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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2023年,在州农业农村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农产品定量检验检测、部门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一年来认真落实并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学习、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学习内容列入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州委、州纪委、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文件,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指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的情况。
2.利用支部活动、邀请党校老师讲授党课、观看教育警示片、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在部门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巡“剑”破“风”》、参加“红色革命教育+廉洁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参加州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党委成员上党课,加强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时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4.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分解至每位职工,提高全体职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承担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责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互相监督的氛围。
6.严格执行各种规定和制度,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上下班考勤、休假管理等多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一是注重职工作风效能建设,将上下班签到、节假日值班、请休假等职工作风建设列为常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不按时上下班、签到和脱岗不在位、不请假擅自离岗的同志,及时进行约谈和教育提醒。二是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部门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强化厉行节约,全面推进廉政建设。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四是完善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了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7.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专题学习、讲党课、谈话,促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我中心干部职工纪律和规矩意识。
8.通过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加强资金管理,积极做好资金年度实施计划,严格保证专款专用,杜绝私设小金库,把好关口,厉行节约。三是抓责任落实。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9.2023年完成绿色食品认证申报企业9家,产品25个;完成绿色食品申报并获证企业9家,产品39个;完成2家企业13个产品绿色食品年检工作。
10.完成有机产品认证企业3家,产品6个。截至目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2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产品4个,用标企业8个。
11.在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下,以我州农产品生产的特点为基准,以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促进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为目的,有序推进2023年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整理和组织申报。已向省中心申报香格里拉土豆、香格里拉牦牛肉、香格里拉羊肚菌三个产品。
12.2023年9月25日-27日,组织聘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专家举办了迪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地理标志农产品关键技术与应用培训班。全州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及州内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相关负责人132名学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为全州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负责人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加强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关键技术与应用推广等方面应用。进一步提高各级从业人员业务技能,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广大生产主体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
13.积极开展绿色食品现场检查。为进一步推动我州“三品一标”认证,加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监管工作,2023年对迪庆香格里拉腊普河谷酒庄有限责任公司的葡萄、维西华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糯山药、香格里拉市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生猪、香格里拉市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葡萄酒、香格里拉市桑敦祝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东旺梨、德钦县阿青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青稞、苦荞面等进行了绿色食品认证或续展现场检查,加快推动“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有序推进“绿色食品牌”工作进程。
14.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工作。2023年对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康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个企业所认证的葡萄酒、青稞酒等13个产品开展年检工作。
15.根据农业农村厅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完成全州农畜产品监督抽查283批次,专项监测35批次,其中:专项监测抽取35个蔬菜、水果样品,合格率为100%;监督抽查抽取蔬菜、水果样品42个,合格率为100%。抽取畜禽产品241个,合格率为99.17%。协助完成164个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的抽样工作。
指导督促各县(市)完成全州各类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截止12月中旬,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14405份,不合格样品2份,合格率为99.99%。其中德钦县共抽检样品2659个,合格率为100%;香格里拉市共抽检样品4958个,合格率为99.96%;维西县共抽检样品6788个,合格率为100%。
16.根据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定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要求,2023年完成实验室各类试剂耗材期间核查4次,内部评审1次,管理评审1次,检定各类仪器设备8台/套,外出学习培训8人次。
2.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21日领取样品参加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并取得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合格证。
17.为做好兽药质量监管、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6月12日-16日,对全州范围内兽药经营店(门市)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取样品20份,其中:抽查样品涵盖注射液10份、可溶性粉剂8份、片剂1份、消毒剂1份。抽样结果不合格样品1份,合格率为95%。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实验室、三品一标室、财务室、中心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部门构成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4,726,258.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6,258.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3,483.78元,增长8.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483.78元,增长8.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项目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当年没有上级部门拨款的其他收入。综上,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指 标 | 行次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元) | 增减幅度(%) | 原因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
一、年度收支情况(部门:元) | 1 | — | — | — | — | — |
1.本年收入 | 2 | 4,726,258.45 | 4,362,774.67 | 增加363,483.78 | 增长8.33% | 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 | 4,726,258.45 | 4,362,774.67 | 增加363,483.78 | 增长8.33% | 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 |
*其他收入 | 7 | 0 | 0 | 0 | 0 | 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
2.本年支出 | 8 | 4,885,798.45 | 4,398,259.50 | 增加487,538.95 | 增长11.08% |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因此本年度总支出较上年增长; |
其中:基本支出 | 9 | 4,413,153.83 | 4,061,899.74 | 增加351,254.09 | 增长8.65% | 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 |
项目支出 | 12 | 472,644.62 | 336,359.76 | 增加136,284.86 | 增长40.52% | 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持平,但上年项目资金结转在本年度已支出完,因此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长。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4,885,798.45元。其中:基本支出4,413,153.83元,占总支出的90.33%;项目支出472,644.62元,占总支出的9.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7,538.95元,增长1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254.09元,增长8.65%;项目支出增加136,284.86元,增长40.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持平,但上年项目资金结转在本年度已支出完,因此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长,综上,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3,153.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64,342.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811.68元,占基本支出的3.37%,其中,人员经费人均经费为23690.79元/月,公用经费人均经费为826.73元/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644.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迪财农〔2023〕4号为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支出54,181.64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查及专项检测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
2.迪财农〔2023〕6号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品牌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三品一标工作等业务培训、差旅费、专用材料费、政务专线年费等。
3.迪财农〔2023〕25号为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兽药产品监督抽检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
4.迪财行〔2023〕32号为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46,922.98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等。
5.迪财行〔2023〕138号为2023年“雪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品牌培育及能力提升差旅费。
6.迪财行〔2023〕78号为2022年“雪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支出22,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品牌培育及能力提升培训费、差旅费等。
7.云南省农科院拨地理标志农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资金,支出136,740.00元,科技人员调研地标产品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及专用材料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9,05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上年相比增加386,283.78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岗位薪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工资总额增加,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险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长;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持平,但上年项目资金结转数在本年度已支出完,因此项目资金支出与上年增长。综上,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32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支付部门电费、取暖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11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27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事业部门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支出及体检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503,18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7%。主要用于我部门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以及项目工作经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年度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年度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1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编制为1辆,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7326611.70元,其中,流动资产74728.85元,固定资产7251882.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70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2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科目
(一)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部门基本支出,事业部门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