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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11 10:08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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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做好我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对象、具体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强化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意见》提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精准聚焦”的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源头解困、动态脱困、应急救助、常态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工作合力。
目标任务:2017年至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对新产生的困难职工要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
工作对象: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包括3种类别。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依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符合建档条件的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中产生的困难职工,在确保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的基础上,确定本级困难职工范围。
具体措施:一是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摸底排查,为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和“一帮一”结对帮扶制度,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二是针对困难职工具体致困原因和脱困需求,采取就业创业解困脱困、医疗保障解困脱困、子女助学解困脱困、落实社保解困脱困、住房保障解困脱困、兜底保障解困脱困等措施,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分类实施帮扶,切实推进有关制度政策落实到位。
《意见》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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