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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标准
发布时间:2009-08-13 11:36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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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今年下半年起,香格里拉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由原来的平均每人150元,提高到了每人400元。 据了解,香格里拉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包括顺产、阴道助产、剖宫产、危急抢救等费用,资金与新农合补助和报销资金协调,并分类限价,每项标准较以前提高了20%左右。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乡镇卫生院每例限价650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每例限价750元以内,其中新农合报销400元,其余经费由"降消"项目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剖宫产乡镇卫生院每例限价1500元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包括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下同)每例限价2000元以内,按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办理报销,其余经费由"降消"项目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严重产科并发症,先按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办理报销,其余部分由"降消"项目经费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除了提高限价和补偿标准外,还新增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阴道手术助产这一项目,乡镇卫生院每例限价850元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每例限价1100元以内,其中新农合报销400元,其余经费由"降消"项目补助。此外,该县还对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相关补助,全县农村孕产妇可免费在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B超检查、产后访视等。 据了解,孕妇住院分娩时,需持住院分娩补助卡和围产保健手册,在有助产服务资质的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记者 杨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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