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迪庆州民族团结节暨自治州成立纪念日、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藏历新年:2月10日至20日放假调休,共11天。2月4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民族团结节暨自治州成立纪念日:9月13日至17日放假,共5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和香格里拉产业园区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