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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成为我州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
发布时间:2011-06-21 09:10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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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李国忠) 6月16日下午,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大好人、全国十大优秀志愿者、中国低碳环保第一人陈光标签订协议,聘请陈光标担任我州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

据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聘请陈光标做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主要是为了加强交通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投入到这个行列,创造迪庆香格里拉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签约仪式上,陈光标表示,自己将会在今后的时间里认真履行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的义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出资30万元设立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基金,用于奖励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文明交通单位或企业、文明交通学校、文明交通村寨、文明交通社区、文明交通驾驶人和优秀交通警察等,同时呼吁迪庆州的企业家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共同做好、发展好、利用好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基金。

聘请仪式上,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与陈光标签订了云南省迪庆州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形象代言协议,并向陈光标颁发了《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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