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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3-11-29 13:43
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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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颁布施行,《旅游法》的颁布是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实现旅游业发展“两大战略目标”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新阶段。迪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州旅游市场,切实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权益,推动我州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迪庆州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10月25日,在州委报告厅对州级的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普法联络员以及州旅游局全体职工、旅行社负责人、导游等800余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了云南大学出版社总编辑、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临宏教授。杨临宏教授围绕旅游法的立法背景、旅游法解决的焦点问题、旅游法实施的亮点、实施旅游法的几点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杨临宏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详尽地阐述了旅游法的立法本意、内容、实质。

  讲座由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白玉新和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康主持。两位领导要求,聆听讲座的同志们回去以后,进一步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学习贯彻《旅游法》,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州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真解决在发展旅游支柱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坚定攻坚克难和实现持续发展的信心,努力开创旅游法制建设的新局面,实现“依法治旅的理念全面确立,旅游市场规则基本健全,旅游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旅游管理职责明确清晰”的目标,推进我州旅游产业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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