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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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037L/202400498
文  号
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2-29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9 10:35     浏览次数: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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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 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社会事业与科教环资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兽药管理科、农业基本建设与农机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1.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3.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4.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5.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6.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7.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8.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9.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一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州委九届六次全会也对今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们将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这条主线,抓牢抓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1.守牢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守牢74.12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深入开展“大棚房”和乱占耕地建房等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以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为主要措施的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6.4万吨以上。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力推进以“坡耕地提质改造”为主的“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农田建设工程。不断提升粮油产能,抓牢“两稳两扩”。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属地责任制,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确保稳定生猪、牛、家禽、羊的存栏,逐步提高出栏数,并加强定期调度和监测预警,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聚焦短板和弱项,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科技支持农业发展力度,实化细化科技支持农业发展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能职责.以种业基地创建和良种良法良技推广提升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喷灌、滴灌、微灌、大棚等设施农业建设,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持续抓好保种繁种基地、养殖基地、优质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农作物种质资源圃、维西糯山药原种扩繁基地、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加快推进中甸牦牛、迪庆藏猪、尼西鸡保种场建设。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加强野生菌有机保育,加快香格里拉松茸国家标准创建,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品牌创建,新增县级以上龙头企业12家以上,持续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引领产业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2024年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从目前的72个提高到80个,新申报或获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5个;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有“含金量”的本土特色品牌,积极申报“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名单,新申报“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企业和产品品牌名录10个。

3.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聚焦乡村振兴总目标,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加强产业就业帮扶,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逐年提升。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乡村农文旅融合工程,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民宿和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线上线下”销售。

4.紧扣增收目标,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紧盯产业就业帮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落实《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特色农产品就地销售和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实现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10%,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认真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长10%以上。

5.持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施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集体经济业务指导力度,加强与组织、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全力推进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计划2024年初启动“三资”试点工作,尽快实现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按“双月报”制度,及时把全州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和新增宅基地违法案件处置情况定期向省厅报送调度表。积极对接和上报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深入调研编制《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好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整治工作台账,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问题验收销号。进一步规范迪庆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流转报备制度、资格审查制度、规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6.深入推进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乡村建设和治理。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确保完成183个村庄规划的入库备案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治理和绿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建1608座。建设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3个,州级绿美村庄200个。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7.认真推进项目实施,强化农业投资。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涉农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帮扶项目的谋划工作,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下达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抓好项目实施进度,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的管理,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推进项目的落实,全面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8.高度重视数据上报工作,做实基础数据。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持续强化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州县两级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做到“四个及时”,及时分析数据,梳理存在问题,强化对统计数据的业务指导;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对异常数据指标开展核查,分析原因;及时开展数据评估,提升数据质量;及时开展现价核算,准确反映产业发展水平,坚决做到数出有据、应统尽统、据实测算、群众认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12月统计,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4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46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11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总收入57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81.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2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3年部门财总收入5317.39万元对比增加459.26万元,增加8.64%,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2、业务项目经费比2023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81.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17.39万元对比增加363.97,增加6.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3.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84.45万元,在职实有人员减少6人,同时由于工资结构变动,人员职务、职称调整等影响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支出增加79.52万元,增加及调整部分项目资金。

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2、各种项目经费比2023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76.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8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36万元,与上年支出5061.91万元对比增加284.45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35万元,与上年支出255.48万元对比增加7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州级项目预算增加了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执法监管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专项业务预算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8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用取暖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96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68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43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一般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45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2.6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0.26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9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含退休人员)。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821.31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156.72 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58.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3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6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5.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26.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及州委农办办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7.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8.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6.38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4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下降8.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比对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4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2.8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因历年来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而减少相关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厉行节约原则。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经费;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20.0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编写迪庆州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主要包括:1.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2.报告撰写;3.专家咨询与质量审核。二是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主要包括:对迪庆州耕地质量调查评价92个长期定位调查点取土和化验,最终出具化验结果。

(二)项目名称:2024年迪庆州牦牛、藏猪冻精生产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25.0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建立我州1个牦牛、肉牛、生猪冻精生产实验室30平方米;二是完成2000支迪庆藏猪细管冻精生产;三是选择1头中甸牦牛种公牛作为冻精源开展调教培育。

      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8万元;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推广农机具200≧台套、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00人次、补贴政策知晓率≧95%以上、购机者满意度≧85%以上、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较上年增幅≧1%;农机总动力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四)项目名称: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一是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技术培训3期,培训300人次;完成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建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覆盖率50%;按要求完成国控点采样任务6个;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100%覆盖;提交调研技术报告、指导性材料3份;二是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三是 满意度指标: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五)项目名称:2024年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5.0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指导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二是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三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四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五是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仲裁调处工作。六是完成全州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安排布置工作及减轻农民负担年度报告。

(六)项目名称:2024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5.0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农机安全检查、督查主要包括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综合监管等。二是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宣传及时率。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相关政策宣传。

(七)项目名称: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项目资金:8万元,预算绩效目标如下:一是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时指导县级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全面抓好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严格审核资金支出。保证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二是完成已竣工项目验收3个,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过程指导,设立评价区域4个,完成2024年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产量增产5%,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八)项目名称:迪庆州2024年州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6.00万元;绩效目标:1.计划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专项培训50人次。

2.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3.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农民田间学校4所以上。4.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200条以上。5.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6.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7.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8.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指导县级建设益农信息社3个以上,增强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员培训。

 

(九)项目名称:迪庆州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品牌建设项目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6.00万元;绩效目标:1.开展品牌建设调研工作。2.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完成品牌建设“三品一标”调研、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申报产品20个,并根据省中心的反馈意见对材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金农工程系统申报主体信息录入、修改和完善;开展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复查换证、年检、续展等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象为科技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3.对品牌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4.完成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品一标”1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 5.强化品牌认证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配合认定申报等工作。

(十)项目名称:2024年州级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90.00万元;绩效目标:1、完成8个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建设4000亩,示范片亩均较上年增产5%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95%以上;2、亩均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750人次以上;3、项目区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2%,服务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农户满意度≥8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事务: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5)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9)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原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29万元(机关为36.32万元,与上年36.71万元对比增加7.58万元,主要原因为是因上年未将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转相关经费列入此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州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287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8万元,固定资产269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9.8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报废车辆2辆,账面原值42.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经费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2〕4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 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迪政发〔2022〕110号 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农建〔2023〕9号。5.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土壤普查办〔2023〕1号。6.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补充方案》的通知,迪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 7.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3〕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州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项目测算139.29万元,财政实际安排部门预算支出资金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土壤普查任务要求,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土壤利用适宜性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和耕地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治理修复对策建议,完成成果验收和成果上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数字化图件成果。完成各级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图、宜耕地质量等级图、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土壤酸化分布图等成果。

2.数据成果。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

3.数据库成果。形成土壤普查数据、图件、文字等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4.样品库成果。参照国家级土壤样品库的建设方案,建设土壤样品库,用于长期保存和展示表层土壤样品、典型剖面土壤分层样品、典型土壤整段标本。

5.文字报告编写。分级编制土壤普查报告。县(市)土壤普查办负责编制县级工作总结报告、县级技术报告、县级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和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质量专项报告及县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县土壤志、县土种志。州级负责编制本级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专题报告及其他文字成果。

6.成果验收。州组织专家对县级普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组组长需在成果验收意见上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土壤普查办。省级对州成果验收工作进行抽查。省土壤普查办在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土壤制图、普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后,向国务院土壤普查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4-2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迪财预〔2022〕125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每季度开展1次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工作,全年抽查检查率50%。

2)开展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我州农村能源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做好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受污染耕地措施100%落地,位全省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提供数据支持,并对其中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目标任务。

2)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修复治理技术措施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3.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

1)结合2022-2023年开展的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做好全州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

2)做好农业外来生物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农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主要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调查、技术服务,按要求配合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每月一调度工作,编写汇报相关材料,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环节监管工作,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6.开展国控点例行监测采样工作;

完成国控点例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制样、送检工作。

7.开展1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开展一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让群众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8.开展1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培训;

开展一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及农膜回收处理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1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开展一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秸秆回收利用意识,做好秸秆禁烧、秸秆五化利用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2)开展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3)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5)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6)开展受污染耕地国控点采样工作;

7)开展1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8)开展1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指导培训;

9)开展1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实施内容

资金用途

投入资金

投资年限

合计资金

1

 

开展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国控点采样、制样、送样工作,进行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督导指导

在我州范围内调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分布情况,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主要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调查、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全州范围内户用沼气摸排调查工作。

差旅费

4万元

2024年

4万元

专用材料费

2万元

2024年

2万元

合计

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安排:

2024年预算批复后,根据批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安排科技培训,2024年每季度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各一期,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2024年2月-2024年11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出差下乡,完成国控点及农产品协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户用沼气摸排等各项工作。

2.资金使用方面:

2024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3月底完成预算的25%,4月底完成预算的35%,5月底完成预算的50%,6月底完成预算的60%,7月底完成预算的67%,8月底完成预算的75%,9月底完成预算的80%,10月底完成预算的90%,11月底完成预算的100%。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

1.产出数量指标:

完成技术培训3期,培训300人次;

完成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建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覆盖率50%;

按要求完成国控点采样任务6个;

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100%覆盖;

提交调研技术报告、指导性材料3份。

2.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

3. 满意度指标:

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附件4-3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迪庆州牦牛、藏猪冻精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概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是半农牧区地区,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北与西藏,东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毗邻,西南与云南省怒江州和丽江地区相连,是四川、西藏、云南三省(区)结合部,位于东经98°25′-100°18′、北纬26°25′-29°16′之间,地势由北向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山川由西向东相间排列,由北平行南下,澜沧江、金沙江由北向南横穿全境,最低海拔1480米,最高海拔6740米,相对高差5260米,州府所在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海拔3276米,全州80%以上的土地分布在海拔3000米以上,是典型的高寒山区,气候属寒温带,年平均温度3.5—12.5℃,无霜期145—196天,年降雨量268—945毫米。全州辖香格里拉市、德钦、维西三个县(市)和一个经济开发区,29个乡镇193个行政村(居委会),国土总面积23870平方公里,2017年末,全州总人口41万人,千人以上的有21种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在少数民族人口中藏族占40%。

畜牧业是迪庆州主要产业,是迪庆州广大农牧民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农牧民几乎家家养畜禽,2022第二季度统计1.4463万头,生猪15.6391万头,山绵羊4.5734万只,家禽31.4837万羽。我州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丰富人民物质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肉食品自给率不断提升。

2、迪庆藏猪品种基本情况(国家畜禽资源志数据)

迪庆迪庆藏猪是我国高原型猪种“中国藏猪”下的一个分支品种,是迪庆州高原地区特有畜种,是藏猪在云南的唯一分布,迪庆州各地均有分布。由于迪庆州牧场宽阔,适合放牧,当地猪种在该环境条件的驯化下,经各族人民长期不断地自繁、自选、自养,逐渐形成具有适应高原地区,即耐寒、耐缺氧、耐粗饲、抗逆性强、体质坚实、采食力强、鬃毛粗长、绒毛密生,肉质好、风味独特的一个特有品种,但生长缓慢、育肥期长出栏率不高、商品率较低。1986年以“藏猪(迪庆藏猪)”录入《中国家畜禽品种志》,在2000年年被列入 “国家级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农业部公告第662号),2008年农业部公告第1058号列为国家级藏猪保护区是国家重点保护品种。

3、中甸牦牛基本情况

牦牛是我国青藏高原为起源的特种珍奇畜种是“世界屋脊”的著名独特景观牛种。绝大部分布在我国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和喜马拉雅山脉所环绕的青藏高原和北部高山地区,是大自然对高寒、高海拔地的一种特殊“馈赠”品,有“高原之丹”美称。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牦牛是生活在迪庆州境内海拔3000米以上高寒地区的特有畜种,是我国优良牦牛类型之一和宝贵的畜种资源,1986年被录入《云南家畜禽品种志》,因主产于中甸,特命为“中甸牦牛”,分布于全州各县,生活在其它家畜难以生活和利用的高山草甸草场上,依靠天然草场、生产出成本低廉的肉、奶、毛皮等畜产品,被认为是生产成本低、为人类提供优质畜产品的家畜和特色畜牧业的基础。

迪庆州由于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所决定的优越生态环境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适合于牦牛的繁衍生息。目前全州存栏牦牛近5万头,被人们称之为“高原之丹”、“万能家畜”,它是一种仅适宜高寒地区的役、乳、肉兼用型地方良种,具有抗逆性强、耐寒、产奶性能好、乳脂率高、肉质鲜嫩、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和胆固醇含量低等特点,是生活在高寒地区的农牧民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同时牦牛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山草地上,太阳辐射、水草无污染的雪域高原,故牦牛产品是人们向往的食品,也是被誉为天然绿色食品,但因其特殊的产地和产量的有限制性,特别是其极低的商品率,使人们“但闻其名,不见其形”,市场供应严重不足。

迪庆藏牧民虽然自古就有饲养牦牛的传统历史,与牦牛生产结下了不解之缘,农牧民具有丰富的牦牛饲养经验和生产热情,但生产经营科技含量低。仍处于传统落后的经营方式,生产管理粗放,粗放型管理,保护措施不力、选育不严。牦牛的繁育仍保持自然交配,造成近交退化、种质下降,使个体畜产品和产值较低,严重制约着牦牛业的发展。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世界牦牛数量共约1450多万头,其中94%分布在我国,我国的牦牛分布区主要有西藏、青海、四川、甘肃、新疆和云南,类群可分为天祝白牦牛、甘南牦牛、西藏牦牛、青海牦牛、九龙牦牛、麦洼牦牛、中甸牦牛和巴州牦牛。

中甸牦牛是牦牛在云南的唯一分布,是迪庆高原地区的特有畜种,全州内都有分布,因主产区于中甸地区尼汝、格咱、大中甸、小中甸一带,故称之为中甸牦牛。

中甸牦牛在迪庆人民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牧区的主要产品,牦牛全身是宝,除有较强的驮运和拉力外,其肉之鲜、乳之美,皮毛都有其用途,还可以为医药、保健食品、化工、工艺等行业发展提供许多重要的稀缺原料,在畜产品中,牦牛肉奶等已视为野味,绿色保健食品。

迪庆州是我省重要畜牧业产区,特色畜牧产品生产阵地,目前市场畜产品的竞争十分激烈,竞争是质量和特色竞争,如果没有我们自己的特色,很难与国际市场竞争,只有提高畜种质量、产出特色优质畜产品,才能体现我们畜牧业的精品,赢得市场。牛冻精改良是防止配种时疾病传播,提高种群质量、数量最有效的途径,通过冻精改良将加快我州牦牛生产发展的步伐。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迪庆藏猪和中甸牦牛是我州重要的地方畜禽品种,是生活在迪庆州境内高寒地区的特有畜种,2015年被录入《云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分布于全州各县,生活在其它家畜难以生活和利用的高山草甸草场上,依靠天然草场、生产出成本低廉的肉、奶、毛皮等畜产品,被认为是生产成本低、为人类提供优质畜产品的家畜和特色畜牧业的基础。迪庆藏猪和中甸牦牛作为我州目前主导的地方品种,其遗传资源具有重要的品种战略价值,开展冻精生产对地方品种繁育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生猪、肉(牦)牛冻精生产和保存是近年来畜禽良种繁育科技的主要基础运用,目前我州在畜禽品种改良方面比较成熟的只有生猪的鲜精生产技术,我州在良种科技应用中已远远落于人后,亟待创新和突破。

3、迪庆香格里拉是世人向往的旅游热点地区,独具地方特色的藏猪、牦牛产品深受广大游客欢迎,藏猪、牦牛产品开发还处于初级发展水平,这与迪庆的畜牧业资源优势极不相称,严重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利用冻精技术开展方向性的畜品种改良利用对推动地方畜产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迪庆藏猪、中甸牦牛养殖是迪庆州广大牧民传统饲养项目,开展本地品种冻精改良,提高生产性能对促进农村脱贫致富、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谐,为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很必要的意义。

5、迪庆藏猪、中甸牦牛冻精生产还利于延长种畜精液的保存期限,降低引种及饲养成本,提高优秀种畜的利用率,破解鲜精制约性,为生物安全提供保障,利于本地畜禽品种的保种和育种。

(三)项目建设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4、《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6、《农业部关于促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

7、《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响应国家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号召和有效保护利用我国丰富地方畜禽品种的要求,迪庆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针对中甸牦牛、迪庆藏猪等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与云南农大、青岛农大畜牧遗传学专家构建技术合作机制,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对地方品种的优良遗传性能开展有力有效地保护,不断加强品种遗传资源保护的可控性。在开展下一步的牦牛藏猪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中,将不断扩大成果,将工作做细做深,在藏猪、牦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中逐步实现藏猪、牦牛冷冻精液生产试验,建立迪庆良种实验室平台,形成以保种户为数量基础,良种繁育场为产业支撑,遗传资源良种库建设为保障的多元立体遗传资源保护与产业运用体系。

五、 项目实施内容

(一)开展迪庆藏猪、中甸牦牛两个品种的种公畜人工饲养调教工作。委托第三方企业对两个地方品种纯种进行选育并选择2头优秀个体为种公畜,在达到性成熟后开展种用鉴定,进行采精调教。

(二)建设迪庆藏猪、中甸牦牛冷冻精液实验生产平台,开展冷冻精液生产试验,在2024年完成2000支迪庆藏猪细管冻精制作,在2025年以前生产2000支中甸牦牛细管冻精制作,发放到各县(市)牦牛养殖企业开展各品种的人工繁育和品种选育工作。一部分作为品种资源库遗传样本进行长期保存。

(三)培养4名家畜改良和冻精生产制作技术人员。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种公牛饲养及采精调教费2头×7000元/头=14000元;

(二)种公猪饲养及采精调教费2头×6000元/头=12000元;

(三)种公牛避高温寄养费5个月×2000元/月=10000元;

(四)种牛采精设备购置1套×5000元/头=5000元;

(五)州级冻精试验室改造60平方米×500元/平方米=30000元;

(六)细管灌装封口仪购置1台×98000元/台=98000元;

(七)精子细管测温仪购置1台×2800元/台=2800元;

(八)程序降温平衡柜购置1台×34820元/台=34820元;

(九)冻精专用恒温显微镜1台×1880元/台=1880元;

(十)冻精生产用耗材2套×5000元/套=10000元;

(十一)打印费15次×300元/次=4500元

(十二)技术指导、学习差旅费10人次×1500元/次=15000元;

(十三)液氮购置1000升×12元/升=12000元;

以上十三项预算合计2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开展迪庆藏猪、中甸牦牛两个品种的种公畜人工饲养调教工作。委托第三方企业对两个地方品种纯种进行选育并选择2头优秀个体为种公畜,在达到性成熟后开展种用鉴定,进行采精调教。

(二)建设迪庆藏猪、中甸牦牛冷冻精液实验生产平台,开展冷冻精液生产试验,在2024年完成2000支迪庆藏猪细管冻精制作,在2025年以前生产2000支中甸牦牛细管冻精制作,发放到各县(市)牦牛养殖企业开展各品种的人工繁育和品种选育工作。一部分作为品种资源库遗传样本进行长期保存。

(三)培养4名家畜改良和冻精生产制作技术人员。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迪庆藏猪、中甸牦牛种质资源保护力度,通过人工可控的冻精改良,开展选育和组群提高地方的血统纯度,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提纯复壮,提高生产性能,推动商品用新品系的开发和推广养殖,在有效的实施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的同时扩大品种经济利用率。开展迪庆藏猪、中甸牦牛冷冻精液试制提高品种保护和利用可控性,实现迪庆地方优良品种基因长期保存及夯实良繁体系的基础。

(一)社会效益

项目通过2024年牦牛、藏猪良种繁育体系基础建设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州特色畜禽养殖中长期存在的良种配套体系支撑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州级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研究科技应用水平,建立了我州第一个牦牛、肉牛、生猪冻精生产试验室,对下一步推动地方良种保护中良种基因库的建设夯实了坚实的条件基础,进而推进肉牛、牦牛冻精长期从外地调运的被动局面。项目的实施是我州划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

(二)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我州生猪、牦牛、肉牛冻精自主生产,年可提供全州牦牛、肉牛冻精共2000余支,按市场价每支100元计,年可创造经济价值20万元。每年生产猪冻精2000支,按市场价每支50元计,可直接创造经济价值1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突出。

总之,通过项目实施,科技创新、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可大幅降低畜禽养殖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收入,推进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4-4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推广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发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1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

7、《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

8、《迪庆州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3】19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广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提高农机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

全面完成2024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建设内容

1.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2.全面公开补贴信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3.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为民,确保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4.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

1、财政安排项目差旅费2.6万元;

2财政安排汽车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3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培训费2.8万元;

4财政安排网络维修维护费0.6万元;

以上四项共计资金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重点开展县级补贴方案审核、补贴资金需求审核、督导检查、违规查处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细化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进一步引导购机者通过系统手机端申报补贴,加强网上申报申请的核验、导入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受益对象、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晰相关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在全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八、项目实施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以来,我州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加,装备结构明显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政策拉动农村需求作用明显。通过几年的实施,已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补贴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农机的多元资金投入体系,充分调动农业生产主体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长期来农机化发展投入不足、导向不明的问题。

二是促进农民节本增收作用明显。购机补贴不仅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有效需求,还拓宽了农民节本、增收、致富的门路,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提高机械化水平作用明显。购机补贴政策提高了我州农机装备水平,推动了我州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提高了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与技术水平。

四是拓展了农机服务领域,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农机补贴种类、范围、涉及领域的进一步扩大,使购机户、服务组织买得起、用得起农机具,农机作业服务范围从以前的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从种植业向畜牧业、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加工拓展,农机服务也从以分散经营农机户为主,逐步转变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等新型服务组织发展。

 

 

 

 

 

 

 

 

 

 

 

 

 

附件4-5

 

迪庆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5.《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6.《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2023年度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10.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137号)

11.《迪庆州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健全完善措施,强推进“一岗双责”,强化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暨:

1.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3.强化农机安全综合监管

4.强化农机事故防控

五、项目实施内容

1.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将农机安全生产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对各辖区机化机构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安排部署好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辖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督查。

2.突出农机安全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宣传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行业“打非治违”、农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内容与措施,大造声势,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政策与措施的知晓率与震慑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突出重要时期。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教育农机手做到不违法载人,不无牌行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不违反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不驾驶操作带病农业机械,不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农业机械,提高农机手的农机事故防范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咨询日活动,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乡村、进学校,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的宣传阵地,深入乡镇、村,农村学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4.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服从同级政府安排,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讲。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用以往发生的较大事故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经费共计5万元,其中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差旅费4万元、宣传资料费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农机安全工作年初有安排,有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每季度完成1次全州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完成1次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并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通过对农机手广泛的宣传、培训农机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全州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奠定了基础。

2.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     

 

 

 

 

 

 

 

 

 

 

 

 

 

 

附件4-6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州级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3十四五全国种业发展规划》;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3号);

5《云南省十四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 53

7《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134号);       

8《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论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

9《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迪财2024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全州三县(市)主要产粮乡镇实施以玉米、青稞、水稻、马铃薯、油菜为主的粮油作物绿色高高效示范创建,示范应用优良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高效技术模式,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农机与农艺相融合的集成配套技术,综合种养示范,加大项目区群众的科技培训力度,使项目区实现粮油作物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5%以上、亩均经济效益增长5%以上;项目区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750人次以上,绿色防控技术与统防统治融合全覆盖。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全州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依靠现代农业科技提高粮产量和品质,确保我州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合理水平保障全州农资市场平稳有序。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全州完成粮食作物绿色高高效创建示范8片。建设面积完成4000亩,完成绩效指标的100.00%

实施大春粮油作物绿色高高效创建8个,其中玉米绿色高高效示范项目3,马铃薯绿色高高效示范项目2其中油菜绿色高高效示范项目1,青稞绿色高高效示范项目3+”种养模式示范1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1、物化投入补助(专用材料费)739,000.00包括种子、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占资金总量的82.11%

2、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差旅费161,000.00,主要为差旅费161000.00,占资金总量的17.89%

    以上二项共计9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第一阶段(202310-12月):落实迪庆州主要粮油作物绿色高高效创建项目州级财政资金,完善充实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确定项目示范乡镇及示范区,筛选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对项目单位技术指导员开展科技培训,做好农资筹备,于1110日前完成马铃薯绿色高高效示范项目和冬青稞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的培训、播种工作。

2第二阶段(20241—20243月):按照农时好小春粮油作物实施项目示范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对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以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检查基地各项技术措施及基本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对物化补助农资发放情况跟踪检查、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小春科技增粮项目中期检查、指导,督促农业科技人员做好病虫害防治等中耕管理工作。

3第三阶段(20244—20246月):根据农时做好小春粮油作物项目测产验收、总结。同时开展大春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选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具体粮油作物的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发放农资,建设大春粮食作物示范点等工作。对技术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并对大春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

4第四阶段(20246—20249月):申请组织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专家开展大春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主要对项目点的科技培训、田间指导、中耕管理等工作跟踪落实,调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项目实施组室按农时季节进行项目自查,大春粮油作物成熟前向州农业农村局申请完成州级测产验收并形成州级验收报告。

5总结验收阶段(202410月至12月底):进行绩效自评及项目总结,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做好项目迎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大春作物科技增粮项目总结、绩效评价和资料汇编。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8个粮油作物绿色高高效示范创建,建设4000示范片亩均较上年增产5%以上,主推技术覆盖率95%以上;亩均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5%以上,农民科技培训人数达750人次以上;项目区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2%,服务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农户满意度≥8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附件4-7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2024年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年度农经业务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指导维西县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农村宅基地管理、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农民收入动态监测、乡村治理、农经统计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指导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

2.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

3.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5.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仲裁调处工作。

6.完成全州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安排布置工作及减轻农民负担年度报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举办1场培训,培训人员为三县(市)各乡镇各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宅基地业务人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业务人员、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财务人员、农经人员等,每场培训人次大约50人,培训预算1万元,预算资金1万元;

2.深化农村改革调研、指导、培训工作人员差旅费,约10批次,每次预算0.3万元,预算资金3万元;

3.  验收、调研所需租车费用0.4万元;

4.保障政务畅通,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预算政务网络费用0.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4年1-9月期间完成指导全州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攻坚提升行动,10-11月完成验收工作;

2.2024年8-11月期间举办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提升、宅基地、仲裁培训;

3.2024年10月以前完成州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考察、调研、评定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云南省、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有关精神,特别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意见精神,让农业工作者充分认识并掌握改革政策,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全面开展村集体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巩固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管,建立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星级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村集体“三资”和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 

  项目实施主要用于广泛宣传相关改革政策,制作宣传展板、条幅,印制改革宣传手册、彩页等资料;聘请州内外专家,对承担改革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计划全年开展农村改革培训班1场,培训集体经济、宅基地、仲裁调解、培训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50人次;组织验收、调研、指导三县(市)各项相关业务工作;评选、创建、申报各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附件4-8

 

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品牌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4.《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6.《云南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8号)。

7.《云南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农财2016〕8号)。

8.迪庆州财政局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

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申请单位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隶属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迪编办〔2019〕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930日由迪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变更为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州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承担全州“三品一标”的认证现场检查、续展认证、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工作;承担农药及农药市场品种质量抽查、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承担兽药及残留监测、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研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1.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前,职能职责未剥离前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具体要求完成2024年度种植业、畜禽产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2.强化品牌建设。一是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是实施品牌战略。选择一批质量叫得响的品牌集中进行广告宣传扩大影响鼓励中小企业要积极主动向名牌靠拢联合联营发挥整体优势共同开拓市场。五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对绿色食品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定期进行化验检测实行绿标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六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3.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一是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州市进行观摩学习“三品一标”认证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三品一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州级、三县(市)相关工作人员。二是组织申报“三品一标产品认证20个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象为科技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五、资金安排情况

1.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专用材料费0.5万元用于购买农产品实验样品和定量检测试剂耗材等费用。

2.差旅费4.1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三品一标”业务知识培训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三品一标”工作中出差、下乡、外出培训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等费用。

3.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租赁车辆费用。

4.维修(护)费0.8万元:仪器设备及网络维护、维修费用。以上4项共计项目资金合计6.00万元整。

五、项目实施计划

1.1月—3月,开展品牌建设调研工作

2.4月—8月,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完成品牌建设“三品一标”调研、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申报产品20个,并根据省中心的反馈意见对材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金农工程系统申报主体信息录入、修改和完善;开展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复查换证、年检、续展等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象为科技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3.9月—11月,对品牌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12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七、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完成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品一标”1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结合地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二是强化品牌认证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配合认定申报等工作,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附件4-9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4年州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人才支撑”从健全乡村人才体制机制、分类培育农村人才、促进农业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个方面对乡村人才振兴进行了法律方面的明确规定。

(四)《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72号)

(五)《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迪办发〔2022〕23号)

(六)《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

(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播〔202328号)

(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33号

(九)《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三农”领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迪庆州“三农”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十)“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十一)《云南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十《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20〕19号)。

(十《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注“香格里拉三农”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迪办发电〔2019〕1号)。

(十《关于印发〈云南“三农通”涉农实用信息服务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云农办发〔2014〕2号)。

(十《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云农办办〔2018〕361号)。

(十《迪庆州财政局 中国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

(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133号)。

三、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申请单位迪庆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州农业农村局,属独立预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州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教育和农民转移就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三农”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处置、数字农业应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培训,承担全州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技术和双创培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农村远程教育;配合做好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乡村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农业统计等培训工作;“三农”信息服务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要建设任务

1、完成农村扶贫致富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外出培训工作,完成全州农村人才统计及相关报表。

2、完成中央和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本级农民教育技能培训工程项目任务,完成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任务。  

3、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摸底调查和申报省级田间学校工作。

4、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服务能力,建成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户的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应用与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信息采集、发布等基本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民信息素质显著提高。

5、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和特色做法、典型亮点,多角度、多层次、高质量、全方位展示迪庆农业农村形象。

(二)预计完成数量指标

1、计划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专项培训50人次。

2、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

3、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农民田间学校4所以上。

4、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200条以上。

5、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

6、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

7、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8、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指导县级建设益农信息社3个以上,增强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员培训。

 

五、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迪庆州2024年州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实施方案申请迪庆州州级预算6.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预算编制依据

项目专用材料费依据市场询价进行编制;差旅费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133号)文件和《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迪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的通知》(迪财行〔2016〕40号)要求进行编制;培训费依据《迪庆州财政局 中国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8号)文件执行。

(二)资金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概算如下:

1、租赁费18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度农业农村系统视频会议州级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费及平台使用费共计18000元整。

2、维护费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运行微信公众平台和“三农通”平台期间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3、培训费2000元。完成农民技能培训50人所需的培训资料制作及教师授课费等。

    4、差旅费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农民田间学校指导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培训、调研;开展信息化调研,新闻采编,信息化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住勤补助和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城市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租车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序号

支出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任务

标准/单价(元)

合计

1

租赁费

按合同要求用于支付农业农村系统视频会议州级硬件设备年度维保费用。

1

18000

18000

2

维修费

主要用于支付运行微信公众平台和“三农通”平台期间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

10000

10000

3

培训费

用于农民技能培训期间所发生的教师授课费、培训资料费、等

1

2000

2000

5

差旅费

主要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农民田间学校指导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培训、调研;开展信息化调研,新闻采编,信息化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差旅费。

75

400

30000


合计




60000

六、项目实施计划

1、1月—3月,根据各县培训要求及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要求,选择培训内容和实施地点。

2、4月—10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专项培训50人次。

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农民田间学校4所以上。

3、1月—12月,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200条以上

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完成“三农通”信息发布20条以上;

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4、12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七、项目实施成效

(一)促进学员之间的互相学习交流,增长见识,开阔眼界。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了视野,给学员带来了全新体验,实地学习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让学员们得到前所未有的视听效果,学员们充分利用培训平台,相互交流探索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景,相互之间形成资源共享。

(二)提高生产销售水平。学员们通过授课教师在销售渠道开拓、品牌塑造等培训内容知识引导帮助下,逐步认识到销售技巧的重要性,有的学员经过学习后,对产品进行重新改良包装后,增加了不少的经济效益。

(三)增强学员务农信心。通过三农问题、现代农业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体验式的农耕文化、社会责任等培训,把握了宏观形势。培训中还融入支农惠农政策、农业项目申报、合作社法规、财务管理、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认定、农业金融等内容,提升了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培训,建立了对农产品生鲜电商、渠道建立、品牌塑造等问题的深层次认识。让学员对从事农业充满了希望。

(四)经过省、州、县(市)各级农业部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等形式,扩大队伍,逐步在全州建立一支专业技术和分析应用相结合、精干高效、干事创业的农业信息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组织,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报送有价值的宣传信息。

(五)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逐年实施,引进信息化工作理念、程序、方法和工具,更快更好更准确地向农户和经销商提供商品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挖掘资金、市场、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潜力,服务广大农民,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附件4-1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4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

护与提升项目                          

二、立项依据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4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

《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2年)》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03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0235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59号)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42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211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迪农发〔2020〕81号

《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筹安排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往任务落实情况和各县(市)拟申请任务量、管理工作等因素,科学安排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量优化农田建设布局

(二)统筹实施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3.3万亩

(三)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

(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取土化验按照科学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基本固定,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覆盖所有农业县(市)乡(镇)的原则。综合考虑根据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点位已有信息的完整性等因素,2024年实施全州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化验数量92个,其中:香格里拉市36个(含经济开发区3个)、 德钦县13个、维西县43个。土壤样品检测委托省内通过计量认证或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的土肥检测机构集中进行,检测内容参考耕地质量调查内容。

(五)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以州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1个,县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3个,共布设耕地质量评价区域4个,采用综合指数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同时,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占用与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单独核算,更新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审核汇总县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形成州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

(六)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2021年,迪庆州已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共10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个,州级2个(按省级监测点标准建设),县(市)级7个(按省级监测点标准建设),对监测点后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技术培训、项目验收、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分析上报,高质量建立起以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为核心,州、县(市)级监测点

为支撑的四级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七)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每5年应发布一次全国与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编制完成迪庆州州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充分利用长期定位监测点、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数据,编写本辖区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验收车旅费(含燃油费)130人次×480元/人次=62400元;

2、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15000元;

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专用材料费一项(含资料打印、制作及检测工具购买和使用)2600元。

以上预算合计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计划

1、1月—3月,督促各县(市)完成2023年度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完成本年度项目勘察设计;

2、4月—5月,督促各县(市)完成2023年度建设项目的初验,完成本年度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

3、6月—7月,督促各县完成2023年度项目竣工审计报告,督促完成本年度项目招投标工作;

4、8月—12月,完成各县(市)已竣工项目竣工验收,督促各县(市)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本年度项目工程建设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1、1月--3月,制定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申报。

24--6月:在春作物播种前完成92个土样取土调查。

37--8月完成92个土样的化验工作。

49完成完成耕地属性数据库更新和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510月前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符合性验证工作,完成数据审核。

63月--10月,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711--12月,汇总全州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编制项目总结报告编制完成州级市、县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可保护或改善基本农田质量,达到旱涝保收,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所提升或持平。建立健全迪庆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为我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后,每亩可以节约化肥4公斤左右,粮食增加5%左右,节本增效显著。是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需要。

(二)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实施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不懈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健全我州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有害生物残留量;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与耕地环境质量,对基本农田保护、建立优质粮经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实现我州粮食生产长期安全稳定、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化支撑。

(三)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夯实农业基础,固土防沙防蚀,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与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土壤保温保墒,减少土层结构破坏,维持良好的土体(团粒)结构,起到以草增肥,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种植绿肥能固水保土,增加地面覆盖,增加土壤有机物投入量,还能促进种植区畜牧业发展,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推动迪庆州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打造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和提升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品牌提供科学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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