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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力推香格里拉县创建无烟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0-10-15 18:26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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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余嬉莲) 为实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机构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香格里拉县医疗卫生系统制定四条措施力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控烟。这是维护居民身体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康教育促进的重点内容。针对控烟工作难度大、进展慢的实际,香格里拉县各单位把控烟列为本单位工作规划,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将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纳入辖区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将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确定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认真落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把各项指标纳入本单位科室评比和个人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将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同时,结合世界无烟日等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示范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督促检查,兑现奖惩。香格里拉县卫生局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卫生局、爱卫办将邀请有关媒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凡因控烟不力而被媒体曝光、或在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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