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迪庆概况
总体概况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区位及面积
人口和民族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国民经济
生态环境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规章库
规范性文件库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在线调查
纪检投诉
12345热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快讯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香格里拉市四项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20 11:27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77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近年来,香格里拉市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各项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积极争创示范性幼儿园,提升其整体办学水平。将民办学前教育设立、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学生资助、师资建设、经费支持及各种培训工作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开办经费、校舍维修改善、培训经费在政府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方面享有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香格里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下一篇:
金江镇启动“百万林”绿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