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李晓翠) 近日,记者从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我州将重点治理超编超标配备公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重点治理违反中央、省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出中央、省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对于违规车辆,将按照“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处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超标车,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继续使用的,必须符合新编制要求,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须报本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对于越野车(含SUV车型),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经严格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对上级下拨车辆和下拨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接受赠送车辆,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不符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的,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纠正处理。
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此次治理工作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改处理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我州专门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长期有效,这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将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用编制掌控公务用车总量;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使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