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二、主要环评内容及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2)建设区环境质量状况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包括: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生态及景观环境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属于暂时的和短期的行为,经落实报告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施工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运营期间通过加强管理、环境维护及相关绿化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完善了景区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景区服务功能,带动相关区域经济发展,对投资环境的改善、旅游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内容,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index.aspx)查阅“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电话、E-mail等途径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德钦县卡瓦格博酒店内
邮编:674500
联系人:斯那此里
电话:0887-8414949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62932252
E-mail:hpb@rcees.ac.cn。
请在邮件上注明“梅里雪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来信中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