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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98729X5/202100005
文  号
来 源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2-02
迪庆藏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2 11:55     浏览次数: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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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政策,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实实在在的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完善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加快推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努力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受理办理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将涉军群体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四是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以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活动为载体,深入走访慰问,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对驻军、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影响。五是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补助待遇,丰富军休干部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六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营造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于2019年311日挂牌成立,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迪办字〔201943号),明确主要职责;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下属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迪庆州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迪庆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核定编制3名、5名,现实有编制人数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突出疫情防控,在特殊战场上担当作为。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思想重视,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服务对象知晓到位,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出倡议为湖北疫情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疫情期间,在州级登记在册的349名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州局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自愿捐款8.1878万元。

二、聚焦社会稳定总目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工作。1.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信访,畅通依法维权渠道。2020年截至目前,全州共接待来访120余人次,从全州掌握情况看,没有发生规模性聚集、没有发生极端个人事件、没有发生负面舆论炒作。2.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按照《2020年迪庆州重大矛盾隐患和信访重点人员(群体)责任清单》,梳理出《2020年迪庆州涉军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责任清单》,制定《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接访工作机制》,完善《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厅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3.完善涉退役军人情报信息研判预警机制。建立省、州、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评员队伍;迪庆舆情信息通报群;州、县、乡“零报告”制度,以及《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迪庆州公安局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协调机制》畅通部门间点对点联络渠道,实现资源数据互联互通、情报信息共通共享、突发事件协同应对,确保信息掌握报关及时迅速,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4.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百日攻坚行动、拉网式信访矛盾问题大排查行动,持续推进“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做到“不化解不终结”。同时,抓好敏感期涉军群体稳控工作,严格落实了元旦、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涉军群体稳控工作,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涉军群体的动向,坚决防止发生退役军人打横幅、游行、封门堵路或者参与非法聚集活动等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继续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截至目前,已悬挂光荣牌8307张,在全州营造了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关爱烈属、军属和退伍军人的浓厚氛围。2.积极宣传抗“疫”先进典型。根据省厅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多渠道宣传上报我州广大退役军人在抗“疫”一线展现出来的风貌。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开展“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申报评选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挖掘、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向省厅推荐1人,已进入云南省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名单;组织开展“第三届迪庆州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根据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迪庆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州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评选活动。目前已向州文明办推荐3人。4.根据思想权益维护司《关于商请推荐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先进典型事迹的函》,向省厅推荐1名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英雄模范及先进事迹。5.积极挖掘兵支书在脱贫攻坚、带领乡亲致富等方面的事迹材料。利用“兵支书”微视频大赛活动,加强“兵支书”宣传力度,通过选树“兵支书”典型,制作1个“兵支书”微视频推送到省厅,对“兵支书”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持续稳妥推进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工作。1.圆满完成安置任务。2020年,根据上级下达安置任务,圆满完成5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12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工作;3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名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2.高质量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依托迪庆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共同建立“迪庆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平台;举办迪庆州“第一届”建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并通过大赛推荐4家优质退役军人企业参加云南省第二届“建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荣获二等奖一名,优胜奖三名;联合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迪庆州委共同主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迪庆选拔赛,其中退役军人企业家获得二等奖一名,优胜奖2名;根据(云退役发〔201981号)精神,积极与迪庆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汇报协调,推动18条措施在我州落地见效;积极注册“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平台,指导各县市做好信息系统的登录和维护,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就业岗位,做到资源共享;主动配合参与消防应急救援招录工作,协调推动优先招录退役军人,积极做好岗位宣传和人员推荐工作;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5场次,提供1020个就业岗位,98名达成就业意向,成功实现51名退役军人就业;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扶持,协助8名退役军人向省厅申报创业扶持贷款;开展“介绍工作给退役军人活动”,与迪庆州优质企业学校对接,挖掘优质岗位,先后向宏达集团、迪庆机场、迪庆州民专成功推举16名优秀退役军人,实现成功就业。3.高标准完成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岗前适应性培训,夯实岗前技能基础;邀请名师专家对参加创业创新大赛的7名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进行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培训;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5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到省厅参加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岗前适应性培训;为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更好地从部队走向社会,组织开展迪庆州2020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报道暨适应性培训;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技能提升相关政策要求,成功组织推荐50名退役军人实现高职扩招;组织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2020年,共有21名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提升,11名参加驾驶培训。

五、多举措落实拥军优抚政策,营造尊崇军人职业深厚氛围。1.严格按照优抚政策,及时提出重点优抚对象资金分配方案,下达抚恤生活资金2245.78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980.93万元;德钦县399.2万元;维西县835.377万元;州级30.273万元。2.深入推进“美丽军营建设”工作。2020年党委、政府共召开2次“美丽军营建设”专题会议,有力促进我州“美丽军营建设”工作。目前,根据集中开展生态绿化行动的要求,按照“适地、适树、适花、适草”的原则,已完成营区绿化的相关工作。其余驻迪部队周边环境整治问题,正有序推进。3.加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工作。202073日《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迪庆州公安局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通知>》,以实际行动营造关心关爱、尊重尊崇军人的深厚氛围,提高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4.广泛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建军节期间,经州委、政府同意,开展驻地部队、军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252人次,发放慰问金231600元;老兵退役期间,积极报请党委、政府欢送老兵活动方案,以敬献哈达、发放慰问品的方式,表达迪庆人民对老兵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祝愿;911日,经党委、政府同意走访慰问来迪驻训陆军某部,为他们送去价值4万元慰问品;9月 29日,开展了以“奋进新时代·共筑强军梦”为主题的驻训部队文艺演出活动。多举措落实拥军优抚政策,让广大群众看到我们的改革取向和精神状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不断促进我州军政军民深度融合。

六、夯实服务管理基础,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1.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行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方面的重要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2.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两站两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五有”“全覆盖”要求,为真正实现服务保障体系实体运转,保障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3.创建示范服务机构。按照“五有”标准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我州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4个,其中服务中心1个、服务站13上,努力把“两站两中心”真正建成“退役军人之家”。

七、抓实两保接续重点工作。自2019年省厅组织召开全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培训部署会议后,我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通过成立专班,健全机制、确权明责,统筹协调等有效措施,共接收办理录入194人,受理人数194人(经社保部门审核,其中:38人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156人为视同缴费,视同缴费的156人已办结视同办理手续)。全州补缴资金为41.46万元,其中:单位补缴27.64万元,个人补缴13.82万元。

八、深入指导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1.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动、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梳理政策落实情况,逐级逐项督促检查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2.督促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要求各县(市)明确任务,建立常态机制。截至目前,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干部职工结对子覆盖三县(市)21个乡镇,已实现全州所有干部按要求无遗漏结对,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职能,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做到走访慰问全覆盖。3.出台《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 迪庆军分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13号),指导督促各县(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4.建立《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迪庆州公安局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协调机制》(迪退役发〔202027号),指导督促各县(市)建立协调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9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1.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4.5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收入中不含结转结余数,职工人员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1.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3.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3.65万元(本级财力533.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37.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5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中不含结转结余数,职工人员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91.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14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385.86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职工调入,人员工资及相应的社保缴费等增加;项目支出22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万元(上年项目支出51.15万),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总支出中含有2020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157.9万元、2021年新增州退役军人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主要用于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

取暖费

2080801

死亡抚恤

0.35

2020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和解困帮扶专项经费、2020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8

2020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03

2020年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第二批省级价格临时补贴补助专项资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04

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8.4

支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41.97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3.84

202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补助经费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4.61

2020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专项经费、2020年省级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经费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30

迪庆州军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2082801

行政运行

214.5

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18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费用;宣传表彰、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军转安置管理工作经费

2082804

拥军优属

30.07

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经费、省委省政府慰问经费

2082850

事业运行

103.09

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8.71

2020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核查补助经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4.79

缴纳单位行政人员、自主择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04

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5.98

缴纳单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67

缴纳单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单位部分大病医疗医疗保险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05

2020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0.75

单位职工体检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78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合计

691.55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类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退役士兵安置(2080901),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主要用于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类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6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31.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1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迪庆州本级预算实施方案,包干经费的20%可用于公务接待,人员增加,包干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6万元,较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21.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万元,较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21.4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开展元旦、春节驻迪庆部队走访慰问活动;退伍老兵欢送活动;部队、军休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优抚对象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不定期组织东旺工作组慰问活动。组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军休干部特点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的休养生活;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需要出差培训、督导、检查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包干、福利、办公取暖等公务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4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7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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