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有关方针政策;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保护和管理,行使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依法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
3.统一行使国家公园范围内国际重要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职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家公园规划,建设维护公园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5.开展国家公园的资源调查、巡护监测、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6.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7.协调与有关市、乡(镇)的关系,共同研究解决社区发展问题。
8.完成州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区发展科、生态保护科、游憩教育科、规划建设科五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3辆。因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属省属单位,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及车编尚未确定,实有的车辆为原单位的资产,由于无公务用车经费预算,车辆处于封存状态。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执行《普达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探索建立起以国家公园为核心的保护地体系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实现公园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协调统一。
2.公园社区协调稳定工作方面:开展普达措国家公园旅游反哺社区利益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及利益协调处置工作。
3.对公园生产经营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方面:做好对公园经营公司重要节假日旅游接待、投诉等方面的协调指导工作,按月统计公园经营报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为空表;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3140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411.37元,占总收入的53.7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49992.00元,占总收入的46.2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50847.35元,下降70.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45703.35元,下降80.68%;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05144.00元,下降25.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完成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项目四期前期补助资金项目及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专项资金项目2024年不再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17324.21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16117324.21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171654.62元,下降57.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160.89元,下降100.00%;项目支出减少22097493.73元,下降57.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因素,自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划转至省属单位,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尚未确定,工作人员全部由省州级抽调人员组成,2024年无基本支出;二是项目筹建时间因素,项目筹建前期完成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项目、普达措国家公园含碧塔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普达措国家公园含碧塔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2024年筹建中期不再拨付。2022年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递延至2024年,大部分项目资金在2023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17324.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381411.37元,主要用于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2022年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8678598.32元,主要用于开展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1864648.83元,主要用于开展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项目经费6360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普达措国家公园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55183.49元,主要用于为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推推进香格里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产生相关的工作经费。
2024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普达措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管护员管护劳务费及管护补助支出。
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06500.00元,主要用于普达措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管护员管护劳务费及管护补助支出。
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788524.00元,主要用于普达措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管护员管护劳务费及管护补助支出。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非直达资金部分)资金项目经费776418.20元,主要用于对碧塔海湿地周边3个行政村12000亩的湿地面积进行湿地生态补偿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41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78%。与上年相比减少9945703.35元,下降-80.68%,完成年初预算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自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划转致省属单位以来,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尚未确定,工作人员全部由省州级抽调人员组成,2024年无基本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无支出。
9.卫生健康(类)无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8141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划转至省属单位以来,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尚未确定,工作人员全部由省州级抽调人员组成,故2024年无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自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划转至省属单位,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尚未确定,工作人员全部省州级抽调人员组成,2024年无基本支出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资产总额15352510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6719581.85元,固定资产7190464.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682641.77元,无形资产1217.37元(净值),其他资产76931195.3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6187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划转至省属单位以来,目前处于改制中,人员编制尚未确定,工作人员全部由省州级抽调人员组成,2024年无预算,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仅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