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创新内部体制机制,加强文化艺术创作与研究职能。主要围绕舞台艺术生产,提供各民族舞台演出节目,开展理论研讨和艺术实践、交流、传播活动,加强对全州专业、业余艺术人员进行艺术培训和艺术指导,加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护、研究以及开发利用。与此同时,积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州文化局<关于设立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的请示>》的批复(迪编办〔2012〕118)号,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于2013年单独设立,属州文化局下属正科级事业机构,设科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6名,其中:副所长1名、其余5名。下设调研部、创作部、制作部及办公室四部一室。
3、2019年主要工作。
(1)、配合,协助主管局做好2019年政府所计划的“端午赛马节”歌手演唱会等相关工作;
(2)、繁荣创作歌舞音乐,带动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生活,服务群众,进行民族歌舞音乐创作。为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完成好作品的制作包装。不断创作出精品力作,争取在各种展演比赛和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上获得佳绩和储备作品;
(3)、以《迪庆文化》季刊编辑出版为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民族文化、旅游融合的窗口。通过这一平台宣传好文体广新事业的开展情况;
(4)、深入基层、下乡采风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为我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推出新的成果打下基础;
(5)、搞好艺术作品向产品的转换,以民间优秀歌曲作品为突破口,推出《迪庆州经典民间歌曲》(第3、4集)CD唱片,出版、发行。利用各种媒体方式进行产品的推广宣传;
(6)、继续抓好管理和纪律建设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单位年审报告、理清内设部室职能管理和财务后勤,人事工作,专技人才岗位系统维护设置,工会工作等。抓好相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好其他配合、协助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整合财力资源,集中必要财力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大力倡导勤俭节约,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现有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2、预算编制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严禁以收坐支;支出预算的编制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不虚报、漏报,从紧安排一般性公用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及提前退休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无实有车辆。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总预算收入17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79.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2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27万元(本级财力179.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7万元,占总支出的84.94%,项目支出27.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0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万元(即办公取暖经费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13万元(即职工工资、包干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即职工社保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21万元(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迪庆州文化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万元,即
1、《迪庆文化》内刊编辑出版专项经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4万元增加1万元。
2、艺术创作研究经费7万元,比2018年预算5万元增加2万元。
3、迪庆州歌舞音乐创作经费1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4、迪庆州歌舞音乐制作经费5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五、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事业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分类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