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6001000
云南省迪庆州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教育局为迪庆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州级一级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州有关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研究制定全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综合管理全州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负责全州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议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教育内部人才市场,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县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县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州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指导学校后勤改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教育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一是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2017年3月5日,召开全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建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州教育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等主题教育。按照《迪庆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迪组发﹝2017﹞9号),成立州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州直教育系统、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按文件要求理顺了党组织关系。州教育局进一步充实州委教育工会办公室,配备1名办公室主任和3名协助人员,制定《迪庆州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实施方案》、《中共迪庆州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创建“红旗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中共迪庆州委教育工委实施 “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方案》、《中共迪庆州委教育工委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等文件,各学校三会一课开展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
二是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1.抓学前教育。抓好“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建设,实行幼儿园挂钩帮扶机制,不断规范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学前教育入园率逐步提高。二抓义务教育。2016年香格里拉市、德钦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2017年维西县通过国家级督导评估验收,率先在云南省内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3.抓高中教育。2018年省内迪庆高中班继续招生办学,在沿江一线新建一所民办高中的方案已经提交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经初步了解,迪庆州2018年高考600分以上和一本上线率较2017年略有上升。年初州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清华大学等的沟通,积极申请名校专项生计划。四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中职教育全覆盖试点工程得到进一步落实,职业学校实践基地建设已纳入项目规划,“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涵盖面进一步加大(预计9月份开展培训)。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正积极申请独立办学事宜。
三是三区三州项目申报有序。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全州“三区三州”教育项目建设资金涉及教育项目为4.2亿元,其中:项目建设义务教育投资:15138.16万元;高中教育投资:4375.47万元;职业学校及教师培训、进修项目投资:7675.95万元;学前教育投资:14810.42万元。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1.州本级合计投资:5350.61万元。2.香格里拉市义务教育投资:9453.52万元;学前教育投资:2798.29万元;教师培训中心投资:2553.76万元。香格里拉市合计:14805.57万元。3.德钦县义务教育投资:3124.86万元;学前教育投资:1948.1万元;教师进修学校投资:1455.86万元。德钦县合计:7068.82万元。4.维西县义务教育投资:2559.78万元;学前教育投资:10064.03万元;高中教育投资:1167.19万元;教师培训投资:984万元。维西县合计:14775万元。目前我州“三区三州”项目建设申报情况已经省教育厅复核后已上报教育部、财政部进行审核。
四是教育精准扶贫稳步推进。抓控辍保学。一是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加强。一直以来,迪庆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州委顾琨书记非常关注学生入学巩固工作,在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时,多次就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保入学”、“保巩固”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在校生“一个不能少”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要达到100%,力争实现小学、初中不发生辍学现象。全州各县(市)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制定《控辍保学九项制度》,每月17日12:00前准确报送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报告。2018年春季学期,全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学生352人,动员返校268人,至今仍有84人未返校。其中:维西县56人(均为初中阶段辍学失学学生)、德钦县28人(均为出家入寺人员)、香格里拉市已全部劝返回校(不包括入寺适龄儿童31人)。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寺人员整改。我州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入寺人员共60人(其中香格里拉市31人、德钦县28人、维西县1人),占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0.15%。解决入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是抓好全州控辍保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州委部署,州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县市为主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已入寺适龄人口复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未成年入寺人员学习教育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正确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共同做好2018年始防范和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寺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02〕67号)、《迪庆藏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教育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事业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含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成职教科、督导室、安全科6个科室;事业编制38名;含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州教育局电教室、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州高等教育工作站,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6个科室。车辆编制3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安排451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06万元,其他收入1564.3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625.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96.10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9.72万元、津贴补贴706.14万元,奖金20.74万元,绩效工资12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7.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1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住房公积金95.7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07万元,其中:办公费3.56 万元,印刷费3.18万元,咨询费0.30万元,电费1.54 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取暖费3.91 万元,差旅费19.80 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0.46 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工会经费15.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41万元,奖励金57.00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 万元。
4.资本性支出0.40 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881.26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4万元,其中:办公费2.39 万元,印刷费11.24万元,咨询费46.45 万元,水费0.58万元,邮电费3.66万元,物业管理费1.57 万元,差旅费45.87 万元,会议费2.31万元,培训费75.36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劳务费62.42万元,委托业务费1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3万元,其中:助学金180.2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2万元。
3.资本性支出1,288.2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10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56.9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2%。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1.工资福利支出1496.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9.72万元,津贴补贴706.14万元,奖金20.74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12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54元,职业年金缴费 17.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住房公积金 95.7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4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41万元,奖励金57.00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1.07万元,办公费3.56万元,印刷费3.18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 0.00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取暖费3.9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19.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 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 15.95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0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0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00万元,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0.40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
教育支出167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
农林水支出7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
住房保障支出1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4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67万元,增长1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全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长1.92万元,增长5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53.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增长原因主要为我局招生考试工作每年需要进行22次,其中接送卷派车支出增加了公务用车维护费1.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占82.86%;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17.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较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58.5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下基层调研、教育专项项目督查、招生考试接送卷等部门职能业务及脱贫攻坚下乡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预算7.7万元,实际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53.85%。其中:
(1)国内接待费预算7.7万元,实际支出1.08万元;
(2)国(境)外接待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年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4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1.47万元,较上年43.42万元,增长64.6%。增长较高的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支出5.94万元,较上年减少68.3%;2018年会议费支出3.46万元,较上年增长109.03%。召开会议次数9次,比上年增加1次;2018年差旅费支出65.6万元,较上年减少16.22%。2018年出差人次351人次(其中:外出开会67人次,下乡136人次,外出学习、办事148人次),较2017年430人次,减少人79人次;2018年培训费支出7.53万元,较上年增加199.67%。2018年组织培训9次,与2017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7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4.00万元,固定资产1488.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增加395.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6.92万元,新增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用房3843.8平方米,价值971.8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881.26万元,其中:
1.迪财预【2018】203号(党建活动场所配套设施补助资金)1.40万元
2.迪财教【2017】213号(非税收入)12.29万元
3.迪财行【2017】191号(会议费)1.44万元
4.迪财教【2017】92号(教育安全工作经费)2.17万元
5.迪财教【2018】161号(非税收入)1.33万元
6.迪财教【2018】41号(教育工作会议费)0.66万元
7.迪财教【2018】85号(非税收入)50.00万元
8.迪财教【2016】195号(财政补助安排非税收入)0.15万元
9.迪财教【2018】10号(年初预算)15.00万元
10.迪财预【2017】32号(安全奖励经费)1.80万元
11.迪财教【2017】202号(“十三五”学校布局及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估经费)30.00万元
12.迪财教【2017】202号(普通话测评室建设经费)29.45万元
13.迪财教【2017】99号(校园足球篮球参赛经费)11.55万元
14.迪财教【2018】155号(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系统建设经费)12.00万元
15.迪财教【2018】22号(财政返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经费)4.22万元
16.迪财教【2018】22号(财政返还三区教师人才支持计划经费)3.00万元
17.迪财教【2018】22号(财政返还师德师风建设经费)30.00万元
18.迪财预【2018】22号(财政返还教师业务培训费)6.68万元
19.迪财教【2017】37号(省内高中班学费经费)6.46万元
20.迪财教【2017】207号(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37.50万元
21.迪财教【2018】8号(省内高中班学费)32.66万元
22.迪财教【2017】207号(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1.00万元
23.迪财教【2017】103号(迪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运行经费)7.00万元
24.迪财教【2017】103号(财政补助教师节宣传经费)4.80万元
25.迪财教【2017】103号(迪庆省内高中班工作经费)1.13万元
26.迪财教【2017】103号(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经费)6.00万元
27.迪财教【2018】92号(教师节慰问金)24.40万元
28.迪财预【2018】14号(国培教师培训经费)5.06万元
29.迪财教【2018】148号(高考设备购置经费)15.75万元
30.迪财教【2018】1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经费)100.00万元
31.迪财教【2018】148号(三区三州教育项目推进经费)3.99万元
32.迪财教【2018】148号(教育精准扶贫业务工作经费)6.72万元
33.迪财教【2018】148号(教师职称评审经费)2.67万元
34.迪财教【2018】148号(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经费)6.30万元
35.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3.00万元
36.迪教发【2018】1号昆明市对口支援衡水中学学生学费84.64万元
37.迪教发【2018】1号2017年财政补助车辆维护费0.80万元
38.迪教发【2018】1号消费工作奖励经费1.00万元
39.迪教发【2018】1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保障和能力提升经费14.31万元
40.迪教发【2018】1号云南出版集团补助培训费10.07万元
41.迪教发【2018】1号云南民大双语教师培训经费1.12万元
42.迪教发【2018】1号新生入学资助5.40万元
43.迪教发【2018】1号公益性岗位补贴1.87万元
44.迪教发【2018】1号工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公益培养计划资金6.00万元
45.迪教发【2018】1号教材培训经费0.22万元
46.迪教发【2018】1号省补助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经费0.01万元
47.迪教发【2018】1号退回电话费0.38万元
48迪教发【2018】1号2015年全面改薄经费786.36万元
49.迪教发【2018】1号云南大学协作费3.93万元
50.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督导经费0.97万元
51.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云岭职工人才经费0.35万元
52.迪教发【2018】1号全面薄改项目资金339.61万元
53.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会议经费2.19万元
54.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目标管理奖金6.20万元
55.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经费22.96万元
56.迪教发【2018】1号省教育厅补助特岗教师经费1.20万元
57.迪教发【2018】1号省教育厅补助双语教师培训经费1.27万元
58.迪教发【2018】1号电教馆薄改项目教学仪器运杂费4.92万元
59.迪财教【2018】151号(体卫艺经费)9.41万元
60.迪财教【2017】165号(生源地助学贷款奖补资金)4.35万元
61.迪教发【2018】1号省厅补助云南辐射校长培训费0.06万元
62.迪教发【2018】1号学生新报州市先进奖金0.35万元
63.迪教发【2018】1号招生体制改革启动费0.36万元
64.迪财教【2017】37号(省内高中班学费经费)6.84万元
65.迪财教【2017】94号(直过民族国家体育文字推广经费)4.00万元
66.迪财农【2018】69号(对口帮扶教师培训费)66.00万元
67.迪财综【2018】8号(住房补贴)16.5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详见附表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针对由市级财力安排,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和政策目标的财政资金,按照资金使用主体分为市级部门专项资金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级的部门专项一般不超过四个,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设立一项。每项专项资金只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设立期限原则上l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重复设立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设立程序需经过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三个程序,凡不履行设立程序的,一律不予设立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其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纪要中对设立专项资金事项作出规定。同时,建立专项资金的退出机制,到期的自动退出,需继续使用的要重新履行设立程序,定期对专项资金开展评估,分类进行调整、归并、退出。由市财政局建立部门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必要依据。规定专项资金必须“先定办法,后分配资金”,建立以因素法为主、项目法(竞争性分配)等方法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云南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的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并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云南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云南省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附件1:迪庆州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
2019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