油作物项目测产验收、总结。同时开展大春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选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具体粮油作物的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发放农资,建设大春粮食作物示范点等工作。对技术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并对大春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
4、第四阶段(2025年6月—2025年9月):申请组织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专家开展大春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主要对项目点的科技培训、田间指导、中耕管理等工作跟踪落实,调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项目实施组室按农时季节进行项目自查,大春粮油作物成熟前向州农业农村局申请完成州级测产验收并形成州级验收报告。
5、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底):进行绩效自评及项目总结,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做好项目迎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大春作物科技增粮项目总结、绩效评价和资料汇编。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5个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建设2700亩,示范片亩均较上年增产3%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95%以上;亩均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500人次以上;项目区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2%,服务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农户满意度≥8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二、2025年迪庆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迪庆州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建设项目
(二)项目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3、《“十四五”全国种业发展规划》;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3号);
5、《云南省“十四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6 〕53 号;
7、《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13〕4号);
8、《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21〕52号);
9、《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论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
10、《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迪财预〔2022〕125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三)项目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2019年2月20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九大高原湖泊及金沙江牛栏江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会议”要求,为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农药减量增效成效,助力我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全州金沙江流域2025年度农药使用量比2024年减量增效目标,提高农药利用率。
(四)项目建设内容
1、建立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
2、大力推广绿色防治技术;
3、普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知识;
4、推动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
5、促进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广替代。
(五)资金安排情况
1、测算依据。严格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8号)和《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严控支出,节约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资金支出。严格执行 “云南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项管理制度及“2025年迪庆州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药减量示范专项资金)示范项目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1)物化投入补助92000.00元,占项目资金的92.00%;
(2)技术指导服务补助8000.00元,占项目资金的8.00%,主要用于下乡科技指导、专家指导、项目验收等差旅费。
(六)项目进度安排
1、2025年1月下旬至4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区规划部署,落实项目区地块。
2、2025年5月。农药等物资就位,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备播工作。
3、2025年5月-6月。进行物资发放、科学安全用药、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等。
4、2025年6月至8月。田间科学管理,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指导田间科学安全用药。
5、2025年9月-12月。项目验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整个项目总结上报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绩效目标
进一步增强农户的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各项技术的应用。
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500亩。
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绿色防控覆盖率4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
3.数量指标:完成项目区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
4.经济指标:完成亩节本增效5%以上,示范点亩均减药比上年减2%以上;
5.满意度目标:受益对象、培训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附件4-7
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统筹协调 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云农办通﹝2020﹞3号);
2.《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22〕1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4.《中共云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2024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批复的通知》(云农办通〔2024〕12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
6.《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
7.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8.《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 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22号);
9.《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
10.《迪庆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迪政办发〔2022〕98号);
11、关于印发《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迪政办发﹝2023﹞120号)
12.《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的通知》(迪农发﹝2022﹞6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实现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年度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改革等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指导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股权管理台账,指导基层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六项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破解村级集体经济活力不强、村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不够等突出问题,切实提供乡村振兴战略坚强的组织保证,紧紧围绕集体经济任务目标,扎实开展政策措施服务指导,助推村集体经济实体化运行,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配合合作经济指导科做好的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对分析村级集体收入构成,分项阐述,剖析我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就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盘活利用资源资产资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开展培训指导。
(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指导香格里拉市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纠纷调处,加强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州纠纷动态,督促各县(市)做好2025年度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工作。对各县(市)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仲裁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等方面开展政策培训及示范点建设。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机制。参与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确保国家18.00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开展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四)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培育力度,完成迪庆州新型经营主体年度倍增计划目标,促进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有效带动农业提质、农民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好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培训、加强家庭农场培育、农场主培训、名录管理工作。
(五)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年度任务。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好清单制,进一步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全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验做法,研究出台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政策文件,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后在全州推广。要坚持典型引路法,总结形成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示范带动全州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六)完成全州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半年报、预测报、全年统计报表的调查统计布置工作。认真组织2025年度农经管理统计年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农经统计任务;完成对各县(市)、各乡镇农经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对年度农经统计数据资料的印制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项目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
《迪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内控制度》等。
(二)资金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概算如下:
1.举办1场培训,培训人员为三县(市)各乡镇各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宅基地业务人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业务人员、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财务人员、农经人员等,培训人次大约50人,预算资金20000.00元;
2.深化农村改革调研、指导、培训工作人员差旅费,约5批次,每次预算2000.00元,预算资金10000.00元;
3.各业务工作所需政策宣传材料复印、发放、购买,约1批次,预算资金5000.00元。
4.验收、调研所需租车费用,预算资金9000.00元。
5.保障政务畅通,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预算政务网络费用6000.00元。
以上5项共计项目资金5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5年1-12月,结合三坝乡和建塘镇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指导香格里拉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并在期间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
2.2025年8-11月期间举办农经统计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提升、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等相关内容);
3.2025年12月以前完成各级考察、调研、督导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指导香格里拉市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
(二)迪庆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指标和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绿色食品重点产业产值)指标,其中:1.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涉及考评指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分值占比权重30分;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涉及考评指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分值占比权重8分;3.指导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涉及考评指标“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值占比权重8分;4.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作,涉及考评指标“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乡村产业发展”,分值占比权重5分;5.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年度任务,涉及考评指标“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分值占比权重3分。
(三)《迪庆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深化农村改革: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运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配套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建立健全省、州、县市三级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应用。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落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资产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即考虑集体长远发展,也防止成员权益受损,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享改革成果。推动以县市级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提升完善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和规范交易的功能,实现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县(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签署规范的出租(转包)、入股合同,做好合同备案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权益。
附件4-8
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3.《农业农村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5.《云南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8号)。
6.《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
7.迪庆州财政局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申请单位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隶属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迪编办〔2019〕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由迪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变更为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州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承担全州“三品一标”的认证现场检查、续展认证、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工作;承担农药及农药市场品种质量抽查、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承担兽药及残留监测、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研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1.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二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四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对绿色食品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定期进行化验检测,实行绿标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五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一是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州市进行观摩学习“三品一标”认证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三品一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州级、三县(市)相关工作人员。二是组织申报“三品一标”产品认证20个。
五、资金安排情况
1.差旅费20000.00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三品一标”工作中出差、下乡、外出培训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等费用。
2.其他交通费用1800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现场检查工作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租赁车辆费用。
3.专用材料费6000.00元:用于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册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标识牌等费用。
4.维护费6000.00元:用于网络维护产生的费用。
以上4项共计项目资金合计50000.00元整。
六、项目实施计划
1.1月—4月,组织各县(市)动员有申报资质的农业产生主体申报“三品一标”,并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5月—8月,积极开展品牌建设“三品一标”调研、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申报产品20个,并根据省中心的反馈意见对材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金农工程系统申报主体信息录入、修改和完善;开展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复查换证、年检、续展等监管工作。
3.9月—11月,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技术服务指导;对品牌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12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七、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品一标”2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配合认定申报等工作,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附件4-9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迪庆州州级预算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2022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
3、《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农牧发〔2022〕31号
4、《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农牧发〔2021〕11号)
5、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821号公告
7、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牧﹝2024﹞1号)。
8、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印发《2024年迪庆州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迪农发﹝2024﹞21号)。
9、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省级专项监测采样方案的通知》(云疫控﹝2024﹞2号)。
10、《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1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12、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迪农发[2022]79号)
13、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的通知》
14、2023年全年检测数据统计表(迪庆州)
15、2024年上半年迪庆州检测数据统计表
16、迪庆州2024年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一)
17、迪庆州2024年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二)
18、《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4-2025 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3〕227 号。
19、《迪庆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迪庆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农业专项 (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 方向)2024 年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4〕692 号
22、《迪庆州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3、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迪发改农经〔2024〕1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减少动物疫病造成损失,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重大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同时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全州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春秋两季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工作要求分别在5月30日和10月30日前结束。
(二)动物疫病监测及专项病防控方案及任务
通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实际掌握我州的免疫现状及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情况,为我州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对全州动物疫情发生风险进行科学的预警预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具体任务见附件及附表。
(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动物疫情。不断加强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有效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具体工作任务:1、依据我州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科学做好动物疫苗的储备;2、州级全年保证1000件消毒药品的储备,其它物资根据实际情况储备;3、州级应急资金储备(主要用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溯源调查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经费)。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宣传、统计及检查工作
强化各级政府在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开创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动物疫病防控新局面。具体任务:1、完成覆盖全州乡镇的动物防治专项宣传;2、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疫情监测、免疫统计等报表);3、在春秋防期间及时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有效保障防疫工作的开展。
(五)技术推广培训
2025年计划完成8人次的培训任务,不断加强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兽医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州级预算重大动物疫病疫病检测项目总资金25万元
(一)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试剂计划 (9万元)
在迪庆州的动物疫病中检测诊断中,动物疫病主要包含:非洲猪瘟、经典猪瘟、猪伪狂犬、猪圆环、牛结节性皮肤病等,计划在2025年完成5000份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其中非洲猪瘟1000份、经典猪瘟200份、牛结节性皮肤病200份、禽流感1000份、新城疫1000、口蹄疫200份、小反刍兽疫200份、猪蓝耳200份、牛结核600份、包虫病400份。每份的检测试剂耗材费用为18元,共需检测试剂费用9万元。
(二)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项目州级配套(10万元)
建设人兽共患病专用检测区域:1、实验室进行通风系统等改造提升为P3级别;2、配置相关人兽共患病检测实验设备和仪器;3、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225万元已经下达,地方配套25万元,2024年地方配套的15万元已经解决,现需要配套2025年的10万元。
(三)设备维护保养(2万元)
根据2024年5月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省级检查中提出,我州州级兽医实验室需要对实验室内的所有检测和分析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以保证检测和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共需维护保养经费2万元。
(四)到三县开展采样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导工作(3.552万元)
春秋集中监测及采样时到三县市开展采样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导工作,4人4天,6次,每人每次补助1480元/次,共计:(4(人)×1480元/次)×6次=3.552万元。
(五)实验室打字复印费(0.448万元)
实验室打字复印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室打印用纸和打印机硒鼓。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动物防疫是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由于投入不足,迪庆州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动物疫情时有发生,畜产品安全得不到保障,不仅影响了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而且制约了畜产品销售,从而阻碍了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每年因动物疫病造成死亡几万头只羽以上,每年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以上,约占全州畜牧业总产值的4.93%。
2021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覆盖全州三县市,29个乡镇,184个村,5929个散养户,126个规模养场,4个屠宰场。全年累计完成监测畜禽样品31424份。其中:免疫效果监测6667份;疫病监测2706份;病原学监测22051份。全年累计协助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采集并送检畜禽样品4710份。
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覆盖全州三县市,29个乡镇(含开发区),188个村,6467个场(户),4个屠宰场。全年累计完成监测畜禽样品34958份。其中:免疫效果监测7317份;疫病监测3624份;病原学监测24017份。全年累计协助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采集并送检畜禽样品2819份。全年共完成日报、周报等报表426份,完成上报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结果等信息633条,完成动物疫病检测报告书151份。
2023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覆盖全州三县市,29个乡镇,190个村,7593个散养户,66个养殖场,4个屠宰场,累计完成监测畜禽样品7663户26850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监测畜禽样品2685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1725户7520份,动物疫病感染状况监测1843户5359份,病原学监测3720户14181份。全年累计协助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采集并送检畜禽样品1948份。全年共完成日报、周报等报表527份,完成上报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结果等信息638条,完成动物疫病检测报告书156份、动物疫情风险评估报告4份。
2024年截止8月,完成监测畜禽样品13611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260户3536份,动物疫病感染状况监测56户1879份,病原学监测1411户8196份。协助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采集并送检畜禽样品937份。完成日报、周报等报表129份,完成上报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结果等信息417条,完成动物疫病检测报告书105份,完成动物疫情风险评估报告2份。
此外,日本乙型脑炎、口蹄疫、禽流感、布氏杆菌病、炭疽、结核、破伤风、旋毛虫病、囊虫病等10余种主要人畜共患病,也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威胁。据不完全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州共有77人感染炭疽病、旋毛虫病,死亡37人,上万头牲畜因各种疫病感染死亡,造成养殖户重大经济损失。
自2002年开始,我州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减少动物疫病造成损失,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因此,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开展良好的实验条件和科学的实验方法就很难及时掌握疫情信息,无法对疫情进行预警预报;没有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就不能对动物疫病,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及人兽共患病进行快速、安全的诊断和定性;同时也很难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安全追溯及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该项目实施是实现畜牧业发展与国际相接轨的需要,是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检测、防治和净化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需要。
为适应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安全技术支持的需求,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重大动物疫情、新发疾病,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动物疫病的威胁,我州必须坚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人员和基础设施条件
迪庆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1月,是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原迪庆州动物畜牧兽医科学院、迪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迪庆州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合并而来,隶属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全州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科普宣传工作。
为适应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养殖环节安全技术支持的需求,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重大动物疫情、新发疾病,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动物疫病的威胁,我州于2011年5月开始启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百余万元,目前基本建成P2兽医实验室,并取得了认证及授权。实验室工作制度严谨、规范,有较强的实验分析研究和技术推广力量保障。
2、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工作和实践积累
迪庆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州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和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完成畜禽疫病死亡率下降0.3%以上,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的目标。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动物疫情平稳,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4-1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年)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0)235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
《迪庆州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5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3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6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21)1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土肥〔2018〕2号)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迪农发(2020)81号)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迪农发(202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筹安排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往年任务落实情况和各县(市)拟申请任务量、管理工作等因素,科学安排下年度本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量,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在2025年完成2.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统筹实施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州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
(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取土化验。按照科学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基本固定,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覆盖所有农业县(市)乡(镇)的原则。综合考虑根据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点位已有信息的完整性等因素,2025年实施全州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化验数量92个,其中:香格里拉市36个(含经济开发区3个)、德钦县13个、维西县43个。土壤样品检测委托省内通过计量认证或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的土肥检测机构集中进行,检测内容参考耕地质量调查内容。
(五)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16),按照川林农牧区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州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1个,县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3个,共布设耕地质量评价区域4个,采用综合指数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同时,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占用与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单独核算,更新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审核汇总县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形成州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
(六)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每5年应发布一次全国与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编制完成迪庆州州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充分利用长期定位监测点、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数据,编写本辖区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验收车旅费(含燃油费)110人次×480元/人次=52800元;
2.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15000元;
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专用资料打印及归档资料制作费用2200元。
以上预算合计7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计划
1、1月-5月,督促指导各县(市)完成2025年度项目勘察设计;
2、4月-6月,督促各县(市)完成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的初验,完成本年度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
3、6月-7月,督促各县完成2023、2024年度项目竣工
审计报告,督促完成本年度项目招投标工作;
4、8月-12月,完成各县(市)2023、2024年项目竣工验收,督促各县(市)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本年度项目工程建设。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1.1月--3月,制定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申报。
2.9月完成完成耕地属性数据库更新和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3.10月前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符合性验证工作,完成数据审核。
4.3月--10月,开展业务技术培训。5、11--12月,汇总全州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编制项目总结报告、编制完成州级和市、县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可保护或改善基本农田质量,达到旱涝保收,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所提升或持平。建立健全了迪庆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为我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后,每亩可以节约化肥4公斤左右,粮食增加5%左右,节本增效显著。是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需要。
(二)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实施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任务;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健全我州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有害生物残留量;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与耕地环境质量,对基本农田保护、建立优质粮经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实现我州粮食生产长期安全稳定、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化支撑。
(三)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夯实农业基础,固土防沙防蚀,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与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土壤保温保墒,减少土层结构破坏,维持良好的土体(团粒)结构,起到以草增肥,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种植绿肥能固水保土,增加地面覆盖,增加土壤有机物投入量,还能促进种植区畜牧业发展,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推动迪庆州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打造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和提升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品牌提供科学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