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迪庆概况
总体概况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区位及面积
人口和民族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国民经济
生态环境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规章库
规范性文件库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在线调查
纪检投诉
12345热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迪庆要闻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迪庆州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发布时间:2016-05-14 15:23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92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12日,我州召开“先照后证”改革“双告知”工作座谈会,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
据了解,“双告知”是工商部门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改革精神,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的积极作为,是工商部门为积极协助审批部门推进改革,实现与审批部门的有序工作衔接的重要举措。所谓“双告知”是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经营事项中如有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得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涉及审批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会议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工作,对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确定“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工商登记注册后,由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供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州工商局及州直相关部门共39个单位参加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全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
澜沧江水电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