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迪庆概况
总体概况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区位及面积
人口和民族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国民经济
生态环境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规章库
规范性文件库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在线调查
纪检投诉
12345热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4-11-07 09:54
来源:迪庆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311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动员全州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同胞积极投身于“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实践中,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宣传教育、组织妇女的能力,近日,州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下发了《迪庆州妇联关于开展妇联系统“美化城乡环境·建设幸福家园”巾帼在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妇联工作平台,以开展依法维权行动、素质提升行动、巾帼服务行动、感恩教育行动、美化环境行动五个方面为着力点,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自觉把妇女工作放在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
根据妇联系统“美化城乡环境·建设幸福家园”巾帼在行动的实施方案,各级妇联组织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州妇联将统一开展妇联系统“美化城乡环境·建设幸福家园”巾帼在行动启动仪式和迪庆州“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和示范户授牌仪式,通过发放宣传册、宣读倡议书,组织爱我家乡演讲及各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第二阶段利用妇联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全面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第三阶段积极探索并建立完善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相关长效机制。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将通过自身努力充分调动全州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实践中来,切实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迪庆州防震减灾局多举措普及科学知识
下一篇:
贫困残疾人受益“阳光家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