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贾雪梅)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新提拔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促进干警廉洁从检, 近日,州检察院举行了2010年新招录人员和2011年初新提拔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谈话会上,州检察院党组对参加集体廉政谈话的干警提出了要求:一要重纪律,有一个勤政清廉的目标。二要强意识,有一个勤政清廉的理念。三要依制度,有一个勤政清廉的规矩。四要守纪律,有一个勤政清廉的尺度。五要常反思,有一个勤政清廉的警示。
参加谈话会的干警纷纷表示,要以当天的谈话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加强学习,按照廉政勤政的有关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好检察干警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