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中心血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中心血站是公益性卫生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开展无偿献血制度的宣传、献血者招募、血液的采集、制备、储存、检验、并向临床提供血液,同时还承担着供血区域范围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迪庆州中心血站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卫计委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2018年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血液质量和安全”这个主题,参照卫生责任目标合同,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好“一学两做”实施方案内容,坚持学习行业法规,正确把握血液事业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兴站,发挥优势特长,巩固取得成果。认真遵照国家卫计委的“一办法、两规范”。牢记血站质量方针,以“更好的献血者服务,更好的患者服务,更好的专业水平,依法采供血,客观、严谨、及时地开展血液检测工作,不断持续改进”,加强全州采供血工作,保障全州血液供应,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中心血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事业工勤人员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含事业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提前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以上决算表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中心血站本年度收入合计57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其他收入2.07万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相比减少670.12万元,下降53.71%,下降主要原因:上年度有基建拨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等,而本年度无基建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中心血站本年度支出合计96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9万元,占总支出的34.96%;项目支出628.82万元,占总支出的65.04%。与上年相比增加105.11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本年度主要支出基建款未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用于保障采供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337.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9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因为本年度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逐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4%,包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6%,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用于保障采供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82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本年度主要支出基建款未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中心血站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6%。与上年相比增加42.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基建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核酸检测项目州级补助资金、津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公用取暖费1.98万元和2017年目标督查管理考核绩效11.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0.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3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2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7%。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776.7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0.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体检费)0.6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2.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7.50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80%。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14.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1万元,增长43.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比较长后导致维修费的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6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次数,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本单位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占“三公”经费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4.2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采供血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采供血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未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2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67万元,固定资产1509.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5.64万元,无形资产44.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18万元,增长率17.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5万元,增长率1.2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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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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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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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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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24.21 |
104.67 |
1509.88 |
434.15 |
94.26 |
0 |
981.47 |
0 |
665.64 |
1.46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未涉及需情况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未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