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新闻中心
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明年将调整
发布时间:2013-11-29 13:36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159
字体:【
分享:

为完善迪庆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2014年,我州将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政策包括:1、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9万元。2、上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起付标准调整为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3、提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和支付限额,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由原来的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调整为基金负担95%、个人自付5%,并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6万元。4、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由原来的男50岁、女45岁,调整为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并达到我州退休年龄的享受退休人员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