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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告
发布时间:2009-03-01 14:45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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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燃放烟花而致使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2009年2月13日召开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009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州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和我州社会的安全稳定,迪庆州公安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迪庆州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告如下,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公告的检查内容,层层部署自查整改。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迪庆州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1月31日23时54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起火直接原因为消费者为庆祝生日燃放自带烟花,引燃酒吧顶棚易燃可燃材料所致。但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和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吧顶棚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由于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快,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致使酒吧内人员来不及逃生,吸入有毒烟气中毒死亡。这起火灾事故是继2005年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老虎酒吧“12·25”火灾、2007年江西省抚州市本色精英会所(酒吧)“9·25”火灾、2008年广东省深圳市舞王俱乐部“9·20”火灾之后,又一起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致灾原因相似,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根据2009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2009年2月13日召开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州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和我州社会的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州范围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 组织领导

州公安局、州文化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迪庆州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公安局七卫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州文化局浦江局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永祥局长、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松银秀局长、州公安消防支队阮得乔政委担任。领导小组在州公安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由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宗克敏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州公安局、州文化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公安消防支队抽调组成。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2009年2月20日至4月20日。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的设置位置情况。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

(六)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五、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一)全面部署。各县(区)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区)公安、文化、工商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本地区所辖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清理盘点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在此基础上,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验收。4月20日前,各县(区)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级将对每个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数量不少于该县(区)及所辖乡镇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总数的20%。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入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县(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我州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县(区)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由公安部门牵头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依法整治,强化服务意识。专项整治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采取州级部门领导包县区分片包干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落实到各个岗位、落实到每个环节。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力度,上级部门督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停职检查;对因工作失职特别是又因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造成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新修订《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健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坚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要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县(区)请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公安局将联合州文化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常见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及烟气毒性

常见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及烟气毒性

材 料
燃烧性能
燃烧后产生的烟气毒性
PVC 扣板
可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有毒或刺激性烟气浓度较高。
非阻燃木质吊顶
可 燃
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非阻燃木材、木工板、胶合板
可 燃
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酚醛泡沫
难 燃
烟气中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浓度很高。
阻燃橡塑泡沫、阻燃聚氨酯
泡沫、阻燃挤塑聚苯泡沫
难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氯化氢、氰化物、氮氧化物等有毒或刺激性气体。
PVC 拼接板
可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有毒或刺激性烟气浓度较高。
软质聚氨酯泡沫
易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浓度很高。
非阻燃硬质聚氨酯泡沫
易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浓度很高。
非阻燃聚苯泡沫
易 燃
产生大量浓烟,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羊毛地毯
难 燃
烟气中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浓度很高。
晴纶织物
可 燃
烟气中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浓度很高。
阻燃尼龙地毯、
阻燃丙纶方块地毯
难 燃
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阻燃窗帘或幕布
难 燃
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非阻燃窗帘或幕布
易 燃
烟气中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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