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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地税实行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制度
发布时间:2011-07-13 21:37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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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阿东·尼玛 普秀英) 为使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根据省政府和省地税局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五险的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的要求,州地方税务局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从我州先期试点的香格里拉县征收情况看,1-6月香格里拉县地税局共征收社会保险费2265万元,征收率达98.44%,同比增收201万元,扩大征管户21户。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性较高。

目前,德钦县局和维西县局均已完成社会保险费宣传动员工作,从7月1日起实行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制度,更好地保护参保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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