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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49826/202100171
文  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10-22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2 14:47     浏览次数: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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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协调、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州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社会救助科。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3.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落实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建国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村干部相关待遇工作。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协调省际和州(市)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底护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

5.社会福利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6.社会事业科(行政审批科)。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拟订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指导县(市)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州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新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20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到10月30日,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2599户47679人,其中: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0664户44465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935户3214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067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12082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389.82万元。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3月以来,对全州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按程序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保障对象8522户22639人,占农村低保的41%,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1%。二是全面复查复核,做到应退尽退。严格对照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规定,对系统在保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查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20年以来,累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2140户6036名低保对象。

2.聚焦特困供养对象,确保“应养尽养、应兜尽兜”

一是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指导督促各县(市)民政局和开发区社事局严格按照《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要求,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止2020年10月30日,全州特困供养对象共有2045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有1979人,集中供养66人。2020年1月至10月,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677.61万元。二是认真做好特困人员提标工作。2020年6月起,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832元/人.月,比2019年提高了100元/人.月。另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3.聚焦临时救助对象,确保“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一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民政部门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会同州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细化审核审批程序。前三季度,全州临时救助31332人次,累计支出2782.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14245人次,累计支出918.89万元,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为兜底保障筑牢了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按程序实施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93.5万元。

4.聚焦历次检查反馈问题,确保“问题清零、整改到位”

及时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县市挂牌督战的主要内容,加强统筹推进。会同财政、纪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问题曝光和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执行力,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同时,强化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线上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系统中救助对象姓名与资金发放持卡人姓名不对应的异常数据,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目前,暂未发现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5.聚焦其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筑牢兜底防线

一是做好“一老一小”供养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一老一小”供养保障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1个养老机构消防改造、1个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列入2020年云南省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下达建设资金1693万元。二是抓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机构养育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98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为1280元。1-3季度对全州166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206.33万元。三是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救助对象24人,救助返乡23人,其中疫情期间配合公安部门救助6人,帮助寻亲3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四是做好4969名困难残疾人和5109名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21万元。

6.巩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全面完成全州196个村(社区),2277个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机制。二是建立防范和政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以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法进社区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制度落实,全力清除村霸恶霸等基层流毒,为2021年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我州基层治理的综合能力。

7.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工作。

今年累计投资2000万元,全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20年10月,全州建成投入使用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3个骨灰堂;建成待投入使用2个公益性公墓。全州规划建设县级规范性公益性公墓3个,其中,在建一个,待建一个,待投入使用一个。提质改造殡仪馆3所,重点将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打造成为民服务示范窗口。

8.全面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对州级社会组织财务和人事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改正,并全面完成州级70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完成注销登记6家。

9.全面推进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

制定下发《迪庆州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专项行动做到工作有机构、有人员,州、县各成员单位在各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初步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措施,名列工作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动员、集中摸排和教育引导等工作,切实加强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和引导群众树立婚育新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该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0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1万元,占总收入的0.49%。与上年对比减少291.37万元,下降20.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所以2020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2万元,占总支出的50.96%;项目支出613.57万元,占总支出的49.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4.8万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所以2020年度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38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人员减少,所以2020年度支出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6.43万元,下降54.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部门划转出去,相应项目资金也划转出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01%与上年对比减少747.08万元,下降46.75%,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人员减少,所以2020年度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办公取暖费及奖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及行政运行等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员工基本医疗保障及大病补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1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增加以及本年度出差次数较多,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超出了年初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9万元,下降1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1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6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以及我单位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单位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占96.41%;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3.5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视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万,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以及工会经费支出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9.4万、工会经费1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6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06230293.71元,其中,流动资产6533752.41元,固定资产9863805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9114.41元,无形资产869370.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670.08平方米,账面原值1202.9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因疫情原因免收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23

653.37 

9863.8 

9632 

200.77


31.03 


18.9

86.9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31401111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1103040730019.xls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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