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整改二次公开)
迪庆州林业局2017年预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2
一、主要职能 ……………………………………………………2
(一)主要职能 …………………………………………………2
(二)机构设置情况 ……………………………………………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3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3
(二) 按支出经济类型分类 ………………………………4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5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5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 5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6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对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迪财监【2018】11号)要求,切实推进我州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精神,云南省财政厅对全州各单位2017年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本单位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现根据省财政厅检查后反馈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将本单位公开不完整的部分进行整改补充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迪庆州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迪庆州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林业执法;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州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和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才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组织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指导监督绿化造林的检查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州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才凭证采伐;管理监督木材、竹才和松香、野生菌、干鲜果等林产品的凭证运输;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州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初审,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迪庆森林大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6、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州、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并知道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刨花、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拟定本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上级批准后公布实施;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报批工作。
7、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8、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才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本木油料、本木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州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14、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预算单位共4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森林防火办公室、林政法规科、科教产业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天保退耕办公室。事业单位3户,森林资源管理站、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督促各县进一步加强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维持好林权管理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同时深入开展好业务培训,督促各县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二是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遗留林权纠纷的调处,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档案收集。三是积极推进我州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主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集体林权管理六项制度建设。
2、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依法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加强民用材林木采伐、加工木材流通环节的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林政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三是继续加强与各县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的联系,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预算和分配等管理工作。四是配合州委州政府全面完成我州的自然保护区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办理各项申报审批手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六是进一步加强全州野生动物肇事调查核实及统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加大对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恢复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3、抓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按要求做好2725.63万亩天然林管护任务。二是组织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督促三县市抓紧时间认真编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要求各县(市)在落实退耕地块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快开工。五是组织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做好州级实施方案和县级作业设计编制。
4、抓好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的造林绿化科教产业工作的各项建设任务。二是组织协调各县市加强造林绿化检查工作。三是负责全州绿化造林和林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做好造林规划、义务植树、森林资源培育等各方面的工作。四是承办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部门造林工作。掌握造林绿化进度,做好营林绿化统计报表工作;检查义务植树成活率,确保造一片、成一片,巩固造林成效。
5、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指导两县一市做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做好虫情调查,科学的发出预测预报,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报。二是做好州级及两县一市检疫工作、将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经常化。重点抓好城市绿化树种、干、鲜果的调运检疫和春、秋季苗木调运工作。继续抓好木材及木质包装材料检疫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加工松疫木和违规经营松木及其制品行为。三是继续跟进“迪庆州小蠹科种类调查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课题实施,掌握迪庆州小蠹科种类、分布、发生情况,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基本掌握迪庆州小蠹科天敌资源。拍摄小蠹科的形态和危害状照片,充实州级、县级行政区林业有害生物标本数据库(包括影像资料)。制作迪庆州小蠹科分布图,完成迪庆州小蠹科的标本制作、种类的鉴定、外业的汇总与调查工作总结。四是加强检疫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调运行为,严防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对外来苗木、木制品等进行严格检疫。
6、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和抓好种苗工作。一是认真对接省级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州精准扶贫工作,力争能源建设工作不掉队。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州农村能源户用档案管理体制。三是结合项目建设开展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农户收益,杜绝安全隐患。四是针对项目下达要求,认真做好苗木需求量调查。根据明年造林情况,认真开展苗木需求量调查,及时掌握造林所需苗木的种类、规格、数量等情况。
7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工作。一是全面做好2017年度各县市生态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和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二是检查、督促好各县对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三是深化木本油料植物研究,探索油料植物新型产业链。以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植物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挖掘、收集、引种和保存,选育高产、优质、高抗的新品种,四是着力开展工业原料林培养技术研究,开拓绿色经济新亮点。围绕高档、优质、珍贵用材的资源培育,重点开展红豆杉、西南桦、杉木等树种的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主要珍贵树种的良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种苗现代培育技术研究与应用。五是拓展新能源植物领域的研究,建立立体林业经济模式。选择适合林下发展的经济作物新品种,特别是非木质资源的开发研究,选择光沙棘、刺槐等能源树种为研究对象,进行其良种选育、快繁、配套栽培等技术研究,强化“产-学-研”发展模式。
8、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
一是注重预防,加大全州范围内的防火宣传工作,定期不定期到三县市乃至乡镇一级进行防火督查。二是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及培训工作。三是在防火期间加强各级林业部门的防火值班制度,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完善扑火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各级林业部门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扑救。四是按照省级防火指挥部要求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应在防火期前做好防火物资清查,确保在火情发生时扑火人员能够带扑火装备上山。
(四)、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
总编制39人,其中:(1)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管理(天退办)编制6人;(2)事业编制13人。
上年实有在职44人,(1)局机关行政17人,提前退休6人;工级3人,副处级4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3人,科员7人,技师2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2)事业实有14人,其中提前退休1人:资源站6人、其中:副高2人,中职2人,初职1人,事业普工1人。公益林管理站5人其中:副高1人,中职3人,初职1人。林权管理中心3人,其中:副高1人,管理人员1人,事业技工1人。
本年实有在职47人,其中(1)局机关行政在职18人;工勤2人;提前退休6人;参公管理6人;计32人(其中:正处级4人,副处级4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7人,科员5人,技师1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2)事业实有14人,其中提前退休4人:资源站6人、其中:副高2人,中职2人,初职2人。公益林管理站5人其中:副高2人,中职3人,初职1人。林权管理中心3人,其中:副高1人,初职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预算收入-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857.78万元,比2016年的604.15万元增加253.63万元,增加幅度42%。具体增减表化情况分析如下表(1)、(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州林业局2017年与2016年预算按功能分类增减变动情况分析(1) |
||||||
2016年预算按功能分类 |
金额(万元) |
2017年预算按功能分类 |
金额(万元) |
与上年相比增减额 |
与上年相比增减幅度(%) |
增减表动原因 |
2016年预算支出 |
604.15 |
2017年预算支出 |
857.78 |
253.63 |
42 |
工资、福利增加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94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66 |
0.72 |
0.12 |
职工人数增加 |
农林水支出 |
500.50 |
农林水支出 |
628.44 |
137.94 |
28.12 |
职工津贴比上年增加 |
其中:三公经费 |
8.46 |
其中:三公经费 |
8.46 |
0 |
0.00 |
无增减变动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3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3 |
0 |
0.00 |
无增减变动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
无增减变动 |
业务招待费 |
5.46 |
业务招待费 |
5.46 |
0 |
0.00 |
无增减变动 |
出国出境费 |
0 |
出国出境费 |
0 |
0 |
|
无增减变动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6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4 |
96.76 |
151.19 |
2017年将职工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
医疗卫生支出 |
50.56 |
医疗卫生支出 |
64.28 |
13.72 |
27.13 |
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增加 |
住房保障支出 |
46.51 |
住房保障支出 |
61 |
14.49 |
31.15 |
工资基数增加而增加公积金 |
(二) 按支出经济类型分类
州党校2017年与2016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分析(2) |
||||||
2016年预算按经济分类 |
金额(万元) |
2017年预算按经济分类 |
金额(万元) |
与上年相比增减额 |
与上年相比增减幅度(%) |
增减表动原因 |
2016年预算支出 |
604.15 |
2017年预算支出 |
857.78 |
253.63 |
42 |
工资、福利增加 |
(一)、基本支出 |
594.15 |
(一)、基本支出 |
847.78 |
253.63 |
42.68 |
工资及福利增加 |
1、工资及福利支出 |
500.89 |
1、工资及福利支出 |
736.49 |
235.6 |
47 |
津贴增加职工增加 |
(1)基本工资 |
133.8 |
(1)基本工资 |
144.33 |
10.53 |
7.8 |
职工增加 |
(2)津贴补贴 |
253.87 |
(2)津贴补贴 |
364.05 |
110.18 |
43.4 |
津贴增加职工增加 |
(3)奖金 |
11.14 |
(3)奖金 |
12.02 |
0.88 |
7.89 |
职工增加奖金增加 |
(4)自治州津贴 |
52.8 |
(4)自治州津贴 |
56.4 |
3.6 |
6.8 |
职工增加 |
(5)失业保险 |
2.08 |
(5)失业保险 |
1.9 |
-0.18 |
-8.6 |
失业保险费率下降 |
(6)工伤保险 |
0.38 |
(6)工伤保险 |
0.48 |
0.01 |
2.6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保险 |
(7)生育保险 |
0.77 |
(7)生育保险 |
0.96 |
0.19 |
24.67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保险 |
(8)基本医疗补助; |
23.26 |
(8)基本医疗补助; |
30.49 |
7.24 |
31.13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保险 |
(9)大病医疗补助 |
0.97 |
(9)大病医疗补助 |
1.01 |
0.04 |
4.1 |
调入人员增加保险 |
(10)公务员医疗保险 |
21.76 |
(10)公务员医疗保险 |
27.95 |
6.19 |
28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保险 |
(11)职工养老保险 |
|
(11)职工养老保险 |
96.8 |
96.8 |
100.00 |
2017年将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
2、商品及服务支出 |
43.96 |
2、商品及服务支出 |
48.21 |
4.25 |
9.66 |
工会经费、体检费增加 |
(1)包干办公费 |
27.3 |
(1)包干办公费 |
27.3 |
0 |
0.00 |
无增减变动 |
(2)工会经费 |
7.75 |
(2)工会经费 |
10.17 |
2.42 |
31.22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会费 |
(3)办公取暖费 |
5.94 |
(3)办公取暖费 |
6.66 |
0.72 |
12.12 |
在职职工增加 |
(4)体检费 |
2.2 |
(4)体检费 |
3.35 |
1.15 |
52.27 |
2017年起将退休职工体检费纳入原单位预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64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6 |
0.04 |
-6.2 |
退休职工减少 |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
49.3 |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
63.08 |
13.78 |
27.9 |
遗嘱生活补贴及公积金增加 |
(1)离休医疗费 |
1.2 |
(1)离休医疗费 |
-1.2 |
-100 |
离休人员死亡 |
|
(2)住房公积金 |
46.5 |
(2)住房公积金 |
61 |
14.5 |
31.18 |
工资基数增加增加公积金 |
(3)遗嘱生活补贴 |
1.59 |
(3)遗嘱生活补贴 |
2.08 |
0.49 |
0.31 |
遗嘱生活补贴标准提高 |
(二)、项目支出 |
10 |
(二)、项目支出 |
10 |
0 |
0 |
无增减变化 |
1、森林生态补偿 |
1 |
1、森林生态补偿 |
1 |
0 |
0.00 |
历年滚动项目无增减变化 |
2、野生动物保护 |
9 |
2、野生动物保护 |
9 |
0 |
0.00 |
历年滚动项目无增减变化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安排保单位运转经费847.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和州林业局日常公用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迪庆州林业局对政府采购事项没有编制具体采购内容,没有纳入预算编制,主要原因是我局计划用上年结余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政府采购。故未向州本级财政申请专项的采购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8.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用取暖经费、职工社保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工会经费等属于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