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为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林改中的积极作用,州司法局指定措施,创新机制,树立“林权改革、纠纷排查调处先行”的理念,狠抓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林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林改工作中,州县司法机关充分利用基层调解组织点多、面广的优势,发挥县乡村组“四级”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确保林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针对农村山林权属历史遗留时间长、矛盾纠纷构成原因复杂、纠纷解决难度大等问题,州县司法机关从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力度、采取有效方法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等方面入手,积极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建立林权纠纷排查调处档案,确保林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要求调解员能熟练掌握有关林业政策和法规。三是遵循调处人员要到位,调处政策要熟悉、调处程序要遵守的原则,认真扎实地调处每一起林地矛盾纠纷。四是在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着力抓好重点难点,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五是在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广泛深入开展林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林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林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林改工作的积极性。六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跨区域纠纷不出乡,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截至10月底,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协助林改工作组排查林权纠纷260起,其中县际3起;乡际12起;村际62起;村民小组际178起;户际5起。已成功调处238起,调处成功率为91.53%。