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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抗诉 践行检察办案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7-09-01 11:53
来源: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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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0日 上午,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采光权纠纷案。该案先后经过一审、二审,此次开庭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次庭审由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担任审判长并作为主审法官,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石、代理检察员卢义颖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支持抗诉,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据了解,法检“两长”同时出席民事抗诉案件庭审,在我省尚属首例。
该起相邻权、采光权纠纷案的审理贴民生、近民意。香格里拉地处我省滇西北高寒山区,全年冬长夏短无春秋,因此,采光权对于香格里拉居民至关重要。本案中香格里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杨某某住宅南侧建盖的3号楼对杨某某房屋的采光和日照造成了遮挡,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故杨某某将香格里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在抗诉期间,我院王凯石检察长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多次听取全案汇报,认真细致做好庭审准备,并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全程参与整个庭审,并围绕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详细阐述了检方的观点,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检察长以上率下,带头出庭履行职责办理案件,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使高检院、省检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必须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落到了实处,对推动我司法体制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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