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云南省2026年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州行政区域内政府、国企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迪庆州行政区域内政府、国企建设项目务工过程中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一)电话受理。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电话:0887-8222533;
(二)现场受理。地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劳动保障监察大厅。
三、举报投诉须知
(一)为确保投诉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拖欠金额、拖欠时间、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记录等)详细信息。我们将严格保护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二)反映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经查实的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信用惩戒,并公开曝光。
(四)以下线索不属于征集范围:工程款,材料款,机械租赁费,运输费,因工程质量、造价、数量、工期等产生的经济纠纷以及个人之间(无合法用工主体)的债务纠纷;已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双方存在工资结算、劳动关系争议等。
四、政策保障及法律法规
政策保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对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进行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法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请在我州辖区务工被拖欠工资的广大农民工朋友及时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线索!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