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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局五项措施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0-04-28 11:15
来源:迪庆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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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局五项措施
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010 年,迪庆州工商局党组按照云南省工商局、迪庆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了以构建服务工商、法治工商、诚信工商、责任工商、和谐工商、信息工商为内容的创新型工商建设工作思路,迪庆州工商系统重点围绕建设法治工商和责任工商,全面强化了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围绕法制工商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生命线”意识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总要求,全州工商系统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工商执法工作中。一是坚持“一把手”抓法制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将依法行政“生命线”意识贯穿于各项执法工作始终。三是树立大范围、大力度、大监督的“大法制”理念,坚持法制工作统领行政执法各领域。坚持做到 “三个必须”:研究重要执法问题,法制机构必须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定案,法制机构必须参加;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制机构必须审核。法制工作还做到了四个延伸:由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中审核向案前指导和案后回访监督延伸;由对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向对行政许可等全方位执法行为监督延伸;由重点对同级执法机构监督延伸到层级监督;由对具体执法行为监督延伸到对抽象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的规范与监督力度
一是推行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据规范》,全系统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全责、副职按分管范围负主管责任、执法人员按分工负直接责任的组织实施体系,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二是进一步整章建制,规范执法,加强监督。在规范执法方面,完善了《迪庆州工商系统案件评查、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权力、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内容。四是实现执法检查制度化。每年都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全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坚持法制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工商所综合执法能力
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工商系统市场巡查制度》、《迪庆州工商系统食品市场巡查规范》。一是依法规范工商所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二是强化了工商所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商所辖区属地监管执法责任、工商所所长负责制度、监管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适时对法制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化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把关、指导办案和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加强对工商所工作指导。建立了州局、县局、工商所联系制度。
四、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四化”建设
一是举办培训班,及时进行学习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四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法制学习制度。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推进全员执法办案考评。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四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认真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二是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细化了操作程序,明确了时限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纠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迪庆州工商局 李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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