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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五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发布时间:2016-03-15 09:28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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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香格里拉市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构筑全市各民族共有的美好家园。
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做到思想上引导、政治上团结、工作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正确对待和处理各族群众的合理诉求和特殊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服务各族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培育民族团结的社会共识,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夯实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
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平台,完善创建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典型引导。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倡导和支持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月、团结日等活动,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鼓励各族群众互动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加大对少数民族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互相了解、理解、尊重和信任。
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主旋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发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品质,充分激发各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把热爱家乡与热爱祖国结合起来,在思想深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引领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全力做好城市社区和散居民族工作。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构,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社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职能,设立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服务公共窗口,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加快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工作衔接、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创业发展。各部门要加强对散居民族工作的指导,优先安排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民生扶持项目,优先实施贫困民族乡整乡推进,努力使辖区内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完善民族理论研究体制机制和民族工作专家咨询机制。有效探索市民族工作部门中设立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研究机构(民语委或民语办),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有成效地开展保护我市丰富多样的民族语言文字,让民族语言文字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繁荣服务,构建高度和谐、文明而科学发展的局面,将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和保护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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