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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有所放宽
发布时间:2014-11-26 12:52
来源:香格里拉网讯
浏览次数: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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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和国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日前,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相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且任中职满5年,可评聘副高级职称;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或13年,且任初职满5年,可评聘中级职称。在资格评审方面,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主要结合履职考核和获得州(市)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职务聘任方面,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高职人员,因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调整;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高级岗位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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