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迪庆概况
总体概况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区位及面积
人口和民族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国民经济
生态环境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规章库
规范性文件库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在线调查
纪检投诉
12345热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迪庆要闻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问答(五)
发布时间:2013-12-21 11:45
来源:迪庆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浏览次数:344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经济普查的对象为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的农、林、牧、渔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也是本次普查的登记对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问答(六)
下一篇: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问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