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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4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09:54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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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4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全州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并持续向好。但是,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反弹隐患骤增。为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和输入的紧急通知》和《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示》精神,结合迪庆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公民责任、落实社会责任,始终保持“防患于未然”“以防万一”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我州“外防输入、内防意外”的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
2.全面落实“四方责任”。
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等四方的防控责任。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一以贯之地坚持防控标准和工作质量,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体公民按照“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要承担疫情防控公民义务,落实社会责任,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3.始终坚持“五早”原则。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原则不动摇,对本地本部门当前防控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对防控隐患再排查,防控重点再明确,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坚决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绝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发生逆转。
4.精准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严把机场、客运站入口关。机场、客运站要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适时公布数据为准)的入迪返迪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所在村(社区)报告。
严把旅游人员进入关。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迪游客、团队的身份识别,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原则停止开放赴中高风险地区的个人和团队旅游业务,停止中高风险地区组团来迪的旅游业务。
严把宾馆酒店登记关。宾馆、酒店要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云南健康码”查验和“云南抗疫情”扫码管理,科学合理进行内部清洁消杀。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备,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告。
严把医疗机构哨点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救中心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切实发挥好“守门人”作用,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闭环转运。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防院内感染。
严把村(社区)跟踪服务关。继续强化村(社区)网格化排查管理,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控,重点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迪返迪人员进行摸排,精准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入迪返迪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测措施和跟踪核实管控服务到位。
5.突出重点行业管理。
严格食品供应从业人员管理。从事生鲜食品、餐饮服务(含单位、托幼机构、学校食堂、敬老院、监管场所、宾馆(酒店)、工地等)从业人员或与之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健康码查询等防疫措施。
严格食品原料安全管理。不采购无证食品,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食用生冷食物。处理食物的案板、菜刀、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应立即洗手消毒。
严格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批零住餐供应市场的风险排查,加大活禽市场及海鲜市场监管及定期消杀管控力度;落实药店对购买发热退烧、感冒咳嗽药物人员的识别登记报告制度。
严格校园防控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勤跟踪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教室、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提高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加强健康码管理。
对所有在迪人员和入迪返迪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扫码管理,实现在迪人员全覆盖。严格扫码结果运用,红码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黄码且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阴性的予以放行;绿码正常通行。
全面应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管理,出入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公交、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室内文体活动场馆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扫码出入。
7.规范落实核酸检测。
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迪返迪人员应主动与村(社区)或当地疾控部门联系,主动配合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近14天内与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
8.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持续做好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对全州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及物流等环节集中开展消杀,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及时清运垃圾,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9.广泛动员全民抗疫。
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人民战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推进公勺公筷行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觉抵制负面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检查治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决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激活消费市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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