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云南省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9号)《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迪庆州2021年美丽河湖建设计划》等文件要求,现将评定为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度州级美丽河湖的尼汝河、岗曲河、金沙江(奔子栏段)、珠巴龙河、阿东河、永支河、直溪河、三岔河、南极洛河、倮马河、澜沧江(白济汛段)、千湖、说打湖、共卡湖、犁地坪水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迪庆藏族自治州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相关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8日—10月9日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方式
联系部门:迪庆藏族自治州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方式:0887-8225066(传真)
邮箱:dqzhzb@126.com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