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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五措施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2 10:28
来源:迪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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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我州制定出台了《迪庆州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的行为;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的行为;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的行为;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非法集资向基层农村蔓延扩散的行为。
一是摸清风险底数。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针对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做到应查尽查。
二是稳妥处置风险。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可疑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由县市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牵头处置部门稳妥处置风险。在风险处置工作中,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
三是依法打击犯罪。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稳妥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是强化宣传维稳。通过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资讯排查等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做好受害人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利益维护,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完善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督促区域内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防控和处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监管防范和处置不留空,建立健全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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