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陈义) “十一五”期间,德钦县按照“生态环保立县”的发展思路,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德钦县立足长远发展和科学发展,正确处理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在实施项目建设时,首先树立生态成本理念,做到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一起考核。二是全面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大干旱河谷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目前,全县退耕还林面积达3800亩,退牧还草面积达1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1.8%。三是坚持把植树造林作为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累计退耕荒山造林17000亩,义务种植树木70万株,核桃产业造林30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